多选题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C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D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题目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B

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

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D

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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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朱某系某企业员工,受企业位指派驾驶机动车去与客户进行业务谈判。朱某因业务需要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翻,当场死亡。后朱某的妻子王某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请求对朱某死亡作出工伤认定,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王某遂向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市人社厅经复议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区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予以维持。王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工伤认定是具体行政行为

    B.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王某不具有原告资格

    D.本案被告为区人社局


    参考答案:AB

  • 第2题:

    陈某因不服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市工商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陈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之后,市工商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答案:A
    解析:
    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的,法院不受理,但在本案中,市工商局撤销处罚决定后,又作出同样的处罚,此处罚实际上是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原告应当重新起诉,故A项是正确的;本案中,法院准予撤诉的决定并无不当或错误,因而不适用“申请再审”的规定,故B项是错误的;由于原告之前的撤诉申请已被准许,不存在可被撤销的理由,故C项是错误的;法院作出的准予撤诉的裁定已经生效,原告无权针对该项裁定提起上诉,故D项是错误的。

  • 第3题:

    孙某等50名农民向某县工商局申请设立丰收果蔬专业合作社。某县工商局决定不予登记。孙某等人不服起诉。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孙某等人的申请确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无权作出的判决有:()

    A:维持不予登记的决定
    B:撤销不予登记的决定
    C:责令县工商局重新作出决定
    D: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本案应当作出驳回判决,故A、B、C项应选。

  • 第4题:

    张某和王某争吵,王某将张某打伤,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报案后,未认真调查取证,即对王某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王某不服,依法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复议,做出了将拘留10日改为5日的裁决。王某仍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①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②判决王某承担医药费。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一项判决正确,理由在于:被告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撤销。
    第二项判决错误,理由在于:原告并未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故法院不应做出此项判决,而应责令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 第5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正确答案:《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第38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本案为治安行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同时由于市公安局不受理王某的复议申请,所以王某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 第6题:

    王某就错误逮捕要求某县检察院赔偿,后经市检察院复议后,王某仍不服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该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

    • A、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赔偿申请人丁某均不得提起上诉
    • B、赔偿请求人可以提起上诉
    • C、赔偿义务机关可以提起上诉
    • D、王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正确答案: 可以。法院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判决种类及适用情形的规定,如果该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作出维持判决;如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作出撤销判决;如处罚显失公正,人民法院可判决变更。

  • 第8题:

    不定项题
    某市A区公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一家公司,因违法经营,B区工商局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产停业、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A区法院

    B

    B区法院

    C

    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

    D

    A和C


    正确答案: D
    解析: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的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辖。

  • 第9题:

    不定项题
    某市A区公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一家公司,因违法经营,B区工商局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产停业、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B区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
    A

    财产罚

    B

    人身罚

    C

    自由罚

    D

    能力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能力罚,罚款属于财产罚。

  • 第10题:

    问答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本案中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本案中由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驳回王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回避的申请是恰当的,因为回避申请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者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恰当的,因为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因为黄某既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也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同时也不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

    市工商局经过审理认为行政行为存在程序错误的,应当作出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

    C

    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D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E

    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管辖的确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所以选项A正确。行政行为存在行政程序违法,复议机关最终作出何种行政复议决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所以选项B错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经复议的案件,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复议机关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所以选项D正确。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本案中,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因此,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为共同被告,法院在撤销原决定的同时,应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裁判,而不再是复议决定自然无效。所以选项E错误。【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被告”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问答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 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议期间,黄某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正确答案: 法院的复议时间是恰当的。在复议期间,黄某不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2)王某委托其兄长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
    (3)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4)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答案:
    解析:
    (1)《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为治安行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同时,由于市公安局不受理王某的复议申请,王某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有效,市公安局应该受理。因为《行政复议法》并未禁止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3)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所以,法院应作出履行判决。
    (4)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第70条、第77条的规定,如果该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如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作出撤销判决:如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视情况判决撤销也可判决变更。

  • 第14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该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D.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实行开庭审理,不得进行书面审理

    答案:C
    解析:
    (1)选项A: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2)选项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选项C: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一审程序应当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得进行书面审理。

  • 第15题:

    王某对县工商局的不当执法行为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为保险起见,他在复议申请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此时市工商局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王某因县工商局的不当执法行为而正当利益受损,并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为保险起见,他在复议申请前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此时市工商局应()

    • A、经审查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王某
    • B、可以受理,同时与法院进行协商
    • C、将复议申请转送法院
    • D、可以受理,同时通知法院停止审理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正确答案: 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所以,法院应作出履行判决。

  • 第18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黄某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正确答案: 黄某应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第19题:

    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刘某被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本案中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
    A

    刘某

    B

    县工商局

    C

    市工商局

    D

    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 第20题:

    不定项题
    某市A区公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一家公司,因违法经营,B区工商局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产停业、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将()作为被告。
    A

    市工商局

    B

    A区工商局

    C

    B区工商局

    D

    A和C


    正确答案: C
    解析: 市工商局将罚款变更为1万元,已经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被告应是复议机关市工商局。

  • 第21题:

    不定项题
    某市A区公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一家公司,因违法经营,B区工商局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产停业、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责令停产停业应该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是()。
    A

    复杂程序

    B

    简易程序

    C

    当场程序

    D

    听证程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B

    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

    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D

    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

    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

    县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E

    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本案中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B错误。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所以选项E错误。

  • 第24题:

    判断题
    王某对县工商局的不当执法行为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为保险起见,他在复议申请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此时市工商局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