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谁有资格申请房屋确权登记?怎样确认其身份?

题目
问答题
谁有资格申请房屋确权登记?怎样确认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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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不正确的表述是( )。

    A、 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B、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C、 夫妻共有的房屋,由夫妻共同申请
    D、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由抵押人申请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 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条件

  • 第2题:

    与客户自己办理房屋登记相比较,房地产经纪人代办房屋登记时,还应当提交的材料是( )。

    A: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B:登记申请书
    C:申请人身份证明
    D:房屋所有权证书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房屋登记办法》对申请房屋登记的当事人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5)房屋灭失;
    (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 第4题:

    房地产交易双方携(),到标的房地产所在区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 A、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各自的身份证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 B、标的房地产产权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 C、标的房地产产权证、各自的身份证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 D、标的房地产产权证、各自的身份证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申请人能提供用地手续的,房管部门方可予以办理确权登记。

  • 第6题:

    超过规划部门批准建房面积的部分,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超过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面积的,超过部分面积只能在房屋产权证的附记中予以批注。

  • 第7题:

    房屋确权登记按照哪些步骤进行?


    正确答案: (1)调查摸底;
    (2)发布公告、权利人提出申请;
    (3)村组核实并登记造册报乡(镇)政府确认后向房管部门申报;
    (4)房管部门受理、审核、载入登记簿、颁证。

  • 第8题:

    此次确权登记的房屋有哪些类型?分别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正确答案: 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经政府批准修建的集中居住区房屋,第二类散居自建房屋,第三类是公益设施和公共事业、生产经营性房屋。
    (1)集中居住区房屋办理分户登记需要下列手续:
    ①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原农房宅基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④安置房分配方案;
    ⑤集中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⑥安置房平面图;
    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散居自建房屋登记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申请人不能出具房屋建设相关资料的,由申请人书面说明房屋来源情况并具结保证,经房屋所在地村委会、乡(镇)政府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可以进行登记,第二种是2000年以后建成的房屋,需要下列手续:
    ①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④农房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⑤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如《村镇建设选址定点意见书》或《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批准手续);
    ⑥房屋平面图;
    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房屋、生产经营性房屋登记需要下列手续:
    ①登记申请书;
    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③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如《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④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⑤房屋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第9题:

    问答题
    哪类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确权登记的房屋必须是在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有农村房屋,现已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能否申请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于这种情况,房屋未拆除的,经该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后,可确认其房屋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偷盗使用自己孪生哥哥乙的身份证将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处房产以乙的名义出售给了第三人丙。丙对甲乙二人的身份关系并不知情。甲丙二人于2019年1月10日交付房款并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否则房屋所有权人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B

    若乙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C

    若乙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登记机关不能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D

    若丙不同意乙的更正登记申请,乙就不能申请异议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物权法》第17条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BC两项,本题中,依照《物权法》第10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条的规定,丙已经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若乙直接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关不能直接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乙此时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申请更正登记。
    D项,《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丙不同意更正登记的,乙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 第12题:

    问答题
    在申请确权登记时,房屋权利人和共有人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一般将户主登记为权利人;涉及共有人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共有人不在的,可由户主代其他共有人申请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房屋登记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B: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的复印件
    C: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公证
    D: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答案:B
    解析:

  • 第14题:

    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不正确的表述是()。

    • A、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 B、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 C、夫妻共有的房屋,由夫妻共同申请
    • D、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由抵押人中请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作为国家一级的管理机构,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在国务院内部的分工是()。

    • A、国务院负责全国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国家建设部负责全国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
    • B、国务院负责全国房屋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
    • C、国家建设部负责全国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
    • D、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房屋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国家建设部负责全国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哪类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确权登记的房屋必须是在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

  • 第17题:

    夫妻离婚后,原承包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二)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三)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确权登记。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按照夫妻共同财资产进行分割,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变更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
    (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包方式流转的土地,确权登记人员为原承包方。

  • 第18题:

    农户之间存在经营权纠纷的土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 第19题:

    谁有资格申请房屋确权登记?怎样确认其身份?


    正确答案: 申请确权登记的应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其中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除应出具身份证明外,还需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 第20题:

    问答题
    共有的房屋怎样申请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房屋所有权人应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保持一致的原则,农村房屋的初始登记应由户主代表户口簿中记载的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全体家庭成员(继承取得的除外)按照“自愿申请登记”的原则共同申请;凡因权利申请人瞒报、虚报,造成登记错误的,可由登记机关或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更正登记程序予以更正,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权利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房屋确权登记按照哪些步骤进行?

    正确答案: (1)调查摸底;
    (2)发布公告、权利人提出申请;
    (3)村组核实并登记造册报乡(镇)政府确认后向房管部门申报;
    (4)房管部门受理、审核、载入登记簿、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夫妻离婚后,原承包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二)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三)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确权登记。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按照夫妻共同财资产进行分割,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变更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
    (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包方式流转的土地,确权登记人员为原承包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超过规划部门批准建房面积的部分,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超过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面积的,超过部分面积只能在房屋产权证的附记中予以批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