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这有电脑一批,每台5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B 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C 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D 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题目
单选题
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这有电脑一批,每台5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

B

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

C

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

D

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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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2题:

    王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王某租住3个月后,向孙某提出第二天退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B:王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C:王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孙某
    D: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是对承租人没有通知时间的限制,所以A选项正确。

  • 第3题:

    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处有电脑一批,每台5 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
    B.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
    C.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
    D.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孙某向张某借钱,以房子作为抵押。后孙某又将该房屋出租给王某。后债务到期,孙某不能按时还钱。张某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B.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但不得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C.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可以此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D.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中,房屋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虽然该租赁合同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 第5题:

    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 A、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 B、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 C、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 D、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 “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 C、如刘某受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民警孙某和于某在执行查车任务,在检查王某驾驶的车辆时,发现有可疑之处,便叫王某下车接受盘查,王某突然转身走到车尾箱后拿出了一个皮包就跑,民警孙某喝令王某站住,王某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支手枪朝孙某开枪,孙某随即拔枪还击,最后将王某击伤。孙某可以使用武器的合法理由是()。

    • A、王某携带枪支拒捕
    • B、王某暴力袭击警察,危及孙某的生命安全
    • C、王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D、王某开枪危害了公共安全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这有电脑一批,每台5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
    • B、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
    • C、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
    • D、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这有电脑一批,每台5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

    B

    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

    C

    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

    D

    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

    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

    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

    D

    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质权合同为为诺成合同,自质权人与出质人就质权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以书面的方式签署后合同成立并生效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A

    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

    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C

    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D

    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2006年真题]
    A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

    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

    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13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A、B项表述错误。此外,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D项表述错误。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14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人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所以A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69条,B选项中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所以B选项不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74条,C选项中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3条规定除非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保管人都应当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而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质权合同为成立即生效的合同,即为诺成合同,自质权人与出质人就质权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以书面的方式签署,则合同就已成立并且生效。《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第16题:

    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某与孙某达成的协议和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法院应如何认定民事责任的归属?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如下民事法律关系:王某与其妹妹之间形成遗嘱继承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被继承人,其妹妹是继承人;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事务性委托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委托人,孙某是受托人;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受扶养人,孙某是扶养人。
    (2)王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为孙某未告知其亲人,并说其亲人已经不在,因而欺骗了王某,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在受欺诈的情形下签订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诈所签订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遗赠扶养协议归于无效,如果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合同一直有效。如果王某依法撤销了该遗赠扶养协议,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王某所立的书面遗嘱即为有效,因为书面遗嘱是王某生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有合法的继承人(其妹妹)。如果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遗赠扶养协议一直有效。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的原则,王某就应当履行协议。本案中,王某欲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欺诈的事实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权。王某在知道欺诈事由后1个月内便主张了撤销权,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归于无效,而书面遗嘱则因遗赠扶养协议被依法撤销而生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王某根本没有实际损失。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于缔约之际;一方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失;他方遭受损失,没有损失,则没有损害赔偿;须一方损失与他方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合同虽然被撤销,且孙某有欺诈行为,但是王某并没有因此受到实际的损失,而且还得到孙某三年时间的照顾,王某也并没有不满意之处,所以,王某主张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4)虽然合同被撤销,但是毕竞孙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实施了三年的扶养行为,这应当被认为是原合同的履行部分,而这部分履行虽然不是具体的财产,但是孙某却为此进行了支出,且遗赠扶养协议已经被撤销,因此,孙某可以依照民法通则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42条(缔约过失责任)、第54条(可撤销合同)、第55条(撤销权的行使及其行使期限);《继承法》第5条(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适用)、《民法通则》第92条(不当得利)。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就是合同,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也就要受到合同法调整,故订立遗赠扶养协议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第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失、有损失等要件,但无过失有损失、有过失无损失、无过失无损失等都不能成立缔约过失责任,这一点要格外注意。

  • 第17题:

    王某在大街上遛狗。张某故意挑逗狗,之后跑掉,结果狗将路过的孙某咬伤,并继续追赶孙某。王某为阻止狗继续伤人,在狗不听使唤的情况下,用木棍将狗的腿打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可以向张某或王某要求赔偿 
    • B、孙某只能向王某要求赔偿 
    • C、孙某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王某存在过错 
    • D、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狗受伤的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王某购买载货汽车雇用孙某驾驶营运,孙某超载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超载货物卸载的费用由()承担。

    • A、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B、王某
    • C、孙某
    • D、王某或者孙某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何种情形的,不予立案?()

    • A、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 B、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 C、孙某已经死亡
    • D、王某先辱骂孙某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已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在大街上遛狗。张某故意挑逗狗,之后跑掉,结果狗将路过的孙某咬伤,并继续追赶孙某。王某为阻止狗继续伤人,在狗不听使唤的情况下,用木棍将狗的腿打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孙某可以向张某或王某要求赔偿

    B

    孙某只能向王某要求赔偿

    C

    孙某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王某存在过错

    D

    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狗受伤的损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
    A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且已占有租赁物,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并且依据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陈某作为与李某成立转租合同的相对人,与王某之间无权利义务关系,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D项,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不能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

    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入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

    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

    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本题中,张某与王某并未对保管费进行约定,因此,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项,《合同法》第369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
    C项,《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D项,《合同法》第373条规定,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所以王某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