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国古代法律由秘密状态变为向民众公开,这一转折发生于()。A 商代B 西周C 春秋战国D 秦代

题目
单选题
中国古代法律由秘密状态变为向民众公开,这一转折发生于()。
A

商代

B

西周

C

春秋战国

D

秦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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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问答题
    甲无业,一日甲在商场闲逛,见一珠宝柜台前人比较多,顿时想浑水摸鱼,于是甲到珠宝店柜台处佯装买首饰,让售货员拿出几款钻石戒指假装挑选。因为客户较多,甲趁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的时候,趁机将一枚价值6000元的钻戒拿到手中,转身便走,售货员没有发现。在商店门口,保安A察觉甲形迹可疑,就拦住了甲,甲见状迅速返回,将钻戒扔到珠宝柜台上转身逃离。对甲的行为该如何定罪?甲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甲构成盗窃罪即遂。
    (1)盗窃罪既遂的标准。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成立既遂。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时,还要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内行窃,对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只要行为人将该财物放入口袋、藏入怀中等隐匿地方就是既遂。本案中甲从珠宝柜台上拿出一枚戒指握入手中离开,而未被发现,就构成盗窃罪既遂。
    (2)一个具体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不可逆转的。既然甲的行为已经成立既遂,就不能再构成犯罪中止。甲将钻戒扔回珠宝柜台上的行为只是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题:

    判断题
    对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单选题
    刑事赔偿复议的办理期限是()。
    A

    30日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2012年真题]
    A

    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

    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

    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D

    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一截小指头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刑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项属于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B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该项中,非法拘禁被害人且将其胳膊折断,属于使用暴力致人伤残,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项,摘取不满18周岁少年的器官的,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依照故意伤害罪处理。摘取成年人器官并得到该成年人同意的,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项,由于被害人承诺使得被害人的法益不再受刑法保护,所以“得被害人承诺的行为不违法”。但是要求承诺的主体有承诺的权利和能力,并且承诺的法益不是生命和重大健康。黑社会成员同意截断自己的一截小指头,属于轻伤的范围,被害人承诺有效,实施截指惩罚的行为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 第5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作用的说法中哪一项不能成立?(  )
    A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不同,其适用时并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B

    法律原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并为司法机关提供审判案件的确定依据

    C

    理解法律原则有助于完整地把握法律整体,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更好地适用法律

    D

    法律原则侧重的是法治的可接受性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B项,法律规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
    C项,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D项,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其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是不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 第6题:

    单选题
    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标准是()
    A

    历史传统、源流关系及其特点

    B

    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

    C

    法的效力渊源

    D

    法所存在的历史时期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该规定属于()。
    A

    委任性规范

    B

    准用性规范

    C

    选择性规范

    D

    授权性规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不定项题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 对货物的灭失,应该( )。
    A

    由中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B

    由中国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投保了一切险

    C

    由中国某公司向法国某公司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D

    由法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风险应自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转移,应由中国某公司索赔。法国公司已凭已装船清洁提单结了汇,说明交货符合合同约定,已履行义务,故不能向法国公司索赔。
    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导致货物灭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买方可凭保险单及有关载货船舶沉没于大海的证明到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在遇到此类案例时首先应判定风险属于何方,应由何方索赔;其次判定损失是否属于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最后判定责任属于何方,能否追偿。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

    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B

    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C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

    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B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C

    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所以D项应选。

  • 第11题:

    多选题
    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关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B

    政协是特殊的人民团体,同国家机关的活动有着极密切的联系,它是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的政治性组织

    C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D

    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不同,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区别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特点


    正确答案: B,A
    解析: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前者只是后者的一种模式。D不正确,其余正确,选ABC。

  • 第12题:

    多选题
    PGIS平台软件作为PGIS平台的核心,其在各地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A

    支持业务GIS应用开发

    B

    支持标准化建库

    C

    支持情报信息联动

    D

    支持联网应用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单选题
    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发生了多次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依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为一个国家

    B

    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C

    因甲国与乙国断交,乙国可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

    因乙国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甲乙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构成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的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是法律承认,而非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正式和不可撤销的;
    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A错,B对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即作出了法律承认,该承认不可撤销和撤回,C错建立外交关系属于法律承认,法律承认是正式的,D错

  • 第14题:

    名词解释题
    回避

    正确答案: 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检查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种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单选题
    作为默示的宪法规范,宪法惯例在一国的宪政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宪法惯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

    它具有具体的法律表现形式

    B

    它主要依靠公众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

    C

    我国1982年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方式,但自1988年第一次使用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宪法后,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均沿用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予以修改。因此,宪法修正案的修改方式已成为目前我国的一项重要宪法惯例

    D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是宪法典的补充、修正和发展;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是创设宪法制度的基本形式


    正确答案: A
    解析: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无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宪法惯例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因此A项是错误的,应入选。

  • 第16题:

    单选题
    关于不作为,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

    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规范

    B

    不作为以特定的作为义务为前提

    C

    不作为同样具有原因力

    D

    行为人构成纯正的不作为犯,完全没有采取任何动作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不作为犯,是指具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选项D显然错误。

  • 第17题:

    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甲市A区公安分局侦办,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赵某指使他人将本案关键证人李某打成重伤。对于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以下可以办理的机关有:()
    A

    甲市公安局

    B

    甲市A区公安分局

    C

    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B区公安分局

    D

    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A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对于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犯罪的,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给予辩护人相应的人身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B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9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A、C正确。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D错误。

  • 第18题:

    不定项题
    我国商务部有充分证据证明原产于甲国的电子芯片存在政府补贴,并造成国内同类产业的损害,为此决定发起反补贴调查。关于该调查,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在决定立案调查之前,商务部应当就有关补贴事项向产品可能被调查的国家政府发出磋商的要求

    B

    初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C

    在反补贴调查期间,甲国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承诺的,商务部如果认为可以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调查

    D

    如果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商务部如果认为可以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调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
    A

    持枪抢劫

    B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

    抢劫致人重伤

    D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实际考查《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形:(崔某穿警服,冒充交警的情形,符合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崔某的暴力抢劫行为致使害人受重伤,属于抢劫致人重伤的情节。因崔某持假枪抢劫而不属于法定的“持枪抢劫”情形,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也不属于法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情形。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反诉以自诉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不是对自诉的答辩。
    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第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案自诉人;第二、反诉的案件必;第三、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家属明确限定为下列选项中的哪项?
    A

    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子女

    B

    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

    C

    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D

    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

    B

    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

    D

    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


    正确答案: A
    解析: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二者区别在于:对象错误的行为人主观上产生了认识错误;打击错误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认识错误,错误结果的发生是因为外在的客观原因。
    A项,因拨错号码导致将接听电话的丙错误认为计划中的诈骗对象乙,属于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成立诈骗既遂
    B项,甲属于打击错误。根据具体符合说,由于客观事实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应当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而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故意杀人罪中的“人”(乙是人)存在认识,故其具有杀人故意,其行为当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项,事前的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了第二个行为,但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发生的情况。这种结果的推后实现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它属于因果关系错误,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而非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将前后两个行为视为一体,视为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处理,只要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是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之内,就成立一个故意杀人既遂。第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应按照犯罪既遂论处。
    D项,乙主观上发生了认识错误,属于典型的对象错误。按照共犯理论可将乙行为理解为甲行为的延伸。但对于甲来说,其认识上并未发生错误,不属于对象错误。教唆犯只是从属于实行犯的违法行为,并非在所有的方面都从属于实行犯。而甲由于乙的认识错误导致的结果错误属于打击错误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领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 )。
    A

    适用新加坡刑法

    B

    适用中国刑法

    C

    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

    D

    适用第三国刑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张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应适用中国法律。

  • 第24题:

    多选题
    丁某申请某县检察院对其错误逮捕申请国家赔偿,该检察院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后,丁某不服申请复议,某市检察院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丁某向某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该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立案后应当向下列机关或人员发出通知?()
    A

    丁某

    B

    某县检察院

    C

    某市检察院

    D

    某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