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权任命特区行政长官的是()。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将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 据此回答问题。 对2012年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改内容包括: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由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特区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的代表、乡议局的代表、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共四大界别人士组成,行政长官人选最终由选举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产生。材料体现的民主原则是()。 ①平等的原则 ②广泛性的原则 ③真实性的原则 ④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5题:
任命特区行政长官的是()
第6题:
特区行政长官由()任命
第7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与香港特区政府高级官员举行座谈会时强调:中央对香港行政长官实行普选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的人担任。李飞的言论表达的核心观点是()
第8题:
选举委员会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9题:
第10题:
终审法院
立法会
行政长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11题:
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宪法选出,由全国人大任命
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人
选举委员会委员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立法会议员、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是()
第16题:
特区行政长官由()任命。
第17题: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是()
第18题:
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由()。
第19题:
对2012年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改内容包括: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由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特区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的代表、乡议局的代表、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共四大界别人士组成,行政长官人选最终由选举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产生。材料体现的民主原则是()。 ①平等的原则 ②广泛性的原则 ③真实性的原则 ④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20题:
选举委员会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21题:
香港自治,港人治港
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直接领导
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
香港特区现行政府存在着缺陷
第22题:
中央政府任命
选举委员会任命
独立委员会任命
行政长官任命
第23题:
选举委员会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