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A、张某被朋友劝说喝了一瓶啤酒。聚餐结束后,张某开着自己的福克斯汽车回家B、小王觉得邻居大王买的奥迪车不错。一次,小王乘大王不在,骗大王的孩子拿出车钥匙,悄悄将车开出兜风C、田某和戴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D、小赵在洗浴中心洗浴后,因收费问题与洗浴中心发生争议

题目

下列哪项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

  • A、张某被朋友劝说喝了一瓶啤酒。聚餐结束后,张某开着自己的福克斯汽车回家
  • B、小王觉得邻居大王买的奥迪车不错。一次,小王乘大王不在,骗大王的孩子拿出车钥匙,悄悄将车开出兜风
  • C、田某和戴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
  • D、小赵在洗浴中心洗浴后,因收费问题与洗浴中心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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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死后,关于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大王和小王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C.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按其继承份额负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2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争议( )。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就企业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带手机的问题而与该企业发生争议

    B.某货车司机在一次拉货后因不满其雇主某个体户老板给付的报酬而与其发生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争议


    正确答案:A
    依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因为A是就劳动纪律方面而发生的争议。B,应是一种雇佣的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C、D明显错误。故选A。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请回答第86~91题。

    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卖给方某
    B: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
    C: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
    D:小王是王某遗嘱的执行人,出卖挖掘机不需要大王的同意

    答案:B,C
    解析:
    【考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尽管乙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挖掘机买卖合同,均属于无权处分,但买卖合同对乙公司与丙公司,乙公司与丁公司均有效。
    【考点】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之关系【详解】《物权法》第176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担保责任顺位未做明确约定时,债权人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亦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所以,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考点】债的担保【详解】《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未经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所以,丙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解释》第72条第2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题中,丁公司仅口头同意债务转让,未达成书面同意,因此对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考点】所有权【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本案中,甲公司已经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机器交付给王某,所以,在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挖掘机归王某所有。
    【考点】继承【详解】王某的死亡,并不影响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挖掘机已经交付,王某尚欠价款,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大王和小王继承了挖掘机所有权的同时,亦继承了该债务,两者应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考点】共有物的处分【详解】《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其仅限定,处分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否则不发生效力。而机器设备为动产,所以,在王某死后,挖掘机所有权归大王与小王共同共有,即有处分权。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该规定,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所以,B、C选项正确。遗嘱的执行人并不能侵害继承人的利益,所以,D选项错误。

  • 第4题:

    某村村民张某在盖房时将邻居李某摆在门口的一根木材取走作为房屋的横梁,李某回家时以为该木材被偷,至张某将房盖好后方知木材是被其拿走。李某请求张某归还木材,张某一直未予理睬。一年后张某的房屋坍塌,李某乘张某不在,将落下的横梁拿回家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B:李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C:张某的行为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D: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的侵权

    答案:A,C,D
    解析:
    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的情形,是添附的一种。本题是动产和不动产的附和,其法律效果是导致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该附和物的所有权。故张某将李某的木材和其房屋附合后即取得对木材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归属效果不因后来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离而发生变化。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依《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张某未经李某的同意将其木材附合入自己的房屋,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木材因附合而成为张某所有的横梁后,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拿回家中,同样构成侵权。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5题:

    如果小王被评为“村养殖大王”,则小赵就不能被评为“村养殖大王”。现在,小王没有被评上,则小赵( )被评为“村养殖大王”。



    A.没有
    B.不能
    C. 一定
    D.可能

    答案:D
    解析:
    题干中的逻辑推理为:小王→-小赵。小王没有被评上,否定了前提,不能确定结论是否为真。答案选D。

  • 第6题:

    张某的邻居王某是当地首富,张某生意失败,想捞笔钱财,就绑架了王某的儿子小王。对于张某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A:若张某拿到赎金后,立即释放人质,携款逃走,则张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B:若张某在绑架过程中,为了防止小王反抗,将其杀死,则对张某应定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
    C:若张某在拿到赎金之后,为了杀人灭口,将小王杀死,则只对张某定绑架罪
    D:若张某绑架小王后,因惧怕王某已报警而没有索要赎金,而是直接将小王卖给人贩子,则对张某应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绑架罪。详解:《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在A选项的假设中,张某的行为情节较轻,因此对张某应处5至10年有期徒刑,故A选项错误;绑架中为了防止反抗而杀人,只定绑架罪,加重处罚,故B选项错误;绑架后杀人灭口,只定绑架罪,加重处罚,故C选项正确;绑架后又拐卖小王的,同时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和拐卖儿童罪,应数罪并罚,故D选项错误。

  • 第7题:

    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小王的名下。后来小王和小赵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争议,那么该房屋归属于()

    • A、小王和小赵共有
    • B、小王
    • C、小赵
    • D、小王的父母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假设张某与有关单位发生争议,张某想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单位就工伤医疗费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 B、张某与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争议,可以进行协商
    • C、张某与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 D、张某与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经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某市机械厂发生下列纠纷: (1)工人田某因患病而被辞退,与厂发生争议; (2)技术员孙某因社会保险缴纳问题与厂方发生争议; (3)助理工程师陶某因未晋升工程师职务与厂方发生争议; (4)工程师李某因工资调整(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与厂方发生争议。 田某、孙某、陶某、李某四人与厂方的争议经几次协商交涉均未能解决。 上述争议中,田某、孙某、陶某、李某四人中哪些人与厂方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田某、孙某、李某三人与厂方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该法: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案中,田某因患病而被机械厂辞退,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第三项规定之情形;孙某就社会保险费缴纳问题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第四项规定之情形;李某因厂方违反合同约定调整工资而与其发生的争议,属于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第二项规定之情形。而陶某因职务晋升问题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机械厂职工内部职务评定问题,不涉及劳动权利义务,因而不是劳动争议。

  • 第10题:

    公安机关在对某洗浴中心进行例行检查时,洗浴中心老板张某阻碍检查,情节较轻,应对张某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并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

    • A、小刘与企业因医药费报销发生的争议
    • B、张某与其家庭保姆因工资支付发生的争议
    • C、小邓因未按时归还单位欠款而发生的争议
    • D、小王与企业因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发生的争议
    • E、李某因子女入学问题与单位工会主席之间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B,C,E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
    A

    小刘与企业因医药费报销发生的争议

    B

    张某与其家庭保姆因工资支付发生的争议

    C

    小邓因未按时归还单位欠款而发生的争议

    D

    小王与企业因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发生的争议

    E

    李某因子女入学问题与单位工会主席之间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卖给方某 B.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 C.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 D.小王是王某遗嘱的执行人,出卖挖掘机不需要大王的同意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争议?( )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就企业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带手机的问题而与该企业发生的争议

    B.某货车司机在一次拉货后因不满其雇主某个体户老板给付的报酬而与其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A
     考点为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依据《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所以A正确,因为是就劳动纪律方面而发生的争议。对于B,应是一种雇佣的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C、D很容易辨别不再详解。故选A。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请回答第86~91题。

    王某死后,关于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大王和小王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C: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按其继承份额负按份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尽管乙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挖掘机买卖合同,均属于无权处分,但买卖合同对乙公司与丙公司,乙公司与丁公司均有效。
    【考点】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之关系【详解】《物权法》第176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担保责任顺位未做明确约定时,债权人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亦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所以,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考点】债的担保【详解】《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未经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所以,丙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解释》第72条第2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题中,丁公司仅口头同意债务转让,未达成书面同意,因此对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考点】所有权【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本案中,甲公司已经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机器交付给王某,所以,在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挖掘机归王某所有。
    【考点】继承【详解】王某的死亡,并不影响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挖掘机已经交付,王某尚欠价款,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大王和小王继承了挖掘机所有权的同时,亦继承了该债务,两者应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考点】共有物的处分【详解】《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其仅限定,处分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否则不发生效力。而机器设备为动产,所以,在王某死后,挖掘机所有权归大王与小王共同共有,即有处分权。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该规定,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所以,B、C选项正确。遗嘱的执行人并不能侵害继承人的利益,所以,D选项错误。

  • 第16题:

    下列纠纷中,属于劳动争议情形的是()。

    A:家政服务员赵某与其服务的家庭因休息休假发生争议
    B:退休职工刘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争议
    C:大学生黄某与某公司因实习报酬发生争议
    D:张某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发生争议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以下情形也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17题:

    下列纠纷中,属于劳动争议情形的是( )。

    A.家政服务员赵某与其服务的家庭因休假发生争议
    B.退休职工刘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争议
    C.大学生黄某与某公司因实习报酬发生争议
    D.张某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发生争议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有:①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③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④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⑤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⑥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 第18题:

    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辖区内一家洗浴中心有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措施恰当的是:

    A.直接查封洗浴中心
    B.在洗浴中心门口设卡盘查
    C.在洗浴中心附近加大巡逻力度
    D.检查洗浴中心并询问负责人

    答案:D
    解析:
    民警接到卖淫嫖娼类警情时,首先要做的是调查事实情况,看是否与报警内容一致。安全检查时应重点询问洗浴中心负责人并且对洗浴中心进行安全检查。这样才能符合治安案件查处的要求。因此,选择D选项。

  • 第19题:

    交通执法人员张某驾驶公路监督检查车辆到某洗浴中心洗澡,这种做法对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几种继承关系不是本案涉及的有()。

    • A、代位继承
    • B、遗嘱继承
    • C、转继承
    • D、法定继承
    • E、遗赠

    正确答案:C,D,E

  • 第21题:

    某企业准备将其所属的餐厅改为洗浴中心,预计洗浴中心未来一年内可获利润70000元,在这种情况下()。

    • A、应考虑机会成本后再决策
    • B、可以直接做出决策
    • C、应该为洗浴中心
    • D、不应该为洗浴中心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张某所作的遗嘱界定,错误的有()。

    • A、无效,张某有权分割遗产
    • B、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大王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儿子和张某继承
    • C、部分无效,应给大儿子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
    • D、无效,但张某无权分割遗产,应由大王的儿子代张某继承遗产
    • E、具有法律效力,大王的儿子和张某无权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B,C,D,E

  • 第23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争议()。

    • A、某医院医生张某就医院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带手机的问题而与该医院发生的争议
    • B、某货车司机在一次拉货后因不满其雇主某个体户老板给付的报酬而与其发生的争议
    •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B

  • 第24题:

    多选题
    王某死后,关于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012年真题]
    A

    甲公司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

    大王和小王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C

    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

    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按其继承份额负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合同当事人死亡对于合同的履行原则上不产生影响,其权利义务由其承继者享有和承担。大王与小王若未放弃继承,应清偿王某生前所负的债务。
    CD两项,《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按照继承法原理,继承人的继承系概括继承,既包括权利也有义务。在遗产分割之前系共同共有关系,并不确定应有份额。王某死亡后,王某对挖掘机的所有权由大王与小王共同共有,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