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无效婚姻的产生原因。
第1题:
论婚姻无效的原因
我国《婚姻法》第l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或明知对方有配偶再行结婚的违法行为。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禁止重婚是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我国婚姻法还明确禁止重婚与姘居。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的理由有两个:首先是基于遗传学、优生学的原理,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聋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提高全民素质,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近亲结婚有违人类长期以来形成的关于两性关系的伦理道德观念,也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混乱。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不宜结婚。这里我们用不宜结婚而没有用禁止结婚,是因为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国家也不应干涉过多。现在社会对此情况也宽容了很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有指定传染病、重型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指定传染病包括性病、麻风病、肝炎等。重型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等。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就是说我国的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政府依据我国人民身心发育及责任能力和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控制人口过度增长、保证优生优育制定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民族自治地区政府可按本民族情况制定婚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为保证人口的优生优育,提高全民素质,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相应的行政法规也对晚婚晚育制定鼓励政策,从方方面面加大了对法定婚龄的执行力度。
第2题:
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性质相同,都是属于欠缺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且在形式上都履行了婚姻登记程序。
法律后果相同。均自始无效。
区别:
发生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欠缺公益要件;可撤销婚姻欠缺私益要件,当事人要求撤销其婚姻后,才自始无效。
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范围较广,除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外,基层组织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仅限于当事人本人行使。
请求权行使的时效期间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长,只要法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消灭前均可,甚至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短,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以及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起。
第3题:
第4题:
形成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哪些?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第5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第6题:
无效婚姻的产生原因。
第7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情形。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简述中年夫妻产生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
第17题:
简述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第18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产生原因。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