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题目

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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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陈某只是学校的一名老师,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如果陈某未尽到自己的职责造成了学生的损害,应由学校而不是陈某对该学生承担责任。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小杰的父母是小杰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对小杰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小杰在学校上学并不意味着监护职责的转移。因此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见,学校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2题:

    甲为一 8岁的小学生,在校期间,与同学乙 发生厮打,因老师未及时制止,导致同学乙受伤,花去 医药费5000元。为此发生纠纷。对于甲之父母的责 任与学校责任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

    A.甲之父母与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之父母与学校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C.甲之父母与学校应承担过错责任
    D.甲之父母承担监护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甲之父母的监护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学校 为过错责任,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过错推定。 本题中,学校存在相应过错,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 第3题:

    小学生甲,9岁,在学校组织夏令营篝火晚会中离开营地买东西,班主任老师乙疏于照看没有及时发现。甲与晚会营地外面的商贩丙发生争执,被丙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学校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B.应由商贩丙承担侵权责任
    C.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D.学校与商贩均有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甲,9岁,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A选项正确,不选。《侵权责任法》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侵权人商贩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有过错承担与其相应的补充责任。故B选项正确,不选;C选项正确,不选。D选项,错误,当选。

  • 第4题:

    小学二年级学生王某在上课期间无故将同学陈某打伤,而授课教师周某没有制止,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周某应当对陈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B.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C.王某的监护人应当对陈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D.学校和王某的监护人应当对周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选C项。《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本题中,周某对王某打伤陈某不加制止,说明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承担学校事故的侵权责任。可见,B项表述错误。《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A项表述错误。注意:学校事故责任和监护人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故不选D项。

  • 第5题:

    15岁的小杰在自行车上学途中与同学打闹,不慎将同伴小亮的眼睛碰伤。小亮所受的伤害( )

    A.应由小亮的监护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B.应该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应由小杰所在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应由小杰自己独立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形:1.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所以,由题干的描述,可以看出学校是不承担责任的,由于小杰还是未成年人,所以该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所以,本题选B。

  • 第6题:

    15岁的小杰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与同学打闹,不慎将同伴小亮的眼睛碰伤,小亮所受的伤害( )。
    A 、 应由小亮的监护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B 、 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 应由小杰所在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 应由小杰自己独立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 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第28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7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便承担责任,无过错便不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这种情形不在学校管理工作范围,学校无管理的义务。”
    命题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题干所述情况正是在学校假期期间学生小张自行到校发生的,所以学校无过错,无责任。

  • 第8题:

    王某10岁的儿子小辉在某小学校上学,课间与同学魏某争吵,小辉用水果刀将魏某扎伤,魏某因住院治疗花去6000元钱。对这一经济损失以下哪一种承担方式是正确的()。

    • A、王某承担,学校如果有过错,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
    • B、学校承担,王某如果有过错,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 C、王某承担,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 D、学校承担,王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学生小龙放学回家途中乱穿马路,被汽车撞倒在地,导致肋骨骨折。对于小龙所受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B、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 C、学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学生小龙在放学回家途中乱穿马路,被汽车撞倒在地,导致肋骨骨折。对于小龙所受的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

    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

    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小学学生小杰和小丽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甲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丽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未尽职责义务,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B

    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

    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未成年人小杰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与同学打闹,不慎将同伴小亮的眼睛碰伤,小亮所受的伤害(   )
    A

    应由小亮的监护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B

    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应由小杰所在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应由小杰自己独立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小杰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C项错误。陈某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属于执行职务行为,其监管不周,由其所属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A项错误。第三入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D项正确。

  • 第15题:

    小学生小刘(12周岁)邀请好友小崔(10周岁)和小冯(11周岁)前往学校旁的饭店吃饭。席间,小崔和小冯醉酒后因口角发生打斗。饭店老板孟某未上前制止。结果小冯将小崔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小刘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小冯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C.饭店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小冯的父母和饭店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监护人责任和安保义务人责任。 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 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小冯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将小崔打伤,小冯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刘并未实施侵权行为, 其监护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故 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饭店老板孟某见到小冯与小崔打斗而未上前制止,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当选。 最后,小冯的监护人和饭店并不存在共同侵权,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故 D?项错误,不当选。

  • 第16题:

    学生小龙放学回家途中乱穿马路,被汽车撞倒在地,导致肋骨骨折。对于小龙所受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 第17题:

    15岁的小杰在自行上学途中与同学打闹,不慎将同伴小亮的眼睛碰伤。小亮所受的伤害()。

    A. 应由小亮的监护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B. 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应由小杰所在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应由小杰自己独立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由于小杰是未成年人,且该事故发生在其自行上学途中,因此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18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 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 、 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 、 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便承担责任,无过错便不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这种情形不在学校管理工作范围,学校无管理的义务。”

  • 第19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便承担责任,无过错便不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这种情形不在学校管理工作范围,学校无管理的义务。”##niutk

  • 第20题:

    杜某的儿子在上学期间,因与潘某发生口角并将其打伤,潘某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谁负责?()

    • A、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 B、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 C、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
    • D、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杜某8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潘某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谁负责?()

    • A、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 B、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 C、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
    • D、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的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

    学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

    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小学生小刘(12周岁)邀请好友小崔(10周岁)和小冯(11周岁)前往学校旁的饭店吃饭。席间,小崔和小冯醉酒后因口角发生打斗。饭店老板孟某未上前制止。结果小冯将小崔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小刘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小冯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C

    饭店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

    小冯的父母和饭店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小冯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将小崔打伤,小冯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刘并未实施侵权行为,其监护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C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饭店老板孟某见到小冯与小崔打斗而未上前制止,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D项,本题中,小冯的监护人和饭店并不存在共同侵权,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市第一实验小学小学生甲和乙在校园内发生口角打斗,在场老师王某未予制止。小学生甲踢中乙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

    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

    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D

    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