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
第1题:
简述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与效力。
一、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1.悬赏广告必须依广告方法向非特定人为意思表示
2.悬赏广告以要求他人完成一定行为和对完成行为的人支付报酬为内容
3.悬赏广告中具有完成指定行为是报酬给付义务发生的前提的内容
二、悬赏广告的效力
悬赏广告的效力有两层含义。
1、是指广告发布后、指定行为完成前的效力。悬赏广告为要约,此为要约的效力。
2、指定行为完成后的效力,即合同的效力。
指定行为完成后,行为人有权请求广告人依据广告的内容给付报酬。如果广告确定的给付标的物为特定物,该特定物已经灭失的,广告人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
数人彼此独立、先后完成了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除广告另有约定外,最先完成该指定行为的人有权请求给付报酬,其他人虽然也完成了指定行为,但是没有报酬请求权。悬赏广告为要约,则最先实施行为的人为承诺人,悬赏广告的效力因承诺而转变为合同的效力。数人彼此独立、同时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最先到达的完成指定行为的通知为承诺。
第2题:
简述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
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是指构成一个行政决定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它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行政决定的标准,也是从性质上区别行政决定与其他行政行为或其他行为的标准。行政决定的成立应同时具备四大要素。
(1)主体要素——具有行政权能。行政决定必须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主体所作出的行为。在这里,行政权能主要是指某一主体执行法律,可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资格。
(2)手段要素——行政权的实际运用。行政决定必须是行政权实际运用的行为。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只有实际行使行政权的行为,才有可能是行政决定,否则,只能是其他行为。也就是说,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只有运用行政权的手段作出的行为,才有可能是行政决定;而用行政权之外的手段作出的行为就不是行政决定。
(3)形式要素——特定形式的意思表示。行政决定必须是以特定形式存在的行为。具体而言,行政决定必须是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运用行政权所作出的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实质上是行政主体意志的一种外在化或客观化,其有多种表示形式,如语言、书面文字、符号、信号或行动等。行政主体只有将自己的意志通过特定的形式表示出来,并告知行政相对人后,才能成为一个行政决定。
(4)内容要素——产生法律效果。行政决定必须是一种法律行为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它是具有行政权能的主体在运用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以特定的形式所作的一种意思表示,其目的旨在设定、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或实现某种行政法律关系。如果一个行为没有明确的目的指向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者没有设定、变更或消灭某种权利义务,或者尚未形成或完成对某种权利义务的设定、变更或消灭,那么该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意义,不是行政决定。
第3题:
简述代为清偿的成立要件。
1.依合同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第4题:
简答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第5题:
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第6题: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简述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第11题:
简述行政决定的合法要件。
行政决定的合法要件,是指构成合法的行政决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在行政决定成立的基础上判断某个行政决定是否合法的标准。行政决定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决定的主体合法。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行政主体所作的行为。具有行政权能但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作的行为可能是行政决定,但不是合法的行政决定。也就是说,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由合法的主体,即具备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主体作出。行政权能资格是行政决定的成立的主体要件而不是合法行政决定的主体要件。
(2)行政决定的权限合法。权限主要指权力的限度或范围。行政主体的权限往往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即行政主体之间依法应具有明确的权限分工。行政权限通常按照事务、地域和级别等分为事务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不同的行政主体依法具有不同的行政权限。越权无效,只有权限合法的行政决定才可能是合法的行政决定。
(3)行政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是内容合法、适当的行为。行政决定内容合法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这要求行政决定必须有事实根据,证据确凿;必须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规定作出的;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具体。行政决定内容适当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符合客观实际,公正、合理、切实可行,包括事实上的可能和法律上的可能两个方面。同时,行政决定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公共利益。也就是说,行政决定不仅在内容上符合法律规范文件的明确规定,而且还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4)行政决定的程序合法。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决定。这里所谓程序,即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决定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这就要求,行政决定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如书面或口头方式;行政决定必须符合法定步骤和顺序,如公安机关对某公民进行治安处罚必须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行政决定必须符合法定时限。为了确保行政决定的效率,法律、法规一般要对行政决定作出明确的时限要求。如果行政决定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就意味着该行政决定违法。
(5)行政决定的形式合法。只有形式合法的行政决定才是合法的行政决定。这主要限于要式行政决定,非要式行政决定不须要具备此要件。行政决定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行政决定通常有四种形式,即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和默示等。在有行政法规范明确规定的条件下,行政决定必须符合规定的特定形式,否则有损行政决定的效力。
总之,只有同时具备上述要件的行政决定才是合法行政决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要件并不是现行作出的统一规定。行政决定的合法要件只是法律对各种行政决定所规定条件的一种理论概括,只是为运用法律规范来分析行政决定的合法性提供的一种框架性思路和技术性规则。因此,对一个行政决定是否合法的分析和认定,最终仍应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而不能直接将上述要件作为根据。
第12题:
A、由相应行政机关讨论决定
B、经行政首长签署
C、公开发布
D、由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第13题:
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有().
A.主体要件
B.功能要件
C.内容要件
D.权限要件
第14题:
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一般应具备的法定要件有()。
第15题:
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一般应具备()法定要件。
第16题:
经行政首长签署
公开发布
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决定
行政决定已经送达行政相对人
行政决定书已为行政相对人受领
第17题:
第18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