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H公司与新加坡M公司以FOB签订一笔出口6000公吨散装货物合同。3月10日,H公司收到经M公司申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H公司先装运2000公吨货物,并在该批货物提单的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的名称。3月21日,H公司将1000公吨货物交给某外轮公司承运,并请求该外轮公司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名称,收货人为“To Order”。H公司装船后取得清洁提单,背书后到银行办理结汇。但银行在其背书上打了“×”,将提单退回H公司。这意味着H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收取货款。后又得知,当货物抵达目的港新加坡后,承运

题目

中国H公司与新加坡M公司以FOB签订一笔出口6000公吨散装货物合同。3月10日,H公司收到经M公司申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H公司先装运2000公吨货物,并在该批货物提单的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的名称。3月21日,H公司将1000公吨货物交给某外轮公司承运,并请求该外轮公司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名称,收货人为“To Order”。H公司装船后取得清洁提单,背书后到银行办理结汇。但银行在其背书上打了“×”,将提单退回H公司。 这意味着H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收取货款。后又得知,当货物抵达目的港新加坡后,承运人按照提单托运人M公司的声明,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直接交给了收货人。于是,H公司持正本提单向承运的某外轮公司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外轮公司认为,H公司虽然持有正本提单,但该提单为指示性提单,其托运人为M公司,而非H公司,提单未经托运人M公司背书,H公司不能证明其具有合法当事人的地位,因而H公司与该外轮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H公司不能向该外轮公司主张权利。 讨论:H公司应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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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 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 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 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 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 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购5箱货物,短少5 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 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 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A,C
    解析:
    .损失有两项:一是部分货物中的细菌超标; 二是货物数量短少。.前一损失属于货物的面有缺陷,根据 《海牙规则》中规定的承运人的17项免责,以及我国《海商 法》第51条第9项、第243条第2项,这种损失既不能要 求承运人承担责任也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它 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和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事项,那么 这个损失只能向出卖方索赔,因为出卖方未交付品质合格 的货物,违反了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那么对该损失能否 依据贸易术语CIF的风险转移规则由买方来承担呢?答 案是不能,因为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是卖方交货时所交货 物是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交货前卖方巳经违約(货物品 质有瑕疵),则风险不转移,故A项是正确的。对后一损 失,因为承运人签发了 2000箱货物清洁提单,表明承运人 巳收到托运人(卖方A国公司)交付的2000_箱货物,也表 明托运人按合同约定数量完成交货义务,而且提单的这项 记载在收货人和承运人之间是最终证据,因此不能向托运 人(卖方)索赔,题中没有提供承运人可以对此免责的事 由,B项错误,C项正确。D项错在中国公司不但可以要求 减少价金,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第2题: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
    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承运人责任限定【详解】指示提单(OrderBillofLading),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某人指示”(toOrder)或“凭指示”(totheOrderof)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者称为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按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指示提单背书交付后产生两个效力,对内,除非另有约定,背书人(提单出让人)背书交付提单的行为是转让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包括对承运人的提单项下货损索赔权)的初步证据;对外,承运人此后只需也只能向提单受让人履行提单项下的合同义务并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包括货损赔偿责任,而不再向提单出让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如果同样持有正本提单,可以提货。所以,A选项正确。指示提单中,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指示形式交货,不是按照托运人的要求交货,所以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货物,需要承担责任。B选项错误。根据《海商法》第51条“承运人免责事由”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所以,C选项、D选项正确。

  • 第3题: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给香港G商,价格条件为G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并同意G商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商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请解释D/P的付款条件。


    正确答案:D/P是指托收业务当中的付款交单,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付于进口商的托收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如果出口商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并随附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见票后立即付款,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商业单据,称为即期付款交单。如果出口商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并随附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承兑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时付清货款后再向银行领取商业单据,称为远期付款交单。

  • 第4题:

    中国收货人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的提单上载明"凭指示"的字样,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港口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可免除交货责任?()

    • 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 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 C、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
    • 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工艺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依约开来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货物最迟装运期至9月30日,提单是受益人A公司应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之一,信用证到期日为10月15日,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A公司于9月12日将货款装船并取得提单,提单的日期为9月13日。10月5日A公司向银行交单议付,银行以已过交单期为由拒绝付款。 银行拒付理由充分吗?本案的交单期的最后一天是哪一天?银行为什么要规定交单期?


    正确答案: 1.信用证的到期日是银行承担付款、承兑汇票及议付货款责任的最迟期限。信用证的受益人若晚于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提交单据的,银行有权拒付。本案中,信用证的到期日是10月15日,A公司交单议付的最迟期限本应是10月15日,但未规定装运日后必须交单的特定期限,所以A公司应在装运日期后21天以内向银行提交议付。A公司实际到10月5日才交单,违反了装运日期后21天递交单据的规定,银行有权拒付。
    2.受益人的交单要受信用证对交单期的规定的约束,促使其在出运后及时交单以保障开证申请人的利益。如果受益人出运后不及时交单,会影响开证申请人及时提货转售,贻误商业时机。

  • 第6题: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给香港G商,价格条件为G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并同意G商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商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M公司应通过中行要求香港汇丰银行付款;
    ②理由:香港汇丰银行在未经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允许G商凭信托收据借单先行提货,这种不能收回货款的责任,应由代收行负责。

  • 第7题:

    M班轮公司根据T货运公司提交的抬头为“T货运公司”的托运单,在S港分别安排多个40英尺的集装箱,装载衣服、运动鞋等货物,并于装船完毕后向T货运公司签发了提单。这些货物由T货运公司委托Q集装箱运输公司从FJ陆运至S港并交由M班轮公司承运。托运单和提单均记载该货物的托运人为ND外贸公司,收货人为HRKLTD,卸货港为汉堡,运费预付。货物运抵目的港交付货物,但M班轮公司未收取运费。问:T货运公司和ND外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运费的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如果货运公司与M班轮公司签订了保证由T货运公司支付运费的协议,则T货运公司就应当支付运费(他是需要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如果没有支付运费的特别约定,则应当由ND外贸公司支付运费。

  • 第8题: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向国外出口花生米500公吨,合同与信用均规定不许分批,十一月份装运。备货期间,发现花生米货源在两个地方,于是,业务员只好于11月15日在烟台港装上300公吨花生米,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船名为“胜利”号035W航次,又于当日在青岛港装上200公吨花生米,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船名为“永顺”号035W航次,显示的目的港均是信用证规定的目的港。11月20日,该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内将单证送银行议付时,却遭到银行拒付,理由是该公司将货物分批装运了。请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我方的500公吨花生米是装在两条船上,虽然装运时间相同,航次相同,但装运港不同,船名不同,毫无疑问分批装运了,违反了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当然要拒付。

  • 第9题:

    问答题
    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在装船前被吊车吊钩将外包装钩破,承运人应卖方请求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未提及货损情况。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外包装破裂,便以保险公司已为该批货物承保了仓至仓一切险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遭保险公司拒绝。后买方又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承运人以应卖方要求而出具清洁提单为由,拒绝向买方赔偿。而此时卖方已经凭清洁提单从信用证开证行得到货款。请回答下列问题:(1)保险公司能否拒绝买方?为什么?(2)承运人能否拒绝买方?为什么?(3)提单与货物不符,银行支付货款是否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某出口企业同某国A商达成交易一笔,买卖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是即期付款交单。我方按期将货物装出并由B轮船公司承运,并出具转运提单,货物经日本改装后,再由其他轮船公司船舶运往目的港。货到目的港后,A公司已宣告破产倒闭。当地C公司伪造假提单向第二程船公司在当地的代理人处提走货物。我方企业装运货物后,曾委托银行按跟单托收(付款后交单)方式收款,但因收货人已倒闭,货款无着,后又获悉货物已被冒领,遂与B轮船公司交涉,凭其签发的正式提单要求交出承运货物。B公司却借口依照提单第l3条规定的“承运人只对第一程负责,对第二程运输不负运输责任”为由,拒不赔偿。你认为该B轮船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B轮船公司难辞其咎,必须进行赔偿。
    原因有二:第一,其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货物在目的港被C公司提走,并非第二程运输中的“运输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第二,这是由海运提单的性质决定的,海运提单不仅是一份运输合同、收货凭据,而且还是一份物权凭证,承运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将货物交与向其提示正本提单者,而现在货物被C公司凭据伪造的提单冒领,因此,承运人必须向正本提单合法持有者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 我方公司提交两份不同装运港口的提单时,银行是否会议付该套单据?

    正确答案: 银行在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时,会议付该套单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收货人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的提单上载明"凭指示"的字样,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港口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可免除交货责任?()
    A

    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

    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

    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

    D

    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A项可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本题中简称《规定》)第10条,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A项中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乙公司可以免除交货责任。B项不可免,B项属于记名提单免除责任的情况,依《规定》第9条,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指示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本题中是"凭指示"提单,不是记名提单,B项不可免,CD项可免,依《规定》第8条,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入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双方约定使用信用证付款。甲公司从承运人处取得提单后,将相关单据交给了开证行的往来代理行。银行在审单时,发现提单上与信用证开证行的要求记载略有差异,遂联系乙公司询问是否放弃不符点,乙公司表示同意。银行遂对甲公司解付,并将相关单据转移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收货时,发现甲公司手中有两份正本提单,丙公司已经凭另一份提单将货物提走。关于该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与国际惯例,正确的观点有:

    A、该信用证应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B、根据诚实信用和善意履行的原则,银行在审单后发现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时,有义务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询问其是否放弃不符点。
    C、承运人在该案件中需向乙公司承担货物成本加运费和保险费额度的赔偿责任,然后承运人有权向丙公司和甲公司进行追偿,丙公司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在该案件中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

    答案:A,D
    解析:
    该题考察无单放货、信用证的相关规则。
    A正确,UCP600规则删除了可撤销信用证。因此,没有特别约定且经过银行同意的一律为不可撤销信用证。B错误,UCP600第16条b项规定:当开证行确定提示不符时,可以依据其独立的判断联系申请人放弃有关不符点。但是联系并不是银行的义务。C错误,根据《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正确,甲公司要了两份正本提单,导致乙公司拿不到货物,属于“CISG”第25条规定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毫无疑问属于根本违约。

  • 第14题:

    一批货物从韩国运往中国某港口,由于近港运输,货物早于提单到达目的港,甲公司称自己为收货人,并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了货物。几天后,付款并取得正本提单的乙公司前来提货,但承运人由于巳将货物交给了甲公司,无法向乙公司履行交货义务。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只能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B.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限制其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D.乙公司可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或合同责任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____海上货物运输____无单放货。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因此,A错,CD 正确。又依第4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B错。

  • 第15题:

    中国某企业出口货物一批,CIF合同,即期信用证支付。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字样。当时正遇该货物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讨论: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开证行拒付没有道理。因为在CIF合同下,出口商获得已装船提单必是“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即使未在提单上注明。因此,开证行不得无理拒付。

  • 第16题: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 我方货物的出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方货物出运符合信用证规定。根据国际惯例,同一班船同一航次在不同港口装运不属于分批装运。

  • 第17题: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 我方公司提交两份不同装运港口的提单时,银行是否会议付该套单据?


    正确答案: 银行在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时,会议付该套单据。

  • 第18题:

    某出口公司一批货物于2004年8月3日装运,并于同日船舶开航。经出口公司要求,船公司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日期为2004年7月28日,则该提单为()。

    • A、倒签提单
    • B、顺签提单
    • C、过期提单
    • D、预期提单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安徽A贸易公司将一批外贸商品出卖给荷兰D公司,并委托上海一家货运代理B公司办理该批货物的海运出口(上海洋山港至荷兰鹿特丹港)。B公司接受委托后,向A公司签发了一份自己公司的提单,提单载明收货人为荷兰D公司。随后,B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向某船公司C订舱。货物在洋山港装船后,C公司签发了一份海运提单给B公司,提单上记载的收发货人均为B公司。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由于船员的过失,导致该批外贸商品受潮,损失金额达5000美元。D公司在收货时发现了货物损失,随即向A公司索赔,遭A公司拒绝。对于本案中货物损失,收货人D可以向谁索赔?依据分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首先,D可以向B索赔,因为他是提单的持有人,而该提单证明的货物运输合同中B是承运人。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D可以向C索赔,因为C是货物的实际承运人,而货物损失是由于C的过失导致的。D作为收货人,对货物享有物权,可以依据侵权关系向C索赔。

  • 第20题:

    2006年2月,中国山东威域公司在山东青岛港口将一批货物交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天祥号”轮承运,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填写“交持有人”,包装栏内有船长批注的“有破包”字样。下列关于该提单种类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该提单属于指示提单
    • B、该提单转让时必须背书
    • C、该提单为清洁提单
    • D、该提单为不清洁提单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中国H公司与新加坡M公司以FOB签订一笔出口6000公吨散装货物合同。3月10日,H公司收到经M公司申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H公司先装运2000公吨货物,并在该批货物提单的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的名称。3月21日,H公司将1000公吨货物交给某外轮公司承运,并请求该外轮公司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名称,收货人为“To Order”。H公司装船后取得清洁提单,背书后到银行办理结汇。但银行在其背书上打了“×”,将提单退回H公司。 这意味着H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收取货款。后又得知,当货物抵达目的港新加坡后,承运人按照提单托运人M公司的声明,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直接交给了收货人。于是,H公司持正本提单向承运的某外轮公司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外轮公司认为,H公司虽然持有正本提单,但该提单为指示性提单,其托运人为M公司,而非H公司,提单未经托运人M公司背书,H公司不能证明其具有合法当事人的地位,因而H公司与该外轮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H公司不能向该外轮公司主张权利。 讨论:H公司应吸取哪些教训?

    正确答案: H公司的教训是提单托运人的收货人填写失误,导致货款两空。提单中收货人不能直接填买方,这一般都知道。但托运人必须填卖方,这时收货人一览的“To Order”才意味着凭卖方指示。而本案中就意味着凭买方(M公司)指示了,导致船方的说法没有问题而不理会卖方的正本提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新加坡乙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中国甲公司发货后,以传真的形式将提单发给乙公司,待新加坡乙公司付款、中国甲公司收到汇款通知副本后,再将正本提单交付给新加坡乙公司。合同签订后,中国甲公司委托美轮公司承运,美轮公司签发了一套一式三份的“凭新加坡乙公司指示”的提单。货物运抵新加坡后,买方未依协议给中国甲公司付款,却在未取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要求美轮公司向其交付货物,并保证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任何后果,于是美轮公司放货,致使中国甲公司钱货两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承运人无单放货,应承担赔偿责任

    B

    本案所涉提单标明“凭新加坡乙公司指示”,所以新加坡乙公司可以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提货

    C

    指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D

    作为提单持有人的中国甲公司可以凭其所持有的提单要求承运人赔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D三项,由于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应向提单持有人或合法受让人交货。无论指示提单是凭谁指示,承运人均有义务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如果承运人没有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C项,本案所涉提单标明“凭新加坡乙公司指示”,可见本案所涉提单是指示提单。学理上一般认为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 第23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 我方货物的出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方货物出运符合信用证规定。根据国际惯例,同一班船同一航次在不同港口装运不属于分批装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中国某企业出口货物一批,CIF合同,即期信用证支付。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字样。当时正遇该货物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讨论: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开证行拒付没有道理。因为在CIF合同下,出口商获得已装船提单必是“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即使未在提单上注明。因此,开证行不得无理拒付。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