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法律的活动。
第1题:
教育法律是指有权制定法规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领域法规的话动。()
第2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法律的活动。
A国家机关
B最高国家权利机关
C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D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第4题:
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念,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
第5题:
教育立法,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狭义上讲是一切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的活动。
第6题:
依法享有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关于制定、修改或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称为()
第7题: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法律的活动,称为()。
第8题:
立法权:是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法律的职权。
第9题:
立法不仅是指制定法律,修改、补充、认可、废止法律都是立法活动。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A、法律制定
B、法律创制
C、法律创立
D、规章制度
第14题:
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创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权利。
A对
B错
第15题:
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权力,称为()
第16题:
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创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权利。
第17题:
法的制定,又称(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第18题:
()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药品管理法律规范的活动。
第19题:
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第20题:
立法是指制定、修改、补充法律,不包括认可或废止法律。
第21题:
财政立法
财政执法
财政决策
财政监督
第22题:
立法程序
立法过程
立法完善
审议法案
第23题:
国家机关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第24题:
对象范围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