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教育法》,谈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特点。
第1题:
我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结合我国教育法学的发展及现状,谈谈你对我国教育法学发展趋势的看法。
(一)教育法学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包括:
(1)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冲击
(2)发展教育事业和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
(3)历史经验的启示
(4)教育立法活动起步
(二)我国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阶段可分为:
(1)问题提出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中期),主要在反思了“以人治教”的种种弊端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教”的主张;
(2)体系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80年代末期),这一阶段以《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为契机,开拓了教育法学研究的新局面;
(3)学习基本定型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期——20世纪90年代初),这一阶段期间,专门阐述教育法规的专著终于在我国出版;
(4)教育法学理论深化发展阶段(1993年以后),这一阶段某些专题研究获得较为充分的展开,主要包括我国教育法规体系及其地位研究、教育法律关系的研究、地方教育立法研究成果、高等教育立法的研究及各国教育法制比较研究等。
(三)教育法学发展趋势为:
(1)注重开展教育法学微观研究课题
(2)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研学热潮,促进教育法学的普及与提高
(3)成立有关学书团体,开展合作研究,促进交流和讨论,提高教育法学的研究水平。
略
第8题:
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的法律是()。
第9题: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六项义务。
第10题:
第11题:
教育法律
教育政策
政府规章
学校章程
第12题:
第13题: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有哪些?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依据我国《教育法》,谈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特点。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特点,主要包括:
(1)不以营利为目的。《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划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办学的标准在于是否将办学和其他经营性活动获得的收入用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是否用于填补自身办学经费的不足。
(2)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是排除宗教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预和渗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和重要举措,是保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公益性的重要标志。
略
第19题:
我国《教育法》中所说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的()
第20题:
《教育法》第29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哪些权利?
第21题:
《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22题: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宪法》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