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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作战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机制。

    • A、分工负责
    • B、统一实施
    • C、互相配合
    • D、互相制约

    正确答案:A,C,D

  • 第3题: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法院关系的重要原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以保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 B、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相互妥协
    • C、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D、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相互利用

    正确答案:C

  • 第5题: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目的是()

    • A、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B、互相配合
    • C、互相制约
    • D、均衡部门利益

    正确答案:A

  • 第6题:

    以下属于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是()。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 B、人民陪审制
    • C、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 D、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 B、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相互妥协
    • C、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协调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 A、分工负责
    • B、互相配合
    • C、互相制约
    •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正确答案:D

  • 第9题:

    请对刑事诉讼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进行论述。


    正确答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的法律依据。
    (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调整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分工负责要求公检法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工进行刑事诉讼,不允许互相替代和超越职权,更不允许任何一个机关独自包办。互相配合要求公检法三机关通力协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同完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互相制约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能互相约束,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有关问题、决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
    (2)分工负责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础和前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分工负责的结果和必然要求。没有分工负责,谈不上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没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也就失去了意义。至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之间,则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制约中体现配合,配合中有制约的关系。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者之间不可偏废。有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能会特别强调其中的某一个方面,这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有时是必要的。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因此而丢掉其他方面。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本身不是目的,所以不能为分工而分工,为配合而配合,为制约而制约。三者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即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正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三个相互联系的必要条件。分工负责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主观片面。互相配合可以使公检法三机关互通情况,通力合作,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互相制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证作到不漏不错,不枉不纵。所以,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发挥公检法三机关各自的功能,保证顺利完成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共同任务;同时又可以防止任何一个机关无端专横和滥用职权,防止和减少错误。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正确答案: 分工负责,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工进行刑事诉讼,不允许互相代替和超越职权,更不允许任何一个机关独自包办。
    互相配合,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同完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
    所谓互相制约,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能互相约束,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有关问题、有关决定,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意见,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要求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
    分工负责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础和前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分工负责的结果和必然要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三个相互联系的必要条件。分工负责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主观片面。互相配合可以使公、检、法三机关互通情况,通力协作,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有效地保护人民。互相制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请对刑事诉讼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进行论述。

    正确答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的法律依据。
    (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调整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分工负责要求公检法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工进行刑事诉讼,不允许互相替代和超越职权,更不允许任何一个机关独自包办。互相配合要求公检法三机关通力协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同完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互相制约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能互相约束,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有关问题、决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
    (2)分工负责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础和前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分工负责的结果和必然要求。没有分工负责,谈不上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没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也就失去了意义。至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之间,则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制约中体现配合,配合中有制约的关系。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者之间不可偏废。有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能会特别强调其中的某一个方面,这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有时是必要的。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因此而丢掉其他方面。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本身不是目的,所以不能为分工而分工,为配合而配合,为制约而制约。三者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即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正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三个相互联系的必要条件。分工负责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主观片面。互相配合可以使公检法三机关互通情况,通力合作,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互相制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证作到不漏不错,不枉不纵。所以,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发挥公检法三机关各自的功能,保证顺利完成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共同任务;同时又可以防止任何一个机关无端专横和滥用职权,防止和减少错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法院关系的重要原则。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

    A.分工负责
    B.互相监督
    C.互相配合
    D.互相制约

    答案:A
    解析:
    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分工负责。

  • 第14题:

    税务稽查工作应当按照确定稽查对象、()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正确答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

  • 第15题:

    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


    正确答案: 1.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不可混淆也不可代替。
    2.互相配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用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3.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基础上,不仅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对其机关发生的错误和偏差应予以纠正,对重要的刑事诉讼活动或措施,有其他机关予以把关,已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约束的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导致司法腐败。

  • 第16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

    • A、分工负责
    • B、互相配合
    • C、互相制约
    • D、互相独立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 A、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 B、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 C、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D、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试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正确答案: 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按照法律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完成各自的诉讼任务的同时,既互相支持,又互相监督,从而完成整个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任务。
    所谓分工负责,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职权去处理刑事案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所谓互相配合,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的任务,而不得各行其是,互不通气,互相抵消力量。
    所谓互相制约,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工,坚持真理,互相监督,防止可能发生的错误,有了错误及时纠正,正确的执行法律,保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准确执行法律的有效手段,贯彻执行这一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贯彻执行这一原则,有利于发挥公、检、法三机关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顺利完成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其次,贯彻执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滥用国家权力,避免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 第20题: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 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作战
    •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正确答案:分工负责,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工进行刑事诉讼,不允许互相代替和超越职权,更不允许任何一个机关独自包办。
    互相配合,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同完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
    所谓互相制约,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能互相约束,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有关问题、有关决定,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意见,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要求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
    分工负责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础和前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分工负责的结果和必然要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三个相互联系的必要条件。分工负责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主观片面。互相配合可以使公、检、法三机关互通情况,通力协作,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有效地保护人民。互相制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正确答案: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135条、《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
    互相配合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在诉讼中互为条件,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正错误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

    正确答案: 1.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不可混淆也不可代替。
    2.互相配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用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3.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基础上,不仅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对其机关发生的错误和偏差应予以纠正,对重要的刑事诉讼活动或措施,有其他机关予以把关,已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约束的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导致司法腐败。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