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A、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B、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D、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题目

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

  • A、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
  • B、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
  • 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 D、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相似考题
更多“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A、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B、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D、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明夫妇自幼均是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婚后也没有子女,丈夫李明有一弟李甲,妻子赵悦有一妹赵乙。2004年10月李明夫妇到某自然旅游区游玩时因为遇上山洪爆发同时死亡,其遗产应怎样分割?( )

    A.李明的遗产由李甲继承

    B.李明的遗产由李甲和赵乙继承

    C.赵悦的遗产由赵乙继承

    D.赵悦的遗产由李甲和赵乙继承


    正确答案:AC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解析」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的规定,李明夫妇之间互相不发生继承关系,因为两人都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李明的弟弟继承李明的遗产,赵悦的妹妹继承赵悦的遗产。

  • 第2题:

    孙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孙甲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孙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孙乙、三子孙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应( )。

    A.追加孙乙、孙丙为被告

    B.追加孙乙、孙丙为原告

    C.推定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

    D.视为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


    正确答案:B
    「考点」继承权的放弃
    「解析」《继承法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苒列为当事人。故B正确。

  • 第3题:

    某公安局的刑侦员甲、乙、丙、丁通过广泛地调查取证,对x案的嫌疑犯李、赵作了如下断定:

    甲:我认为赵不是凶犯。

    乙:或者李是凶犯,或者赵是凶犯。

    丙:如果李是凶犯,则赵不是凶犯。

    丁:我看李和赵都是凶犯。

    事后证明,这四位刑侦员的断言只有一句是假的。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推知:( )

    A.李和赵都是凶犯。

    B.甲的话是假的。

    C.李是凶犯,且丙的话是真的。

    D.丁的话是真的。


    正确答案:C
    解析:已知:
      甲:、赵
      乙:李∨赵
      丙:李→┓赵
      丁:李∧赵
      经观察可看出丙和丁两位刑侦员的断言是矛盾的,二者一真一假。于是根据题意(四句话只有一假)可推出甲和乙两位刑侦员的断言是真的。即:
      (1)、赵
      (2)李v赵
      由(1)和(2)根据选言推理可得:
      (3)李
      由(1)和(3)可推出丙的话是真的。所以正确答案是c。

  • 第4题:

    赵某的次子乙,平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赵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赵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赵某对其拳打脚踢,并拿起身边的板凳欲砸赵某,赵某见状起身就逃,乙随后紧追。赵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拿起身边的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赵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赵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与犯罪行为的区别。A选项中,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甲已经将乙打晕,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赵某用砖头砸乙的行为就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或事后防卫。B选项中甲将乙打晕是在乙的不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制止其不法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第5题:

    某单位拟派遣3名德才兼备的干部到西部山区进行精准扶贫。报名者踊跃,经过考察,最终确定了陈甲、博乙、赵丙、邓丁、刘戊、张己6名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若派遣陈甲,则派遣邓丁但不派遣张己;(2)若博乙、赵丙至少派遣1人,则不派造刘戊。以下哪项的派遣人选和上述条件不矛盾?

    A.赵丙、邓丁、刘戊
    B.陈甲、博乙、赵丙
    C.博乙、邓丁、刘戊
    D.邓丁、刘戊、张已
    E.陈甲、赵丙、刘戊

    答案:D
    解析:

  • 第6题:

    赵甲、钱乙、孙丙、李丁和周戊分别住在赵楼、钱屯、孙家堡、李庄和周店五个村中,已知:
    (1)每个姓氏与所在村庄的第一字不同;
    (2)赵甲、孙丙不住李庄;
    (3)钱乙不住孙家堡或周店;
    (4)李丁不住在赵楼或钱屯;
    (5)周戊不住钱屯或赵楼;
    (6)除非赵甲住李庄,钱乙才住李庄;
    (7)若赵甲住孙家堡,则孙丙住李庄。
    根据以上信息可得出:

    A.李丁住孙家堡
    B.钱乙住李庄
    C.孙丙住周店
    D.赵甲住钱屯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具有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根据题干,横向是村,纵向是人,根据(1)每个姓氏与所在村庄的第一字不同,如图:

    根据(2)赵甲、孙丙不住李庄(3)钱乙不住孙家堡或周店(4)李丁不住在赵楼或钱屯(5)周戊不住钱屯或赵楼,如图:

    根据(6)钱乙李庄→赵甲李庄,(2)“赵甲不住李庄”,根据否后必必否前,得到“钱乙不住李庄”;再根据(7)赵甲孙家堡→孙丙李庄,(2)“孙丙不住李庄”,根据否后必必否前,得到“赵甲不住孙家堡”,如图:

    由此可得,周戊住李庄,如图:

    再将可确定的信息全部填入表格,如图:

    根据上表,赵甲和孙丙无法确定,李家住在孙家堡。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7题:

    侦查员甲、乙、丙、丁通过调查了解,对“10.23”案件的嫌疑犯李XX、赵XX作了如下的断定:甲:“我认为赵XX不是凶犯。”乙:“或者李XX是凶犯,或者赵XX是凶犯。”丙:“如果李XX是凶犯,则赵XX不是凶犯。”丁:“我看李XX和赵XX都是凶犯。”破案后证实上述断定中只有一句是假的。据此,就可推知()。

    • A、李XX和赵XX都是凶犯
    • B、甲说假话,并且李XX不是凶犯
    • C、李XX是凶犯,且丙说真话(真值表第二行)
    • D、赵XX是凶犯,但李XX不是凶犯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孙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孙甲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孙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孙乙、三子孙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应()。

    • A、追加孙乙、孙丙为被告
    • B、追加孙乙、孙丙为原告
    • C、推定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
    • D、视为孙乙、孙丙放弃继承权

    正确答案:D

  • 第9题:

    赵某的次子乙,平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赵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赵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赵某对其拳打脚踢,并拿起身边的板凳欲砸赵某,赵某见状起身就逃,乙随后紧追。赵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拿起身边的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赵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B、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D、赵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B

  • 第10题:

    赵赵和丽丽是一对继兄妹,赵赵去世后,丽丽享有赵赵继承权的依据是()。

    • A、血亲关系
    • B、姻亲关系
    • C、抚养关系
    • D、异父异母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侦查员甲、乙、丙、丁通过调查取证,对X案的嫌疑犯李××、赵××作了如下断定:  甲:“我认为赵不是凶犯。” 乙:“或者李××是凶犯,或者赵××是凶犯。” 丙:“如果李××是凶犯,则赵××不是凶犯。” 丁:“我看李××和赵××都是凶犯。”  破案后证实,这四位侦查员的上述断定只有一句是假的。根据以上情况,则可以推知()。
    A

    李××是凶犯,但赵××都是凶犯

    B

    甲的话是假的,且李××不是凶犯

    C

    李××是凶犯,且丙的话是真的

    D

    赵××是凶犯,但李××不是凶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86岁的赵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分别为甲、乙、丙。女儿甲、乙虽住得近,但毕竟都是嫁出去的人。赵某思前想后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儿子丙身上。但因丙经济条件不好,赵某与丙达成协议:只要丙愿意照顾赵某善终,赵某就把60平方米的房屋赠与丙,两位女儿均无异议。房子过户后,丙一直疏于尽赡养义务,街坊邻居笑话赵某养儿无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与丙签订的合同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B

    丙未尽赡养义务的,赵某有权撤销赠与

    C

    丙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如果赵某因脑溢血死亡,甲、乙有权在6个月内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根据民法原理,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不得为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本题中,丙为法定扶养义务人,合同并不构成遗赠扶养协议。
    B项,《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题中,赠与人赵某将房屋赠与儿子丙后,丙对赠与人赵某疏于尽法定扶养义务,赵某依法有权撤销赠与合同,而要求丙返还房屋。
    C项,丙并无侮辱、诽谤行为,不构成对赵某名誉权的侵害。
    D项,《合同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赵某因脑溢血死亡而非因受赠人丙的违法行为导致死亡,赵某的继承人甲、乙无权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 第13题:

    公民刘普因母病需用钱,遂将父遗留的金怀表一只交给公民赵乙。刘普、赵乙约定,赵乙借给刘普3000元钱,刘普将怀表放在赵乙处,赵乙可以使用,3年后刘普还钱,赵乙还表,若届时刘普不能如期还钱,表即归赵乙所有。此案中,刘普与赵乙之间属于( )关系。

    A.抵押

    B.留置

    C.质押

    D.不是物权


    正确答案:D

    「考点」物权法定原则
    「解析」《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是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关于物权的创设,有物权自由和物权法定两种立法例。现代各国民法大都采用物权法定原则,我国《物权法》也不例外。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法定原则,(1)物权的种类不得法外创设,即不得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例如对于担保物权,虽然世界各国关于担保物权的种类很多,但我国法律就只规定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2)物权的内容不得法外创设,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内容不同的物权。例如,创设不转移占有的质权,即使名为质权。但由于与法律规定的质权内容不同,故也是不允许的。本题所属情形不属于法律所规定任何一种担保物权形式或者物权形式,所以本题选D。

  • 第14题:

    江山市公安局的刑侦员甲、乙、丙、丁对一案的嫌疑犯李、赵做了如下断定:

    甲:“我认为赵不是凶犯。”

    乙:“或者李是凶犯,或者赵是凶犯。”

    丙:“如果李是凶犯,则赵不是凶犯。”

    丁:“我看李和赵都是凶犯。”

    事后证明,这4个人的断言只有一句是假的。由此推知:( )。

    A.李和赵都是凶犯

    B.甲的话是假的

    C.李是凶犯,并且丙的话是真的

    D.赵是凶犯,但李不是凶犯


    正确答案:C
    典型的单一矛盾问题,C选项正确。 

  • 第15题:

    赵某是甲科研所的工作人员,他承担了本单位的某项科技开发课题,研制一种冷凝机。在尚未研制成功时,赵某工作调动,调至乙科研院工作,赵某又利用乙科研院的设备及技术资料继续研制,终于将新型冷凝机研制成功。丙厂认为该冷凝机市场很大,遂向赵某提出转让该冷凝机技术的请求。赵某与丙厂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现甲科研所、乙科研院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技术成果属于自己,赵某无权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与丙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因该技术成果归赵某所有
    B:该技术成果归甲科研所所有,赵某无权与丙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C:该技术成果归乙科研院所有,赵某无权与丙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D:该技术成果由甲科研所、乙科研院合理分享,赵某无权与丙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6条及《合同法》第326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本题赵某是承担甲科研所课题所作的研究,在继续研制过程中又利用了乙科研院的设备及技术资料,因此,该科研成果应由上述两个科研机构分享,赵某无权转让。

  • 第16题:

    某商店失窃,职员赵甲、钱乙、孙丙、赵丁四人涉嫌被调查。赵甲说:除非我没有作案,钱乙才作案。钱乙说:我和孙丙都没作案。孙丙说:除非赵甲作案,否则钱乙不会作案。赵丁说:赵甲和孙丙两人至少有一人作案。已知赵甲、钱乙、孙丙、赵丁四人只有一人说真话,那么作案者是?

    A.赵甲。
    B.钱乙。
    C.孙丙。
    D.赵丁。
    E.无法判断。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某县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抽调人员成立治安巡逻大队。队员赵某在巡逻中发现甲、乙、丙、丁正在聚众赌博,争吵之中,赵某将甲戴上手铐带回县治安巡逻大队。事后,县公安局以赵某擅自使用械具、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为由,对赵某行政拘留15天。此案赵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赵某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
    B.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C.赵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D.赵某的行为属于合法但不当的行为


    答案:A,B
    解析: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并且不可委托其他组织或行政机关行使。

  • 第18题:

    甲、乙、丙、丁和戊5人到赵村、李村、陈村、王村4村驻村考察,每人只去一个村,每个村至少去1人。已知:
    (1)若甲或乙至少有1人去赵村,则丁去王村且戊不去王村;
    (2)若乙去赵村或丁去王村,则戊去王村而甲不去陈村;
    (3)若丁、戊并非都去王村,则甲去赵村。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下列______项。

    A.甲去李村,乙去赵村
    B.乙去陈村,丙去赵村
    C.丙去赵村,丁去李村
    D.丁去赵村,戊去王村
    第三部分数理能力

    答案:B
    解析:
    已知:
    ( 1) 甲赵或乙赵 丁王且 戊王
    ( 2) 乙赵或丁王 戊王且 甲陈
    ( 3) ( 丁王且戊王) 甲赵因题干都为推出信息, 无确定信息, 故用假设法, 从最简单的假设, 即条件( 3) 后件“ 甲赵” , 又因肯后无必然, 所以假设甲没去赵村, 否后必否前, 得到: 丁去王村且戊去王村, 且每人只去一个村, 故丁和戊不再去其他村, 以及五个人四个村, 王村已经去了两人, 所以其他人也不会去王村, 填入表格:



    又因戊去王村, 所以对条件( 1) 否后, 得到否前甲和乙都不去赵村;
    同时又因丁去王村, 所以对条件( 2) 肯前, 得到肯后, 戊去王村且甲不去陈村填入:



    此时丙只能去赵村, 且不去其他村, 填入:



    此时乙只能去陈村, 且不去其他村, 填入:



    最后甲去李村。

  • 第19题:

    侦查员甲、乙、丙、丁通过调查取证,对X案的嫌疑犯李××、赵××作了如下断定:  甲:“我认为赵不是凶犯。” 乙:“或者李××是凶犯,或者赵××是凶犯。” 丙:“如果李××是凶犯,则赵××不是凶犯。” 丁:“我看李××和赵××都是凶犯。”  破案后证实,这四位侦查员的上述断定只有一句是假的。根据以上情况,则可以推知()。

    • A、李××是凶犯,但赵××都是凶犯
    • B、甲的话是假的,且李××不是凶犯
    • C、李××是凶犯,且丙的话是真的
    • D、赵××是凶犯,但李××不是凶犯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赵某配偶早亡,有两子甲和乙,其子甲远居国外,与家人甚少联系,少尽赡养义务,其子乙与父母早年分家,少有来往。赵某生前体弱多病,由赵某之弟照顾赵某的全部生活起居直至赵某去世。赵某留有房屋两间,存款若干。关于遗产应()。

    • A、赵某遗产应全部由甲来继承
    • B、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 C、赵某之弟尽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对赵某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所以应该适当分给其遗产
    • D、甲和乙如果放弃继承,赵某之弟方有机会参加继承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 第22题:

    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

    • A、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
    • B、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
    • 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 D、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多选题
    赵某的次子乙,平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赵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赵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赵某对其拳打脚踢,并拿起身边的板凳欲砸赵某,赵某见状起身就逃,乙随后紧追。赵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拿起身边的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赵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

    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

    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

    赵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与犯罪行为的区别。A选项中,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甲已经将乙打晕,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赵某用砖头砸乙的行为就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或事后防卫。而B选项中甲将乙打晕是在乙的不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制止其不法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第24题:

    问答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