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生育保险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B: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未就业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C: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D: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答案:B
    解析:
    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生育子女,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未就业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选项B错误。

  • 第2题:

    生育保险如何缴费,何时享受待遇?


    正确答案: 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均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城镇职工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十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按照《邢台市城镇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结算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城镇居民的生育保险享受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

  • 第3题:

    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其待遇。)

  • 第4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时可以享受多少个月生育津贴?


    正确答案: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四)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 第5题: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先由单位垫付。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 第6题:

    参保职工享受待遇时连续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如何享受?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视为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 第7题:

    长沙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吗?长沙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正确答案: 根据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长沙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津贴,还包括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
    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2565元)的50%支付。

  • 第8题:

    我国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一些()

    • A、产假
    • B、生育子女的特殊津贴
    • C、生育津贴
    • D、生育医疗服务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问答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正确答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生育保险如何缴费,何时享受待遇?

    正确答案: 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均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城镇职工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十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按照《邢台市城镇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结算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城镇居民的生育保险享受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我国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一些()
    A

    产假

    B

    生育子女的特殊津贴

    C

    生育津贴

    D

    生育医疗服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生育保险额度说法,错误的是(  )。[2014年真题]
    A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B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未就业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C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D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正确答案: C
    解析: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的配偶生育子女,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未就业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第13题:

    员工做生育登记时,由于拟生产医院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故没有做生育登记。现在女职工已生产,但是没有生育登记表,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武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则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 第14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正确答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第15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 A、生育医疗费用
    • B、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C、医疗费用
    • D、生育津贴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进行相关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需要备案的情况有:(一)、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二)、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三)、参保职工异地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及同时发生生育和流产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当在1周内电话报经办机构备案。(四)生育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在产假期内到经办机构备案。

  • 第17题: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吗?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生育津贴属于重庆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第18题:

    参保职工在独生子女假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吗?


    正确答案: 不能,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的产假期间和增加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 第19题: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欠费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 第20题:

    问答题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吗?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生育津贴属于重庆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A

    生育医疗费用

    B

    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C

    医疗费用

    D

    生育津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在独生子女假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吗?

    正确答案: 不能,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的产假期间和增加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先由单位垫付。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