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
第1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付汇手续时,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
第2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以汇款方式结算(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出口合同。
第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一年。
第5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为其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应按以下标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6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应当对其贸易收支进行以下哪项操作()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可以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
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成员公司的,该企业不得继续办理集中收付汇业务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20
30
60
90
第1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限期届满经外汇局综合评估,相关情况仍符合列入B类企业标准,外汇局可将其列为C类企业。
第1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15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第16题: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
第17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收汇的退汇支付时,对于因错误汇入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审核后办理收付汇
凭外汇局逐笔登记表
电子数据核查
其他
第21题:
发票
原出口合同
出口货物报关单
原收汇凭证
第22题:
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阻挠或拒不接受外汇局现场核查,或向外汇局提供虚假资料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因存在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严重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