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货单证上的“提单/装货单号”栏,按进口舱单或出口装货单上的实际编号填写。当实际货物上的标志丢失或与进口舱单上的标志不一致时,在提单号栏内填写()。
第1题:
下列单证不能作为理货依据的是()。
第2题:
船舶卸货完船后理货结果是跟()进行对照,来确定货物是否溢出或短少。
第3题:
检查货物的主标志与装货单或进口舱单的主标志是否相符,称为()。
第4题:
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应按照对应进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审核到货信息,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
第5题:
装船阶段,将实际出口载货清单与提单核对无误后,留存出口载货清单,并根据提单缮制运费舱单,由船方提供给沿途各港及目地港代理作为进口舱单或凭以编制进口舱单报关的是()
第6题:
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第7题:
出口货物明细单的收货人填写错误的是()。
第8题:
托运人
外轮代理
外运公司
理货公司
第9题:
按货物标志填写
按货物实际填写
按进口商要求填写
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填写
第10题:
最迟装运日期
报关单号码
合同和发票号码
第11题:
主标志
副标志
注意标志
指示标志
第12题:
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
提运单号
第13题:
理货单证上的“包装”栏,按照货物的实际包装形式填写,使用名词复数形式或缩略字表示。
第14题:
理货人员对进口舱单上已列入的货物,但目的港、运输标志是属于国内其他港口,可视同本港口货物理数卸船。
第15题:
银行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手续时,应审核进口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货物装运期限在进口付汇凭证上填写了()。
第16题:
出口商委托货代办理租船订舱时,出口商填写的是()。
第17题:
船舶承运的货物,在装货港以装货单数字为准,在卸货港以进口舱单数字为准。当理货数字比装货单或进口舱单数字溢出时,称为短货;短少时,称为溢货。
第18题:
对于一张报关单多份提运单的货物,其报关单的填写可以是:其中一份提运单填写在报关单的提运单号栏目,其余的填写在报关单的备注栏。()
第19题:
装货单上除应记载与订舱单一致的()等内容外,还有在货物装上船后由理货人员填写的货物装船的日期、装舱位置、实装货物数量以及理货人员的签名等项内容。
第20题:
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提单的收货人
按进口商要求填写收货人
非信用证收汇方式按合同填写收货人
按照实际填写收货人
按货物标志填写
第21题:
托运人名称
编号
船名
目的港
货物的详细情况
第22题:
在“标记及号码”栏填写N/M表示货物没有标记号码
“数/重量”栏的计量单位可以不填
对报检单上的错别字进行涂改
在报检单上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第23题:
①③④⑦
⑤
①②③④⑥⑦
①②③④⑤⑥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