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闪点小于60℃的货品应采取()透气方式。
第1题:
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其闪点为()
第2题:
我国重油的闪点()。
第3题:
透气系统出口的高度,IBC规定是以()为依据的。
第4题:
对于闪点高于()℃的液货可采用()透气方式。
第5题:
要求封舱装卸货品,应采用()透气型式。
第6题:
小于60℃的可燃液体,工作温度超过闪点的丙类可燃液体(闪点高于或者等于60℃),应当视为()类可燃液体。
第7题:
闪点()℃的液体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
第8题:
开式
控制式
第9题:
高
低
相同
无法比较
第10题:
小于28
大于28,小于60
大于或等于60
大于60
第11题:
甲
乙
丙
第12题:
45;控制
60;开式
60;限制
45;开式
第13题:
规范对闪点不超过60度的油船的透气管出口布置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第14题:
可采用开式透气的液货是指闪点()60℃。
第15题:
装载易燃货品透气管出口高度一般比腐蚀性货品()。
第16题:
反映货品易燃程度的三个温度点是指()。
第17题:
对于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液货舱的控制式透气系统,下述表述错误的是()。
第18题: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乙类的物质性质中包括:( )。
第19题:
开式透气系统仅适用于闪点高于()且吸入后对人体无明显危害的液货。
第20题:
船长
船宽
货品数量
货品特性
第21题:
小于
等于
大于
第22题:
开式
控制式
限制
第23题:
60℃
70℃
8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