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锥形踏面两主动轮直径偏差大于名义直径的()时应重新加工修理。
第1题:
车轮的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m2,深度大于3mm时,应加工修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车轮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深度大于3mm时,应重新加工修理。
第3题:
通常所说车轮的名义直径是指()。
第4题:
对于两个相匹配车轮的直径偏差为主动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0.1%。
第5题:
用盘形槽铣刀加工角深、较窄的敞开式指教矩形槽时铣刀的直径应()。
第6题:
园柱形踏面的两主动轮直径在250~500mm范围内,直径偏差大于0.125~0.25mm时应进行处理。
第7题:
车轮直径在500mm~900mm范围内,当两轮直径偏差大于0.25~0.45mm时,车轮应()。
第8题:
车轮踏面出现麻点,当车轮直径小于500mm,麻点直径大于1mm,应报废。
第9题:
新组装或经重新组装的轮对须符合()。
第10题:
车轮踏面采用经济旋修的方法加修时,同一轮对的两车轮直径差允许不大于2mm。()
第11题:
当制动轮直径≤200mm时,其径向跳动不应大于(),当制动轮直径>200mm时,其径向跳动不应大于()。
第12题:
l~2毫米
2~3毫米
3~4毫米
第13题:
圆柱形踏面的两被动轮,车轮直径在500~900mm范围内,当两轮直径偏差大于()时,应进行修理。
第14题:
车轮直径在250mm~500mm范围内,当两轮直径偏差大于0、125~0、25mm时,车轮应()。
第15题:
《港口门座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GB/T 17496—1998)规定,车轮踏面圆柱度大于()mm时,应重新加工。
第16题:
用盘形槽铣刀加工角深、较窄的敞开式指教矩形槽时铣刀直径应()。
第17题:
集中驱动的大车主动轮踏面采用圆锥形,从动轮采用圆柱形。
第18题:
车轮圆锥形踏面两主动轮直径偏差大于名义直径的1/1000时,车轮应()。
第19题:
车轮的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m2,深度大于3mm时,应加工修理。
第20题:
制动轮直径磨损到比原直径小()时,应重新加工恢复原来的表面硬度才能使用。
第21题:
新组装后颈重新组装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在同一直径线上测量的两点距离差不大于()mm。
第22题:
车轮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m2,深度大于3mm时,车轮应()。
第23题:
大踏面顶部直径
小踏面顶部直径
滚动圆直径
轮缘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