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职工买断工龄的补偿金可否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
  • 第1题:

    法院可否凭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强制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要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职工应履行还款义务的性质而定。如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未支付购房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凭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管理中心协助执行,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是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一般的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纠纷所产生的还款义务,与住房消费没有关系,则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尚不具备法律依据。

  • 第2题:

    在银行有贷款的职工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可以。但应将两类贷款合并计算,按月还款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的规定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第3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封存期间可否提取使用?


    正确答案: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在封存期间是可以提取的。

  • 第4题: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经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以执行单位缴交金额加倍、职工个人缴交金额不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
    • B、单位为其职工补缴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不缴
    • C、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本市住房公积金执行的存贷款利率
    • D、在本单位身兼数职的员工,可以设立多个公积金个人帐户

    正确答案:A,C,D

  • 第5题:

    单位解散、撤消或破产时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正确答案: 单位解散、撤消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优先偿还;宣告破产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 第6题:

    补缴往月适用于().

    • A、单位部分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全部金额补缴
    • B、单位全部欠缴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全部金额补缴
    • C、单位部全部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部分金额补缴
    • D、单位部分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部分金额补缴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如果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职工个人可以补缴吗?


    正确答案: 五险一金是有职工所在单位代缴的,生育保险是其中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单位欠缴生育保险后职工个人是不能补缴的。

  • 第8题:

    问答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封存期间可否提取使用?

    正确答案: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在封存期间是可以提取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单位给补缴1年半的公积金,可否补缴完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惠州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达到规定的时限(6个月),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补缴不属于正常连续缴存的情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单位解散、撤消或破产时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正确答案: 单位解散、撤消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优先偿还;宣告破产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单位漏缴、少缴或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职工进行补缴漏缴、少缴或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单位怎样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从本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1993年7月)起补缴;单位在《条例》发布之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从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起补缴,也可从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补缴。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应补缴期间职工每年的工资基数计算。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市管理中心可依据市劳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整月补缴适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部分金额补缴。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4题:

    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正确答案: 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时,要准确填写实际补缴人数、补缴金额、补缴起始年月。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时,要按应补缴的年月分段计算补缴数额。

  • 第15题:

    单位()解散或者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 A、合并
    • B、分立
    • C、撤销
    • D、破产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单位为全体在职职工补缴往月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

    • A、部分补缴
    • B、补缴往月
    • C、全部补缴
    • D、以上选项都不对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单位漏缴、少缴或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职工进行补缴漏缴、少缴或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 第18题:

    单位怎样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从本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1993年7月)起补缴;单位在《条例》发布之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从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起补缴,也可从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补缴。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应补缴期间职工每年的工资基数计算。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市管理中心可依据市劳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第19题:

    单位给补缴1年半的公积金,可否补缴完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惠州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达到规定的时限(6个月),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补缴不属于正常连续缴存的情况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正确答案: 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时,要准确填写实际补缴人数、补缴金额、补缴起始年月。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时,要按应补缴的年月分段计算补缴数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单位()解散或者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A

    合并

    B

    分立

    C

    撤销

    D

    破产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在银行有贷款的职工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可以。但应将两类贷款合并计算,按月还款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的规定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职工买断工龄的补偿金可否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在国企改制改革中,有的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费,以此解除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即“买断工龄”。根据桂金管函字„2005‟8号文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可以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的起始时间及标准: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从本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1993年7月)起补缴;单位在《条例》发布之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从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起补缴,也可从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标准按应补缴期间职工每年的工资基数计算。补缴终止时间截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