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于2005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2007年5月9日缓刑考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3月20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将张某打成重伤。 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第1题:
李某是某国有公司会计,与其朋友张某(个体经营者)想合伙做烟草买卖,由于没有资金,张某 唆使李某先挪用一下单位的公款。数日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30万元。二人在未获得烟草专 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30万元用于香烟买卖活动,案发后,李某携带这笔公款中的10万元逃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李某的行为应定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数罪并罚 B.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C.李某和张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李某和张某不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第2题: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1.一审法院能否改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为什么?
2.一审法院能否对起诉涉及的部分内容不予认定?为什么?
3.一审法院能否将检察院指控李某的贪污犯罪部分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为什么?
4.本案的抗诉应由哪个人民检察院提出?
5.本案抗诉的途径如何?
6.如果人民检察院只对李某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对黄某、郭某二被告人如何处理?
7.检察院如果认为二审判决仍然有错误,如何处理?哪些检察院有权处理?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被告人李某因盗窃经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1997年11月6日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县法院遂于11月11日将罪犯送达劳改场所交付执行。问:该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错误?为什么?
第9题:
被告人李某因贩毒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于1994年12月1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1996年12月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李某的减刑问题进行评议,尚未做出减刑裁定。12月4日,李某将同监犯人王某打成重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李某又犯新罪为由核准执行死刑?理由是什么?
第10题:
被告人李某于2005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2007年5月9日缓刑考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3月20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将张某打成重伤。如果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应被判3年有期徒刑,其能够再次被判处缓刑?执行缓刑时其自由受到哪些限制?
第11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某是某人民法院审判员,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收受被告人李某的亲属50万元人民币后,故意对李某轻判。对胡某,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并罚。( )
第14题:
李某是某法院助理审判员,其妻子赵某为该县食品加工厂质检员。2009年3月该县银行干部余某因挪用本单位资金罪被依法逮捕,余某之妻徐某找到同厂好友赵某,请求赵某让李某帮忙,想办法将余某放出来,并表示将给予重谢。赵某回家后对李讲了这件事,但李拒绝说:“此案不在我手里,我不能做到。”赵听到后很生气,骂李某没用,死脑筋,送上门来的钱都不要。李仍然不答应,说:“我不是不想要钱,而是不能要,弄不好自己要坐牢的。”赵听后大哭大闹,并声称要与李离婚,李听后说:“那听你的,看她愿意拿出多少钱。”赵上班后告知徐某,徐某回家后,拿出家中密藏的未被检察院查出的现金1万元,又向邻居借了1万元,于当晚送到了赵家,赵、李收下了2万元现金。被告人李某拿到钱后,想方设法把余的案子争取到由自己办,并在提审被告人余某时,支走同去的书记员,告诉余某如何在法庭上回答问题,由于徐某借钱的事被其同厂一个职工知晓,而该职工又与赵某不和睦,于是该职工写检举信给李某所在法院的领导,法院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如实交代了受贿事实。2009年6月退赃时,被告人赵某和李某退出赃款2万元。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是有身份者,被告人赵某是无身份者,本案属于无身份者教唆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所以赵某应依李某的行为定受贿罪。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李某是某政府办公室主任。一日,他利用掌管库房钥匙之便,趁无人之际将单位的一台价值八万元的仪器偷走,后案发。李某的行为已构成()
第20题:
赵某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李某,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表(价值1万元)送给李某。李某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赵某,赵某表示会尽快归还。20日后,李某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第21题:
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第22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本案中,经鉴定李某患有精神病后,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的程序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