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批准申请获得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向执行型式评价任务的技术机构提交()。
第1题:
制造许可分为()和()两种方式。型式试验许可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
第2题:
型式评价结束后,经审查合格的,由()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第3题:
型式评价申请时,审查主要关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科学、合理,其包括()。
第4题:
所有实验用的样机
图纸和需要保密的其他技术资料
型式评价报告
型式评价大纲
第5题:
第6题:
计量技术机构
受理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上级政府计量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第7题:
完整的技术资料
试验样机
用户使用证明
科技查新
第8题:
型式评价应按照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型式评价大纲由承担型式评价技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型式评价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
申请单位改进计量器具的时间计入型式评价时限。
第9题:
型式评价大纲
产品标准
型式注册表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第10题:
任何单位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
技术机构出具虚假数据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罚款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必须保密。
申请单位对型式批准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第11题:
第12题: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向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型式评价
向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申请型式评价
第13题:
依照法律规定,在我国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由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型式批准包括三个阶段,即()
第14题: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的同时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将准备好的样机送样进行型式试验。
第15题:
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时,如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安装()台以上样品,应当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16题:
型式评价一般在6个月内完成
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工作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在型式评价后,应将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退还申请单位,并保留全部样机、有关资料和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17题: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省级以上技术机构
第18题:
上级政府计量主管部门
受理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执行型式评价的计量技术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
第19题:
保留用于结构检查的样机
保留全部样机
保留需保密的技术资料
保留原始记录
第20题: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具备计量标准、检测装置以及场地、工作环境等相关条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授权,方可开展相应的型式评价工作。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全面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
型式评价应按照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型式评价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
第21题:
通过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确定产品已经有特定的型式和评价准则
通过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确认产品已经具有完整的设计
通过使用说明书了解仪器的使用方法和功能
通过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确认制造单位了解产品的性能指标
第22题:
型式评价应按照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型式评价大纲由承担型式评价技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型式评价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
申请单位改进计量器具的时间计人型式评价时限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