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的好朋友都喜欢歌手周某的歌。王涛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同学都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丽莎既是王涛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米蓝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贺宇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A、米蓝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B、王涛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C、贺宇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D、丽莎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题目

王涛的好朋友都喜欢歌手周某的歌。王涛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同学都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丽莎既是王涛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米蓝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贺宇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 A、米蓝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 B、王涛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 C、贺宇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 D、丽莎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相似考题

1.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涛得知后,认为王天明不可能遗留这样的遗嘱,于是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王天明遗留的3居室住房。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海提供的遗嘱合法有效,判决驳回了王涛的诉讼请求。王涛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判决驳回了王涛的上诉请求。此后,王涛以判决所依据的遗嘱是伪造的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请回答:(1)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王涛与王海还有一个妹妹王悦,一直未参加诉讼,此时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为什么?(2)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就发现王涛和王海有一个妹妹王悦,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3)假设甲市A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送达当事人后,就发现该判决所依据的遗嘱是伪造的,此时,甲市A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4)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A区法院在审理该争议案件时,未经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判决,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此时,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更多“王涛的好朋友都喜欢歌手周某的歌。王涛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同学都不喜”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涛于2004年7月15日晚骑自行车上夜班,途径某工厂门前的公路时,突然发现前面路上的井盖已经塌落,但终因距离太近来不及躲避而摔倒,造成“下颌骨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后果,花去医疗费45000元.经过调查,该井盖由市政公司管理、维护.而在出事当日上午,某工厂的一超载汽车进厂门时将该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未告知市政公司,也未设置示警标志.王涛就其所受到的损害,欲主张加害人赔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涛只可向某工厂主张赔偿请求

    B.王涛只可向市政公司主张赔偿请求

    C.王涛可同时向某工厂或市政公司主张赔偿请求

    D.市政公司和某工厂,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应向王涛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某工厂与市政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当选C.

  • 第2题: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涛涛非常好动、调皮.经常在教室里乱跳乱闹,还把同学打得头破血流,损坏公物,影响同学学习。该班的学生家长联名给学校写信,要求学校给予涛涛劝其退学的处分。
    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涛涛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应该劝其退学
    B.让涛涛退学,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C.涛涛扰乱课堂秩序,违反校规校纪,应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D.涛涛犯错应以教育为主,若劝其退学,有可能造成心理创伤

    答案:B,C,D
    解析:
    题干中涛涛打同学,损坏公物,影响同学学习这些行为严重扰乱课堂秩序和违反校规校纪,学校有权做出纪律处分,但是没有权利劝其退学,因为涛涛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受教育权,学校和家长都不能侵犯和剥夺,一旦劝其退学,就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并且由于涛涛是未成年学生,身心状态处于发展过程,学校和家长要给涛涛改正的机会,并以教育为主,而劝其退学的做法可能会伤害涛涛的自尊心,造成心理创伤。因此,A项错误,B、C、D选项正确。

  • 第3题:

    王涛和周波是理科(1)班同学,他们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他们发现班里每一个人或者喜欢物理或者喜欢化学。王涛喜欢物理,周波不喜欢化学。根据以上陈述,以下哪项必为真?D 1周涛喜欢物理2不喜欢化学3理科(1)班不喜欢物理的人喜欢化学4理科(1)班一半人喜欢物理,一半人喜欢化学

    A.仅1
    B.仅3
    C.仅1.2
    D.仅1.3
    E.仅2.3.4

    答案:D
    解析:
    相容选言命题的等价命题(断闸)

  • 第4题:

    王涛在外地上大学,生活费用由其父母提供。则在住户调查中,王涛既是住户成员,也是常住成员。


    答案:对
    解析:

  • 第5题:

    王禹偶涛歌的艺术风格是()。

    A华靡艳丽

    B平易晓畅

    C沉博绝丽

    D清奇僻苦


    B

  • 第6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王光夫妇应否补偿相关费用?


    正确答案: 王小涛应补偿王光夫妇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收养法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王小涛对养父母非打即骂,已构成虐待,故依法应予补偿该项费用。

  • 第7题:

    小明的好朋友都喜欢看导演李某的电影。小明某销售公司的同学都不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小红既是小明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小兰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小宇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喜欢李某的电影。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 A、小兰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
    • B、小宇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 C、小宇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 D、小红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刘某非常喜欢邻居家的男孩小涛,一日,刘某带小涛到大桥上玩,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刘某手一滑,小涛掉人河中,刘某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死亡。刘某的行为属于()

    • A、过失犯罪
    • B、意外事件
    • C、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王禹偶涛歌的艺术风格是()。
    A

    华靡艳丽

    B

    平易晓畅

    C

    沉博绝丽

    D

    清奇僻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1993年王涛10岁时其父去世,其母无力抚养,经登记程序被黄强收养。2004年王涛与养父黄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协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王涛结婚并开始搞个体经营,生意红火,生活富裕。王涛母亲在王涛解除收养关系后多次要求恢复与王涛的母子关系,王涛一直不同意。2007年王涛生日当天因饮酒过多,发生车祸死亡。其母要求继承王涛的遗产遭到王涛妻子拒绝。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其母可否继承王涛遗产?

    正确答案: 我国收养法实行的是完全收养制度。王涛与生母的母子关系既然未恢复,故无母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王涛生母无权继承王涛的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资料: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涛涛非常好动、调皮,经常在教室里乱跳乱闹,还把同学打得头破血流.损坏公物,影响同学学习。该班的学生家长联名给学校写信,要求学校给予涛涛处分,劝其退学。为什么(  )
    A

    涛涛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应该劝其退学

    B

    让涛涛退学,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

    C

    涛涛扰乱课堂秩序,违反校规校纪,应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D

    涛涛犯错应以教育为主,若劝其退学,有可能造成心理创伤

    E

    为了全班几十名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让涛涛退学是值得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993年王涛10岁时其父去世,其母无力抚养,经登记程序被黄强收养。2004年王涛与养父黄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协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王涛结婚并开始搞个体经营,生意红火,生活富裕。王涛母亲在王涛解除收养关系后多次要求恢复与王涛的母子关系,王涛一直不同意。2007年王涛生日当天因饮酒过多,发生车祸死亡。其母要求继承王涛的遗产遭到王涛妻子拒绝。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王涛与生母的母子关系因王涛的不同意能否恢复?  (2)其母可否继承王涛遗产?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背景说明:你是亚晖时代公司行政总监李琳,下面是总经理王涛需要你完成的工作。 按照以下便条要求完成工作。


    正确答案:

    ②签署多边合同,仅放一张座椅,供各方签字人签字时轮流就座;也可为每位签字人分别提供一张座椅。
    4)签字厅内要悬挂“××××××签字仪式”的横幅。
    5)签字桌上,应摆放好待签字的合同文本、签字笔友吸墨器等签字时所用到的文具。
    6)与外商签署涉外商务合同时,要在签字桌上插放各方的国旗。插放国旗时,必须按礼宾次序而设置位置和顺序。
    (2)安排坐次
    1)签署双边合同
    ①客方签字人在签字桌右侧就座,主方签字人在签字桌左侧就座。
    ②双方各自的助签人分别站立于各自一方签字人的外侧,以便随时为签字人提供帮助。
    ③双方的其他随员依职位的高低,依次自左至右:(客方)或自右至左(主方)排列,
    站立于主方签字人身后。
    2)签署多边合同
    ①一般仅设一张椅子,各方签字人签字时,需依照有关各方事先同意的先后顺序, 依次签字。
    ②助签人在助签时,依照“右高左低”的规矩,助签人应站立于签字人的左侧。
    ③各方随员,应按一定的序列,站立于签字桌后面。当一行站不完时,可按“前高后低”的惯例排咸两行、三行或四行。
    (3)准备待签合同文本
    1)定稿。通过讨论和磋商确定正式文件的文字内容,这是文本准备的前提。双方并列缔约,在用本国文字写成的文本中并提双方国名或领导人姓名时,本国的国名和姓名列在前面。
    2)文字。按照有关规定,签署涉外合同的文本应同时使用有关各方法定的官方语言。
    3)定稿校对。依照惯例,应是合同有关各方一起指定专人,共同负责合同的定稿、校对、印刷和装订。
    4)确定正本和副本。正本签字后由各方各自保存。必要时,可向各方提供一份副本。
    5)盖章。为保证文本在签字后立即生效,一般在举行前,先在文本上盖上双方的公章,文本一经签字,便具有法定效力。
    6)文本应以精美的白纸印刷而成,按大八开的规格装订成册,并以高档质料如真皮、金属、软木等作为封面。
    (4)确定出席人员
    出席签字仪式的人员分为签字人、领导人、见证人和助签人。
    1)签字人。签字人是签字仪式上的主角。签字人可以是参加谈判的主谈人,也可以另派更高级别的领导人,以示重视。
    ①必须具有代表一级政府或组织的法定资格。
    ②各方签字人的身份应大致相等。
    2)领导人。为了表示对签字仪式的重视和庆贺,各方可派领导人参加仪式。但要注意各方领导人的规格大体相等。
    3)见证人。也称随从人员,主要是参加会谈的人员,各方的人数应大体相等。
    4)助签人。助签人的职责主要是在签字过程中帮助签字人翻揭文本、指明签字之处。
    双边签字时,双方助签人的人选应事先商定;多边签字时,可由主方派一名助签人,依次协助各方签字。

  • 第14题:

    王涛的好朋友都喜欢歌手周某的歌。王涛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同学都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丽莎既是王涛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米蓝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贺宇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米蓝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B.王涛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C.贺宇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D.丽莎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答案:D
    解析:
    题干翻译:(1)王涛的好朋友→喜欢周某的歌,(2)王涛在咨询公司工作的同学→不喜欢周某的歌,丽莎:王涛的同学且王涛的朋友,米蓝:王涛的同学且否定咨询公司工作,贺宇:王涛的同学且否定的喜欢周某的歌。由上述条件可以得到:米蓝是王涛的同学且否定咨询公司工作是对(2)的否前,不能得到确定的结论。贺宇不喜欢周某的歌,根据是对(2)的肯后,不能得到确定的结论。丽莎是王涛的好朋友是对(1)的肯前,那么必然肯后即丽莎必然喜欢周某的歌,而丽莎喜欢周某的歌是对(2)的否后,否后必然否前,则丽莎一定不在咨询公司工作。故本题正确打答案为D。

  • 第15题:

    小明的好朋友都喜欢看导演李某的电影。小明某销售公司的同学都不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小红既是小明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小兰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小宇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喜欢李某的电影。
    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 小兰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
    B. 小宇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C. 小宇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D. 小红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翻译推理题。 题干翻译:(1)朋友→喜欢李。(2)销售公司且同学→不喜欢李。小红:同学且朋友;小兰:同学且—销售公司;小宇:同学且—喜欢李。由上述条件可以得到:小兰:—销售公司,是对(2)的否前,否前不必然,排除A选项;小宇:不喜欢李,是对(1)的肯后,肯后不必然,排除B、C选项;小红:同学,是对(1)的肯前,肯前比肯后,小红喜欢李,而小红喜欢李是对(2)的否后,否后必否前,得到小红一定不再销售公司工作。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 第16题:

    王某,男,1970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三,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因王某从小体弱多病,到了16岁时,父母还带着他四处求医问药。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对王某呵护有加,姐姐也对他十分照顾。王某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后,被安置到其母亲所在的工厂工作。后来因为工厂倒闭,王某失业,此后王某的工作一直不稳定。在这期间,两个姐姐都相继成婚。王某便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王某32岁时娶了一个外来妹,仍然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结婚第二年生了儿子小涛,在小涛3岁时,二人离婚。离婚时,考虑到女方是外来妹,没有固定工作,王家不要求女方承担任何抚养费用。王某的儿子小涛,初中时成绩不错,理科成绩较好,但文科比较弱,尤其是英语。小涛喜欢球类运动,多次参加体育比赛。中考时,小涛没有考上重点中学。进入高中后,小涛成绩不如以前。小涛和爷爷有较大冲突,爷爷经常埋怨他不懂事,学习不努力。小涛和奶奶关系亲密,奶奶经常偷偷塞给小涛零用钱。为此爷爷经常责备奶奶。王某经常因为房子过户的事情和小涛抚养费的事情和父母闹矛盾,王某的父母因此无法继续和他生活,又给王某买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有王某父亲和王某儿子小涛的名字,没有王某的名字。为此王某和父母的关系更加紧张,有时还会发生正面冲突。
    【问题】
    1.针对上面的案例,请画出王某的家庭结构生态图。
    2.上述案例中。王某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3.假如你是家庭社会工作者,针对王某的案例,可以提出怎样的介入策略?


    答案:
    解析:
    1.王某的家庭结构生态图如图11—1所示。
    2.上述案例中,王某面对的主要问题有:
    (1)家庭界限不清,不能适应家庭成长周期的变化。亲子次系统存在着跨代联结、纠缠、疏离等现象。由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子女独立家庭阶段、调整阶段甚至老年人家庭阶段,父母与子女的纠缠性的家庭互动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变化。虽然服务对象王某早已步人中年,但由于和家人之间长期代际界限不清晰,彼此过分卷入,使服务对象一直以来没有获得独立性发展的机会,所以王某会因为房子的过户、孩子抚养费用等问题与父母发生冲突。
    (2)惯有的互动模式的僵化,家庭系统整体功能失调。当家庭在发展阶段面临更大的压力时,家庭所呈现的表面的或潜在的冲突,是因为家庭惯用的处理方式缺乏弹性,由于不能做出适应性改变,家庭系统无形中强化了不良症状的持续并维持了功能失调的状态。王某的家庭互动存在问题,而家庭成员却以吵闹、回避等方式解决,导致家庭矛盾更加激化。

    (3)解决冲突的行为方式缺乏,家庭系统陷入问题困境。王某的家庭中,父母处理问题的偏好方式长期不一致,无论是在儿子的教育问题上,还是对待孙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截然不同。王某父亲表面上看来具有权威,而母亲却以回避的方式掩饰冲突。
    3.针对王某的案例,可以采用的介入策略有:
    (1)改变家庭僵化的结构。促进家人间的有效沟通;协助王某与父母对以往的问题重新梳理,彼此重新接纳,改善王某与父母的关系;改善祖父与小涛的相处模式,促进彼此交流。
    (2)协助建立有效的亲子系统。发展胜任父亲角色的能力,改变与儿子的关系。
    (3)形成家庭支持系统。可以邀请王某的姐姐促成家庭的支持,更好的应对生活中的困难。
    (4)寻求社区资源。帮助王某解决生存问题、工作问题以及其他现实困难。

  • 第17题:

    1993年王涛10岁时其父去世,其母无力抚养,经登记程序被黄强收养。2004年王涛与养父黄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协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王涛结婚并开始搞个体经营,生意红火,生活富裕。王涛母亲在王涛解除收养关系后多次要求恢复与王涛的母子关系,王涛一直不同意。2007年王涛生日当天因饮酒过多,发生车祸死亡。其母要求继承王涛的遗产遭到王涛妻子拒绝。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其母可否继承王涛遗产?


    正确答案: 我国收养法实行的是完全收养制度。王涛与生母的母子关系既然未恢复,故无母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王涛生母无权继承王涛的遗产。

  • 第18题:

    某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陈明诉和王涛的损害赔偿案件,8月21日向王涛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并告知王涛在10日内提交答辩状。王涛因为工作繁忙,向法院申请顺延,法院经研究同意延长10日。法院决定9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书记员委托法院勤杂工李山回家顺路时将出庭通知书交给王涛,恰逢只有王涛的儿子——12岁的王强在家,李山便将出庭通知书交由王强签收。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决定定期宣判,通知双方9月14日到庭宣判。9月16日,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双方若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务必于9月29日之前提出上诉。请指出该案程序上的错误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本案数处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主要表现在:
    1、法院向被告王涛发动起诉状副本时,告知王涛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状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是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法院同意顺延答辩期间错误。答辩期间是法定期间,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王涛不能以工作繁忙为理由申请顺延,法院也不得任意批准延长。
    3、派勤杂工李山送达出庭通知书错误。应当由法院的专职工作人员送达。
    4、将开庭通知书交由未成年的孩子签收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本人;本人不在,应由其成年家属签收。
    5、本案在宣判后2日才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双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定期宣判的应当立即发给判决书。
    6、本案中审判人员要求当事人只能在9月29日前上诉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上诉。

  • 第19题:

    1993年王涛10岁时其父去世,其母无力抚养,经登记程序被黄强收养。2004年王涛与养父黄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协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王涛结婚并开始搞个体经营,生意红火,生活富裕。王涛母亲在王涛解除收养关系后多次要求恢复与王涛的母子关系,王涛一直不同意。2007年王涛生日当天因饮酒过多,发生车祸死亡。其母要求继承王涛的遗产遭到王涛妻子拒绝。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涛与生母的母子关系因王涛的不同意能否恢复?


    正确答案: 王涛与生母的母子关系不能恢复。我国收养法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不能自行恢复。本案中,王涛解除收养关系时已成年,且经多次协商,王涛一直不同意,故王涛与生母的母子关系不能恢复。

  • 第20题:

    张某驾驶摩托车行进中,被12岁小学生王涛乱扔石子击中面颊。张某捂脸时致车辆失控,将一骑自行车的人撞成重伤。请问:张某和王涛对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 A、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 B、王涛应承担刑事责任
    • C、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 D、王涛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问答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正确答案: 王光夫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小涛成年后对养父母非打即骂,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已无法共同生活,故法院应判决解决其收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2011年10月,王某在某大型商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一台微波炉,2012年11月,好朋友李某到王某家中做客,共同在王某的厨房中做午饭,在使用微波炉蒸菜的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王某和李某同时被炸伤。经查实,该微波炉由甲公司生产,乙公司在展销会上销售,该展销会由丙公司所举办,在2011年11月即结束了展销会。本次爆炸系由甲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所致,但王某购买微波炉已经过了一年的产品保修期。 同年12月,李某来到好朋友王某的工作单位丁公司办事,丁公司是一家机械设备生产公司。李某在办事期间顺便找王某聊天。李某临走时发现自行车没气了,就问王某有无气筒,王某顺手拿起一个气筒递给李某说:“这是我们厂新出的一批气筒的样品,你用吧。”当李某拿起气筒打气时,气筒栓塞脱落,栓塞飞到李某脸上造成伤害,李某花去医疗费1600元。李某要求丁公司予以赔偿。关于微波炉爆炸导致王某受伤,王某欲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下列关于王某损害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

    B

    王某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

    C

    王某有权请求丙公司赔偿

    D

    王某只能请求甲公司赔偿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李林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王小涛对生父母李林夫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故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赡养李林夫妇,需王小涛与李林夫妇协商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