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相关问题
  • 第1题:

    满足()的承兑申请人,需提供不得向他人设定抵(质)押和对外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 A、免缴资本金
    • B、免缴手续费
    • C、免缴保证金
    • D、免除担保
    • E、免缴利息
    • F、免除承兑费

    正确答案:C,D

  • 第2题: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是什么?


    正确答案: 采矿权人按年度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依据矿区范围的面积,标准为每平方公里1000元,低于l平方公里高于0.5平方公里按1000元征收;0.5平方公里以下的按500元进行征收。

  • 第4题: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因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火山爆发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2)因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也不易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气温过高或过低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战争或重大突发事件,如战争、恐怖事件、来自外来的重大破坏事件、或者他人事故祸及排污者如他人火灾、事故造成排污者的重大损失等。

  • 第5题:

    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 第6题:

    符合下列哪些情况可以转让采矿权()

    • A、依法获得的采矿权
    • B、矿山企业投入生产满一年
    • C、采矿权属无争议
    • D、按照国家挨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费
    • E、经过批准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采矿权使用费如何征收?


    正确答案: 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第8题:

    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免、免缴。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采用采矿权抵押办理“三农”信贷业务的,须符合下列()。

    • A、以采矿权抵押的,采矿所使用的生产设施设备应一并抵押
    • B、抵押人必须与采矿权证照的所有人为同一人,并已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或者价款
    • C、采矿权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
    • D、应提供经专业、权威评估机构评估的抵押物价值证明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问答题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因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火山爆发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2)因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也不易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气温过高或过低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战争或重大突发事件,如战争、恐怖事件、来自外来的重大破坏事件、或者他人事故祸及排污者如他人火灾、事故造成排污者的重大损失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免、免缴。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


    正确答案: 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下列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
    ①军事用海;
    ②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
    ③非经营性的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
    ④教学、科研、防灾救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
    下列用海,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海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
    ①公共设施用海
    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③养殖用海

  • 第14题:

    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正确答案: 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二)经郑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
    (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
    (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
    (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 第15题:

    哪些情形可以减免采矿权价款?


    正确答案: (1)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
    (2)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亏损或者停产的;
    (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16题: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17题: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 A、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 B、采矿权属无争议
    •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 D、国有矿山企业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
    • E、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正确答案:A,B,C,D,E

  • 第18题: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 A、资源税
    • B、资源补偿费
    • C、探矿权使用费
    • D、采矿权使用费
    • E、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正确答案:C,D,E

  • 第19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免、免缴。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对于采矿权价值审核确认,应扣除的包括()。

    • A、应在未来缴纳的采矿权使用费
    • B、应在未来缴纳的采矿权价款
    • C、应在未来缴纳的矿产资源税
    • D、应在未来缴纳的转让税费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

    B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C

    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经依法批准,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D

    采矿权不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符合下列哪些情况可以转让采矿权()
    A

    依法获得的采矿权

    B

    矿山企业投入生产满一年

    C

    采矿权属无争议

    D

    按照国家挨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费

    E

    经过批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正确答案: 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二)经郑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
    (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
    (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
    (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