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我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参考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 第2题:

    根据1950年6月政协全国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规定代行政协地方委员会的职权的是()

    A、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

    B、各省、市“武装委员会”

    C、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协商委员会”

    D、各省、市“党委”


    参考答案:C

  • 第3题:

    简述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规模、任期、组织和职权。


    正确答案: 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是由选举产生;
    其规模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单位在该国地方政府体系中所属的层级和该地方政府所辖行政区域的人口数量;
    其任期是每届任期5年;
    组织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包括常务委员会、主席团、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包括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
    职权:地方立法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权;选举和罢免权;监督权。

  • 第4题:

    简述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1)保证权。
    (2)决定权。
    (3)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4)选举权、任免权。
    (5)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维护公共利益权。

  • 第5题:

    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具有地方()。

    • A、任免权
    • B、监督权
    • C、决定权
    • D、立法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简述我国城市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
    (2)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3)全面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行政事务
    (4)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益
    (5)领导并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工作,改变或撤销其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议
    (6)管理其他城市公共事务

  • 第7题:

    简述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
    (2)制令权。即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3)管理权。即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
    (4)领导与监督权。即全面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改变或者撤销它们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定。
    (5)保障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下达的决议和命令,向其汇报工作,服从其领导。
    (2)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权。即根据法律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规章,以及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3)管理权。即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领导与监督权。即全面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5)保障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
    (6)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臵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根据宪法的规定,此权只授予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
    (2)制令权。即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3)管理权。即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
    (4)领导与监督权。即全面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改变或者撤销它们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定。
    (5)保障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主要具有地方()。
    A

    任免权

    B

    监督权

    C

    决定权

    D

    立法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规模、任期、组织和职权。

    正确答案: 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是由选举产生;
    其规模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单位在该国地方政府体系中所属的层级和该地方政府所辖行政区域的人口数量;
    其任期是每届任期5年;
    组织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包括常务委员会、主席团、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包括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
    职权:地方立法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权;选举和罢免权;监督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参考答案:⑴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⑵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权、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⑶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⑷人事任免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州长,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本级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⑸监督权。监督权是综合性的权力。我国的人大监督权由了解权、处理权和制裁权构成其权力结构系统。⑹其他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少数民族、妇女合法权益。

  • 第14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山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对外经贸2010年研)(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北大2006年研)


    正确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5)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6)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体现了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5)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6)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体现了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 第15题:

    简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地方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和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和罢免市长、副市长;选举和罢免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听取和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6、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7、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制定地方性法规。

  • 第16题:

    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


    正确答案: (1)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如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2)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 第17题:

    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主要具有地方()。

    • A、任免权
    • B、监督权
    • C、决定权
    • D、立法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简述我国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核查债权;
    2、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 第19题:

    简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下达的决议和命令,向其汇报工作,服从其领导。
    (2)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权。即根据法律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规章,以及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3)管理权。即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领导与监督权。即全面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5)保障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
    (6)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臵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根据宪法的规定,此权只授予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地方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和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和罢免市长、副市长;选举和罢免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听取和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6、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7、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制定地方性法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地方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和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和罢免市长、副市长;选举和罢免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听取和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6)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制定地方性法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

    正确答案: (1)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如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2)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只有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进行修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5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有利于保证宪法的权威性,确保宪法的施行。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基本法律主要是指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律。由于这些法律涉及整个国家生活,关系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和修改。
    (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对于以上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3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他们的罢免案。罢免案由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审议,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即获通过。
    (4)决定国家重大问题。包括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5)监督权。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也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