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在国籍问题方面公认的一个基本原则是()
第1题:
在国际公法上,国籍是公民对国家承担效忠义务的依据,而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体现在()
A.判断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B.指引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之一
C.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根据
D.是一个人对国家承担义务的根据
E.国家对其国民实行外交保护的根据
第2题:
在国际私法中,确定法人的国籍的理论有()。
A.准据法主义
B.住所地主义
C.设立地主义
D.成员国籍主义
第3题:
正确表述准据法的是:()
A、准据法是国际私法的核心
B、是贯穿于国际私法始终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C、是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标志
D、是国际私法各种制度、规则适用的目的所在
第4题:
根据中国国籍制度的基本原则,在确定一个人出生时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只需要考虑其父母的国籍归属,不需要考虑这个人的出生在何地。
第5题:
在国际私法上解决国籍冲突的目的在于()
第6题:
国际私法上所讲的外国人,广义上包括()
第7题:
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第8题:
第9题:
拥有外国国籍的人
无国籍人
国际组织
外国国家
第10题:
债务人国籍国法
破产宣告国法
债权人国籍国法
破产财产所在地法
第11题:
国籍原则
主权原则
公共秩序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试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对自然人国籍冲突,根据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不同情形,各国实践采取的解决办法和原则不同。
(1)解决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第一,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的本国法,不论这几个国籍是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的。这就是“内国国籍优先原则”,且已被各国普遍接受。
第二,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做法: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原则,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原则,与当事人有最密切关联的国籍优先原则。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原则和办法:对于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问题,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采取一致原则,即主张以无国籍人的住所地国国籍为其国籍,以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地国为其国籍国,以居所所在地法为其本国法。如果当事人的居所也不能确定时,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司法实践既有主张以当事人所在地国家为准,也有主张尊重当事人意愿,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其国籍和本国法。
第14题:
国际私法在国籍问题方面公认的一个基本原则是()
A.关于居民的法律资格的确定得由各国判例加以规定
B.属于国家主权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得由国际条约加以规定
C.关于居民法律资格的确定,属于国家主权权力范围内的事情,由各国国内立法加以规定
D.以上都不正确
第15题:
最早提出国际私法上的国籍的概念,并把国籍原则提升到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高度的学者是美国的库克。()
第16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第17题:
在国际私法中,确定法人的国籍的理论有()。
第18题:
在国际公法上,国籍是公民对国家承担效忠义务的依据,而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体现在()
第19题:
第20题:
消除多国籍现象
消除无国籍现象
确定应适用的当事人的本国法
与国际公法解决国籍冲突的原则取得一致
第21题:
债务人国籍国法
破产宣告国法
债权人国籍国法
破产财产所在地法
第22题:
准据法主义
住所地主义
设立地主义
成员国籍主义
第23题:
判断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连接点
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根据
是一个人对国家承担义务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