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题目

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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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国际犯罪与涉外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参考答案:

    对一个国家来说,凡是因犯罪涉及到外国的,不问其他情节如何,这个国家均可称此犯罪为涉外犯罪。事实上,含有涉外因素的国内刑法上的犯罪,不论它涉及到几个国家,只要没有为国际公约所明文禁止和惩罚,它就仍然是国内刑法中的犯罪,而不能仅仅因其含有涉外因素就变为国际犯罪。这类犯罪所侵犯的,也主要是某个国家及其公民的利益,其犯罪的成立也是按照国内刑法确定的。


  • 第2题: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参考答案: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它以成文法为依据,对犯罪现象进行规范性研究,侧重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准确地惩治犯罪。犯罪学则不同,它从犯罪发生的过程入手,通过揭示犯罪原因,寻求预防犯罪的方法,以制定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例如,这两门学科都研究盗窃犯罪,但研究的着眼点不同。刑法学注意的是盗窃罪的构成、盗窃数额等犯罪情节、应判处的刑种和量刑幅度等;犯罪学注意的重点则是盗窃犯罪发生的一般规律、盗窃犯罪产生的原因及怎样预防这类犯罪的发生。
    (二)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两门学科虽然互有区别,但又因研究对象互有重叠而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方面,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如它对犯罪行为法律特征的确定、所确定的犯罪种类,为犯罪学研究方向及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条件。同时,刑法学中所研究的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也是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为刑法学的研究—诸如在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服务。


  • 第3题:

    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答案:
    解析:
    (1)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侵犯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的。 (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而犯 (3)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

  • 第4题:

    加快打击网络犯罪对外交流合作步伐,推动国际合作,联合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活动。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联系的区别?


    正确答案: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而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
    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
    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
    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分析某一个案件,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只有通过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却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至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由于犯罪客体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的性质和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它可以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不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少数犯罪甚至滑犯罪对象,所以它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

  • 第6题:

    刑法学上的犯罪定义与犯罪社会学中的犯罪定义()

    • A、完全不同
    • B、完全相同
    • C、没有联系
    • D、有一致也有区别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劫机犯罪的国际性表现在:()

    • A、劫机犯罪具有严重的国际危害性
    • B、劫机犯罪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犯罪
    • C、劫机犯罪受国际航空刑事公约所打击
    • D、劫机犯罪具有跨国性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多选题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是()
    A

    没有联系

    B

    有联系

    C

    没有区别

    D

    有区别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区别:心理学以心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为研究对象,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基础—犯罪心理只是其研究对象的一个特殊领域。犯罪学虽然也研究犯罪心理,但犯罪学认为,单纯的犯罪心理研究只能有助于探明犯罪人之心理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而不能解释产生犯罪行为的全部原因,如不能解释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的,不能揭示犯罪现象的发展运动过程。
    联系:犯罪学与心理学之间是一种知识和原理的借用关系。犯罪学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必须借助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以探明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知识,可以深入探讨犯罪动机、犯罪心理机制的形成过程及变化规律,总结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探明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找出影响犯罪心理的各种因素,以便通过外部条件的改善对犯罪人或可能犯罪的人进行心理矫治,促进犯罪预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联系的区别?

    正确答案: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而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
    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
    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
    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分析某一个案件,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只有通过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却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至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由于犯罪客体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的性质和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它可以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不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少数犯罪甚至滑犯罪对象,所以它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承担者。通常来说,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也即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第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第四,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第五,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别。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国际犯罪与涉外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对一个国家来说,凡是因犯罪涉及到外国的,不问其他情节如何,这个国家均可称此犯罪为涉外犯罪。事实上,含有涉外因素的国内刑法上的犯罪,不论它涉及到几个国家,只要没有为国际公约所明文禁止和惩罚,它就仍然是国内刑法中的犯罪,而不能仅仅因其含有涉外因素就变为国际犯罪。这类犯罪所侵犯的,也主要是某个国家及其公民的利益,其犯罪的成立也是按照国内刑法确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

    犯罪对象反映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制约犯罪对象,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表现形式不同:犯罪客体是通过思维来认识的抽象概念,是行为的内在本质;犯罪对象是能被感知的具体人或物,是事物的外部特征。
    2、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之一,没有犯罪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对象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下,才能成为某种特定犯罪的构成条件。
    3、是否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根据,直接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是犯罪分类的根据,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
    4、是否受到实际损害:每个犯罪必然侵犯一定的客体,使犯罪客体受到实际损害;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实际损害。


  • 第14题:

    简述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区别和联系。


    参考答案:

    区别:心理学以心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为研究对象,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基础—犯罪心理只是其研究对象的一个特殊领域。犯罪学虽然也研究犯罪心理,但犯罪学认为,单纯的犯罪心理研究只能有助于探明犯罪人之心理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而不能解释产生犯罪行为的全部原因,如不能解释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的,不能揭示犯罪现象的发展运动过程。
    联系:犯罪学与心理学之间是一种知识和原理的借用关系。犯罪学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必须借助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以探明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知识,可以深入探讨犯罪动机、犯罪心理机制的形成过程及变化规律,总结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探明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找出影响犯罪心理的各种因素,以便通过外部条件的改善对犯罪人或可能犯罪的人进行心理矫治,促进犯罪预防。


  • 第15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承担者。通常来说,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也即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第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第四,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第五,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别。

  • 第16题:

    越轨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越轨行为,顾名思义,它是指违反社会规范的、被认为是出格的行为。犯罪是一种越轨行为。在所有的越轨行为中,犯罪是程度最严重的。他触犯了国家法律,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

  • 第17题:

    简述越轨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越轨行为,顾名思义,它是指违反社会规范的、被认为是出格的行为。犯罪是一种越轨行为。在所有的越轨行为中,犯罪是程度最严重的。他触犯了国家法律,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

  • 第18题: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是()

    • A、没有联系
    • B、有联系
    • C、没有区别
    • D、有区别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越轨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越轨行为,顾名思义,它是指违反社会规范的、被认为是出格的行为。犯罪是一种越轨行为。在所有的越轨行为中,犯罪是程度最严重的。他触犯了国家法律,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它以成文法为依据,对犯罪现象进行规范性研究,侧重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准确地惩治犯罪。犯罪学则不同,它从犯罪发生的过程入手,通过揭示犯罪原因,寻求预防犯罪的方法,以制定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例如,这两门学科都研究盗窃犯罪,但研究的着眼点不同。刑法学注意的是盗窃罪的构成、盗窃数额等犯罪情节、应判处的刑种和量刑幅度等;犯罪学注意的重点则是盗窃犯罪发生的一般规律、盗窃犯罪产生的原因及怎样预防这类犯罪的发生。
    (二)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两门学科虽然互有区别,但又因研究对象互有重叠而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方面,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如它对犯罪行为法律特征的确定、所确定的犯罪种类,为犯罪学研究方向及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条件。同时,刑法学中所研究的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也是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为刑法学的研究—诸如在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服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跨国犯罪是以跨国形式出现的犯罪,亦即犯罪人的国籍国和所在地国、犯罪预备地国、犯罪实施地国、犯罪后果地国、受害国或者受害人的国籍国和受害人的所在地国分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从而引起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具有刑事管辖权的犯罪。可见,跨国犯罪是以关涉两国或两国以上的跨地域发生的犯罪为划定标准。跨国犯罪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与国内刑事犯罪相同。然而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又与国际犯罪有许多共同之处。例如,在主体方面,跨国犯罪人可能是某一国的团体、组织,也可能是国际性的团体或组织,还可能是外国的个人。在客观要件方面,跨国犯罪多有跨越国(边)境实施的行为特征,有的可能跨越多国的国(边)境,有些犯罪本身就是利用各国间的关税贸易制度等壁垒,以此为获取高额利润的条件,例如走私罪,盗卖珍贵文物罪等。此外,由于各国对国际犯罪的认识不同,有些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犯罪,如果某一国家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缔结或加入规定该国际犯罪的条约、协议,但该犯罪在该国的国内刑法上也是犯罪,如果该国受到这种犯罪的跨国侵害,这一犯罪在该国就属于跨国犯罪。总之,跨国犯罪是犯罪分子流窜于两国或两国以上作案的一种犯罪形式。它仍然属于国内法管辖的范畴,其准据法是国内法,只要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国内法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各有关国家就可以本国法为准绳予以科罪量刑,而无须诉诸国际法庭。当然,跨国犯罪案件的审理毕竟涉及到外国,所以在许多情况下,需要外国介入,给予必要的司法协助,诸如引渡罪犯、移送物证、调查取证等才能顺利进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犯罪对象反映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制约犯罪对象,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表现形式不同:犯罪客体是通过思维来认识的抽象概念,是行为的内在本质;犯罪对象是能被感知的具体人或物,是事物的外部特征。
    2、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之一,没有犯罪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对象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下,才能成为某种特定犯罪的构成条件。
    3、是否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根据,直接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是犯罪分类的根据,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
    4、是否受到实际损害:每个犯罪必然侵犯一定的客体,使犯罪客体受到实际损害;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实际损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犯罪概念说明犯罪是什么,犯罪构成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犯罪是如何构成的,成立犯罪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2)犯罪概念是犯罪的总标准,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具体标准;
    (3)犯罪概念将犯罪作为一个整体,从宏观上揭示一切犯罪的共同特征、基本特征,犯罪构成则深入到犯罪内部,从微观上分析各个犯罪的内部结构、成立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论述故意犯罪形态、故意犯罪阶段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