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救助根据救助方与被救助方是否有协议,可分为()。
第1题:
()是指救助方在与被救助方无救助合同的情况下,对遭遇海上危险的船舶或其他财产自愿主动地进行救助,并根据“无效果,无报酬”原则请求救助报酬的一种救助方式。
第2题: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在海难救助中,救助方对被救助方负有()的义务。Ⅰ.以应有的谨慎进行救助;Ⅱ.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减少污染;Ⅲ.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Ⅳ.接受被救助方要求其他救助方参加的合理要求。
第3题:
雇佣救助的特点在于()。Ⅰ.救助指挥权在遇险船一方;Ⅱ.不论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方都需向救助方支付救助费;Ⅲ.一般适用于拖带救助,或对救助成功比较有把握时采用;Ⅳ.救助费相对较低。
第4题:
()是指救助方与被救助方之间根据“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达成的救助合同进行的海上救助。
第5题:
Ⅱ~Ⅳ
Ⅰ,Ⅲ,Ⅳ
Ⅰ~Ⅳ
Ⅰ,Ⅱ,Ⅳ
第6题:
纯救助
合同救助
主动救助
自愿救助
第7题:
Ⅰ~Ⅲ
Ⅱ~Ⅳ
Ⅰ,Ⅲ,Ⅳ
Ⅰ~Ⅳ
第8题:
①-④
①②④
②-④
①③④
第9题:
被救助方有权不支付救助款项
被救助方可少量支付救助款项
救助方有获得救助款项的权利
救助方失去获得救助款项的权利
第10题:
可对获救人员请求酬金
有权从其他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
可对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请求酬金
无权从其他救助方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
第11题:
被救助船船长代表所有利益方,同救助人的代表签订救助合同
救助方应救助遇难的船、货和其他财产,并将其送至合同约定或事后协议的地点
救助方可合理免费使用被救助船舶上的设备进行救助工作
救助工作只获得部分效果,除“特别补偿”外,获救方不需再支付任何救助报酬
第12题:
由于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损
由于被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损
由于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有过失
由于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有过失
第13题: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如果(),可全部或部分地剥夺其获得特别补偿的权利。
第14题:
根据海难救助的相关理论,不论危险是由于()造成的,不影响海难救助的性质。Ⅰ.自然灾害;Ⅱ.意外事故;Ⅲ.潜在缺陷;Ⅳ.被救助方的故意或过失。
第15题:
救助款项包括:()
第16题:
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进行的救助的()。
第17题:
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成功后,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报酬
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得到的一些合理份额
救助作业中救助方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特别补偿
第18题:
Ⅰ,Ⅱ,Ⅳ
Ⅰ~Ⅳ
Ⅱ~Ⅳ
Ⅰ~Ⅲ
第19题:
纯救助和合同救助
雇佣救助和合同救助
雇佣救助和纯救助
协议救助和非协议救助
第20题:
按各方救助程度确定
由各方协商确定
按各方参与顺序确定
按各方救助成本确定
第21题:
可纯救助和无效果无报酬合同救助
雇佣救助和以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确定救助报酬的救助
雇佣救助和纯救助
无明确规定
第22题:
自愿原则是海难救助成立条件之一
在自愿救助的前提下,救助成功了,有权获得报酬
在自愿救助的前提下,不救助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救助自愿原则不适用于被救助方
第23题:
主动救助
纯救助
自愿救助
无效无酬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