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宣告死亡后,主要产生死亡人的财产继承、配偶再婚合法等法律后果。
更多“宣告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相关问题
  • 第1题:

    宣告死亡具有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 第2题:

    宣告死亡会引起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其后果包括( )。

    A: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B:财产转变为遗产,继承开始
    C:婚姻关系消灭
    D:之前的民事行为被撤销
    E:自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被宣告死亡人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

    答案:B,C
    解析:

  • 第3题:

    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包括(  )。
    A.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中止
    C.为被宣告死亡的人指定财产代管人
    D.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止


    答案:D
    解析:
    【精解】公民被依法宣告死亡后,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夫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亦终止。故选D项。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灭,是否消灭取决于其继承人是否抛弃继承权,故A项错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与配偶的夫妻关系终止,而不是“中止”,故B项错误。指定财产代管人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故C项错误。

  • 第4题:

    宣告死亡产生与生理死亡()的法律后果。

    • A、相同
    • B、不同
    • C、由相对人选择
    • D、由法院认定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制度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下为2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都是1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都是3个月
    • D、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宣告失踪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并不丧失,仅发生设置其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宣告失踪的主要意义在于会引起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多选题
    各国有关拟制死亡规定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A

    是否同时存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上的不同

    B

    作为拟制死亡宣告的前提条件不同

    C

    拟制死亡宣告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D

    拟制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不同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 ( )
    A

    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

    B

    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C

    利害关系人的选择为准

    D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宣告死亡产生与生理死亡()的法律后果。
    A

    相同

    B

    不同

    C

    由相对人选择

    D

    由法院认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依照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但应给予补偿。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宣告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宣告死亡后,主要产生死亡人的财产继承、配偶再婚合法等法律后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撤销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以下关于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B.被宣告死亡人有权要求分得其财产的人返还其财产

    C.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则收养关系无效


    正确答案:B
    解析: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宣告死亡人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就要尽量恢复原状,但不能恢复的除外,所以他有权要求分得其财产的人返还财产。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 第14题:

    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后于自然死亡前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  )。


    A.以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为准

    B.以宣告死亡后实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为准

    C.只有在撤销死亡宣告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D.是否有效由法院裁定

    答案:B
    解析:
    本题是基本法条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的效力。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效力相同,但它毕竟不是自然死亡,事实上自然人可能并没有死亡,因此,如果自然人事实上为生存,则存在着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民通意见》第36条作了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可见选项B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他选项都是错误的。

  • 第15题:

    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主要效果,宣告合同元首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中止履行义务而是完全不承担合同义务,当然他也不再期待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他的义务即任何一方都完全不承担义务就像没有订合同一样。但是被宣言无效的合同毕竟已生效过,卖方自然可能已交付货物,买方也可能支付过价款,因此在宣告合同无效后,买方一般应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卖方应归还价款,并应同时支付价款之日起的价款利息,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另一重要效果。由于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宣告合同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任何规定的效力,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任何其他规定的效力。

  • 第16题: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债务人从破产宣告时起成为破产人;破产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表现为破产人不得擅离职守,须协助法院和清算组进行工作,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破产诉讼,须亲自参加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对属本*企业的财产失去管理权和处分权,全部财产都要交给清算组管理、处分;破产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2)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债权人从破产宣告时起由民事债权人转为破产债权人,民事债权随之也转变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人对破产财产享有的权利,都必须通过参加破产程序才能受到清偿;另外,破产宣告使债权现在化,即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
    (3)破产宣告对其他关系人的效力。破产宣告后,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这些物品的管理权依法归属于清算组。破产宣告后,破产人的债务人不得擅自直接向破产人清偿,只能对清算组负责清偿债务,否则其清偿行为无效。

  • 第17题: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依照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但应给予补偿。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第18题:

    判断题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债务人从破产宣告时起成为破产人;破产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表现为破产人不得擅离职守,须协助法院和清算组进行工作,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破产诉讼,须亲自参加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对属本*企业的财产失去管理权和处分权,全部财产都要交给清算组管理、处分;破产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2)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债权人从破产宣告时起由民事债权人转为破产债权人,民事债权随之也转变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人对破产财产享有的权利,都必须通过参加破产程序才能受到清偿;另外,破产宣告使债权现在化,即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
    (3)破产宣告对其他关系人的效力。破产宣告后,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这些物品的管理权依法归属于清算组。破产宣告后,破产人的债务人不得擅自直接向破产人清偿,只能对清算组负责清偿债务,否则其清偿行为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主要效果,宣告合同元首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中止履行义务而是完全不承担合同义务,当然他也不再期待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他的义务即任何一方都完全不承担义务就像没有订合同一样。但是被宣言无效的合同毕竟已生效过,卖方自然可能已交付货物,买方也可能支付过价款,因此在宣告合同无效后,买方一般应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卖方应归还价款,并应同时支付价款之日起的价款利息,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另一重要效果。由于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宣告合同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任何规定的效力,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任何其他规定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
    A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终止民事主体资格

    B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所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

    C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其婚姻关系终止

    D

    被宣告死亡的人,如果实际上还生存于其他地方,在该地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有效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及其撤销。

    正确答案: 1.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有:
    (1)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与他人之间现存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婚姻关系终止、财产继承开始。
    (2)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宣告死亡的撤消,被宣告人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宣告死亡及其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宣告死亡制度对结束下落不明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稳定状况,稳定社会经济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宣告自然人死亡的必要条件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法律事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根据《民法总则》第46条的规定,宣告自然人死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受宣告人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件为满2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在通常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满4年,此期限从自然人下落不明事实的次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在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限为2年,此期限从事件发生之日起算。
    ②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既是宣告死亡的基本条件之一,又是宣告死亡的程序要求。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是:a.配偶;b.父母、子女;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③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即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普通失踪的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件失踪的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不能确定下落不明人尚生存的,即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以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①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现存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继承。
    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因为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事实上该人可能还在生存。为此《民法总则》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