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老婆是香港户口怎么起诉离婚?
第1题:
我和我老婆都是湖南的,那要怎么给小孩子上户口,罚款要罚多少钱?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协议离婚后如何给孩子办户口?
第5题:
老婆在香港生下一男孩,不知分娩费用生育保险能否报销?
第6题:
亚洲:新加坡,离婚又再婚。母亲户口本没有变更,还是离婚的状态可以么?()
第7题:
打算把老婆户口签到深圳来,属于随迁入户。办理过程中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不知这个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多久能办好?
第8题:
第9题:
本人的户口簿
本人的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汪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第14题:
第15题:
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第16题:
我是北京户口,老婆是湖南户口,这种情况能否在北京办理准生证,怎么办理?去哪里办?
第17题:
老婆没有上班,能帮她缴存公积金吗?如果能,怎么操作?
第18题: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如何给孩子办户口?
第19题:
双方都是香港居民的只能在香港办理离婚。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在离婚后6个月内单独提起诉讼
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存离婚后2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在离婚后4年内单独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