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需要生育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但搬家时候生育证遗失了怎么办?可以去”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女士,长沙某企业员工,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用5年了。下月生育二胎,但属于计划政策外生育,可以报销分娩费用吗?


    正确答案: 根据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的前提就是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刘女士不能报销分娩费用。

  • 第2题: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吗?


    正确答案: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仍需继续缴纳生育保险保证在生育保险期内才能继续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 第3题:

    公司一同事已经怀孕3个月了,请问公司可以帮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吗?在什么时候办理最好?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能否报销产检费用?我们公司在广州。


    正确答案: 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凡参加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连续或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生育女职工,必须在怀孕16周产前检查前,人流、引产的女职工在手术前,通过所在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则不能报销产检费用。

  • 第4题:

    老婆已经怀孕了,不知去哪里办理生育备案?办理备案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如果在市外生育可以报销吗?具体能报销多少?老婆参加的是居民医疗保险。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惠州市参保居民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方在确认怀孕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孕妇保健手册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如果已办理备案登记,在市外生育亦可报销,但报销比例会比在市内生育低15%。

  • 第5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需要持什么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正确答案: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 第6题:

    王女士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各项手续齐全,但在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时候被告知必须分娩后一年内申请,超过时间无法办理。这合理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间限制吗?有法律依据吗?


    正确答案: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在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自办理备案之日起,在异地选点医院产检或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才符合零星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需在费用发生一年内完成。所以王女士不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第7题:

    问答题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吗?

    正确答案: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仍需继续缴纳生育保险保证在生育保险期内才能继续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一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婚分娩,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结婚后凭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报销

    B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C

    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出院时记账

    D

    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凭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报销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成都生育服务证遗失怎么办?

    正确答案: 根据成都市政府2015年颁布实施的《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生育服务证丢失时,应在发证地公开发行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应报刊原件,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老婆已经怀孕了,不知去哪里办理生育备案?办理备案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如果在市外生育可以报销吗?具体能报销多少?老婆参加的是居民医疗保险。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惠州市参保居民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方在确认怀孕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孕妇保健手册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如果已办理备案登记,在市外生育亦可报销,但报销比例会比在市内生育低15%。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老婆怀孕快5个月了,在广州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现在还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准备下月去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请问之前的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果办好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后辞职,可以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是不能报销产检费用。如后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之前的产检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如果办好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后辞职后没有继续参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王女士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各项手续齐全,但在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时候被告知必须分娩后一年内申请,超过时间无法办理。这合理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间限制吗?有法律依据吗?

    正确答案: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在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自办理备案之日起,在异地选点医院产检或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才符合零星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需在费用发生一年内完成。所以王女士不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成都生育服务证遗失怎么办?


    正确答案: 根据成都市政府2015年颁布实施的《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生育服务证丢失时,应在发证地公开发行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应报刊原件,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 第14题:

    办理东莞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三个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2、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2009年1月1日后生育,且生育时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

  • 第15题:

    现打算到香港去生小孩,不知生育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吗?


    正确答案: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青岛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 第16题:

    我在惠州参加了社保,含生育保险,但我想在老家湖南生孩子的,请问这样情况下,需要什么资料才可以在惠州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正确答案: 选择到本市以外地区生育的参保人员,需填写《惠州市参保女职工异地分娩确认表》,并须由其所选的当地生育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将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除需提供该表及《惠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该表领取方式同上)外,还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等资料,即可到我局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事宜。

  • 第17题:

    小孩要上户口,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但不小心丢了生育服务证怎么办?


    正确答案: 你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宝宝出生证等资料前往原发证机构补办。

  • 第18题:

    问答题
    刘女士,长沙某企业员工,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用5年了。下月生育二胎,但属于计划政策外生育,可以报销分娩费用吗?

    正确答案: 根据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的前提就是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刘女士不能报销分娩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已经缴纳6个月生育保险了,现在是不是可以不缴纳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呢?

    正确答案: 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且还需持续缴费生育保险费用的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缴纳满6个月中断缴纳生育保险的依然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需要生育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但搬家时候生育证遗失了怎么办?可以去补办吗?

    正确答案: 可以,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原来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即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小孩要上户口,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但不小心丢了生育服务证怎么办?

    正确答案: 你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宝宝出生证等资料前往原发证机构补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较为完善,生育保险待遇也越来越好。但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生育保险报销还需满足一定条件。那么长沙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哪些条件呢?具体包括哪些呢?

    正确答案: 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相关费用: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
    2、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
    3、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以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办理东莞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三个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2、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2009年1月1日后生育,且生育时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