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⑴未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认定:此类违法行为为主要指排污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防治污染的责任的行为。
⑵擅自拆除处理设施的认定:排污单位的处理设施在拆除前位征得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已自行拆除,可视为擅自拆除行为。
⑶闲置处理设施的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设施未与相应生产污染的生产设施同时运行;已有的处理设施搁置不用;虽然处理设施在运行,但已失去作用,也相当于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停运,逾期无故仍未启动,视为擅自闲置。
⑷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认定:拒绝环保部门进入现场;排污单位不积极配合,虚报、谎报、提供虚假材料的。
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认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后所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⑹“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认定: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方式,将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从污染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发挥正常处理作用;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形。
⑺“故意”的认定。排污者明知直接的行为可能导致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环保部门可以认定为“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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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变动应如何监察?


    正确答案:在生产设施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任何擅自改建、拆除及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停运、拆除或闲置、改造、更新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7日内仍未上报的的应视为拒报。环境保护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应予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设施确需暂停运行的,应在10内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污染防治设施因事故或其他突发性原因暂停运转,无法提前申报的,排污单位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污染损失外,还应自停运之时起,24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环境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同时补办申报手续。对造成严重污染的,应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以减少污染危害和损失。

  • 第2题:

    什么是污染防治设施?什么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监察?


    正确答案: 污染防治设施,简言之,就是预防污染产生和治理污染的一切设施的总和。在我国,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是指一切排污者(包括排污单位和个人)为了防止自身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烟(粉)尘、固体废物、噪声、辐射等的污染和影响,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规定与要求建立的各种处理(处置)、控制和综合利用设施,也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为了集中治理污染而建立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监察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排污者按规定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的环境执法活动。

  • 第3题:

    下面哪一种行为不是属于申报污染处理设施情况的违法行为()

    • A、未如实申报污染处理设施情况
    • B、污染设施发生紧急重大改变,改变后48小时内提交申报登记
    • C、拆除或闲置污染处理设施,未向有关部门申报
    • D、污染防治设施需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天变更申报手续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对污染防治设备进行检查的重点是()。

    • A、污染防治设备的环境保护认定证书
    • B、污染防治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与产生污染的设施相匹配
    • C、污染防治设备和产品的生产者的工商登记证
    • D、污染防治设备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正确答案:B

  • 第5题: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如何认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现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依据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认定和处罚意见处理。
    (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认定
    1.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
    2.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
    3.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
    4.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
    5.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
    6.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7.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8.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1、环保部门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及其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责令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并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排污单位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并应同时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2、环保部门应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并应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6题:

    如何认定“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


    正确答案:一是没有经环境保护行政主部门批准,而使污染治理设施停止运行;
    二是由于停运污染治理设施使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者缺一不可。

  • 第7题:

    问答题
    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⑴未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认定:此类违法行为为主要指排污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防治污染的责任的行为。
    ⑵擅自拆除处理设施的认定:排污单位的处理设施在拆除前位征得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已自行拆除,可视为擅自拆除行为。
    ⑶闲置处理设施的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设施未与相应生产污染的生产设施同时运行;已有的处理设施搁置不用;虽然处理设施在运行,但已失去作用,也相当于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停运,逾期无故仍未启动,视为擅自闲置。
    ⑷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认定:拒绝环保部门进入现场;排污单位不积极配合,虚报、谎报、提供虚假材料的。
    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认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后所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⑹“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认定: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方式,将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其他污染物从污染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发挥正常处理作用;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形。
    ⑺“故意”的认定。排污者明知直接的行为可能导致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环保部门可以认定为“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下面哪一项不属于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内容()
    A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记录

    B

    二次污染

    C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

    D

    污染防治设施的工艺核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下面()不属于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内容。
    A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记录

    B

    二次污染

    C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

    D

    污染防治设施的工艺核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如何监察?(老污染源)

    正确答案: ⑴废气收集系统效果检查:首先要看是否能将废气有效收集起来。废气收集系统效果检查可以从两个方面检查:一是检查收尘系统的设计、建造是否合理,如集气罩大小、形状、安装位置、吸风量的是否合理;二是在污染源的各散排放口检测,看看有无超标现象。
    ⑵除尘器规格、型号、运行情况检查:除尘器的规格、型号因风量的变化对除尘效率有影响,所选的规格应与需要处理的风量相适应,除尘器要定期清灰、防止堵塞,要保持除尘器系统的密封性。
    ⑶处理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处理检查:随着废气中所含污染物的不同,处理中产生的污水、固体废弃物所含污染物也不尽相同,应进一步处理后外排或回用,以防止二次污染。
    ⑷处理后气体排放情况检查:处理后的烟气黑度、污染物浓度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环境违法行为有哪些()。
    A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B

    企业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

    C

    污染物超标排放

    D

    非法进行工业废水、废气排放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请论述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类型。

    正确答案: 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其专项法规定,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的类型可分为8种。
    ⑴限期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逾期未完成且排放污染物没有达到要求的;
    ⑵设施处理量低于应处理量的;
    ⑶拒报或谎报处理实施情况的;
    ⑷处理产生二次污染物未妥善处置的;
    ⑸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⑹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的;
    ⑺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在24小时内未报当地环保部门的;
    ⑻不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面()不属于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内容。

    • A、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记录
    • B、二次污染
    • C、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
    • D、污染防治设施的工艺核心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环境违法行为有哪些()。

    • A、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 B、企业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
    • C、污染物超标排放
    • D、非法进行工业废水、废气排放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以下的环境违法行为哪些属于故意违法行为()。

    • A、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污染事件
    • B、突发生产事故产生污染
    • C、为了节省运行费而停运污染防治设施
    • D、驱赶损毁农田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动物死亡的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内容是()。

    • A、污染物排放情况
    • B、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 C、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所需的药剂等物料使用情况
    • D、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电耗情况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污染防治设施违章行为的认定?


    正确答案: 1、未履行法律责任行为的认定;2、擅自拆除处理设施的认定;3、闲置处理设施的认定;4、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认定;5、污染物超标排放认定;6、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认定。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污染防治设施?什么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监察?

    正确答案: 污染防治设施,简言之,就是预防污染产生和治理污染的一切设施的总和。在我国,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是指一切排污者(包括排污单位和个人)为了防止自身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烟(粉)尘、固体废物、噪声、辐射等的污染和影响,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规定与要求建立的各种处理(处置)、控制和综合利用设施,也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为了集中治理污染而建立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监察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排污者按规定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依法对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的环境执法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变动应如何监察?

    正确答案: 在生产设施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任何擅自改建、拆除及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停运、拆除或闲置、改造、更新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7日内仍未上报的的应视为拒报。环境保护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应予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设施确需暂停运行的,应在10内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污染防治设施因事故或其他突发性原因暂停运转,无法提前申报的,排污单位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污染损失外,还应自停运之时起,24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环境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同时补办申报手续。对造成严重污染的,应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以减少污染危害和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如何认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现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依据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认定和处罚意见处理。
    (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认定
    1.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
    2.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
    3.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
    4.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
    5.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
    6.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7.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8.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1、环保部门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及其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责令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并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排污单位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并应同时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2、环保部门应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并应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污染防治设施违章行为的认定?

    正确答案: 1、未履行法律责任行为的认定;2、擅自拆除处理设施的认定;3、闲置处理设施的认定;4、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认定;5、污染物超标排放认定;6、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面哪一种行为不是属于申报污染处理设施情况的违法行为()
    A

    未如实申报污染处理设施情况

    B

    污染设施发生紧急重大改变,改变后48小时内提交申报登记

    C

    拆除或闲置污染处理设施,未向有关部门申报

    D

    污染防治设施需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天变更申报手续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认定“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

    正确答案: 一是没有经环境保护行政主部门批准,而使污染治理设施停止运行;
    二是由于停运污染治理设施使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者缺一不可。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