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A、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B、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中国境外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C、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满5年的
D、申请前1年内受到中国保监会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1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E.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2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可以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可以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C.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可以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受金融监管机构警告或者罚款未逾3年不可以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3题:
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 )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C.被判处其它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D.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E.被金融监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期满未逾5年。
第4题:
第5题:
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况不包括()。
第6题:
不得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描述错误的是()。
第7题: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第8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9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尚未清偿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来逾3年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第10题:
3年;1年
2年;1年
5年;3年
5年;2年
第11题: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第12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
第13题: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A.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B.申请前1年内受到中国保监会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C.因涉嫌从事严重违法活动,被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
D.受到其它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未逾2年
第14题: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中国境外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或者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 ),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A.3年,1年
B.2年,1年
C.5年,3年
D.5年,2年
第15题:
第16题: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17题: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中国境外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或者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第18题:
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第19题:
不得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 )。
第20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21题:
3年
5年
6年
7年
第22题: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已逾五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23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被判处其它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被金融监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期满未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