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在保险有效期间内,由于他妻子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本火灾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以后不可以向其妻子进行追偿。这种说法对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在保险有效期间内,由于他妻子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本火灾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以后不可以向其妻子进行追偿。这种说法对吗?()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相似考题
更多“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在保险有效期间内,由于他妻子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本火灾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以后不可以向其妻子进行追偿。这种说法对吗?()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后,去外地学习,便委托其弟替他照看家庭。一日,李某的弟弟外出忘记锁门,致李某家被窃,财产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应( )。A.由于李某的弟弟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B.由于李某的弟弟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C.由于李某的弟弟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对李某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向李某的弟弟进行追偿的权利D.保险公司应当对李某进行赔偿,且不得向李某的弟弟追偿


    正确答案:D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额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保险法》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限制,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除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其行使代位求偿权。本题中李某的弟弟属于李某的家庭成员,且为过失造成保险事故,因此,保险公司不得向其追偿。

  • 第2题:

    某业主向甲保险公司投保80万元的财产保险,又同时就同一标的向乙保险公司投保60万元的财产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由于火灾,保险标的受损42万元。则甲、乙两公司赔偿额分别为()万元。

    A:18、24
    B:21、21
    C:24、18
    D:42、42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 3 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其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 5000元。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窃贼追偿
    B.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窃贼追偿
    C.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D.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保姆追偿

    答案:B,C
    解析:
    ( 1 )选项 AB :因第三者(窃贼)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窃贼)请求赔偿的权利;( 2 )选项 CD :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保姆)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才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本题中,保姆外出忘记锁门并非故意,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 第4题:

    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不久后刘某与妻子到外地学习,拜托刘某的姐姐替他们照看家中事务。某日,刘某的姐姐外出时忘记锁门,导致刘某家中被窃,财物遭受损失。下列关于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C.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对刘某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向刘某的姐姐进行追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赔偿,且不得向刘某的姐姐追偿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保险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除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业主向甲保险公司担保50万元的财产保险,又同时就同一标的向乙保险公司投保60万元财产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由于火灾,保险标的受损60万元。问题:

    该业主向甲乙保险公司担保订立保险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A:公平互利原则
    B:赔偿原则
    C:最大诚信原则
    D: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时,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一旦合同订立,则双方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应绝对信守合同约定和承诺的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交易中须持最为诚实的态度,这反映在吉知、保证、弃权和禁止翻悔等方面。
    超额责任制又称为顺序责任制,甲公司以基本责任承保,即甲公司赔偿50万元,剩余的赔偿额10万元由乙公司承担。
    保险的基本原则:①最大诚信原则,②保险利益原则,③近因原则,④损失补偿原则,⑤重复保险分摊原则,⑥公平互利原则。
    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效作用的原因,而并非一定是空间上、时间上最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指凡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将不负赔偿责任。房屋自于遭受战争时期炸弹的袭击起火受损,其近因是战争,而不是火灾,保险人无需赔付此房屋的火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