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 )指定。 ”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指定。


    参考答案:错

  • 第2题: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判断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3题:

    陈某夫妇因意外事故双亡,二人的儿子陈畅刚刚年满3周岁。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陈畅的监护人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可以由陈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

    B.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C.陈畅的祖父被指定担任监护人后,可以自行变更监护人

    D.若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作为陈畅的监护人


    参考答案:C

  • 第4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 )裁决。


    参考答案:C
    参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第5题:

    关于监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只要双方同意就可协议约定某一方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
    B.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可以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监护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需先经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D.监护人可由被监护人的亲属、朋友以外的人担任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在世且具备监护能力便只能由其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既不能协商确定监护人亦不能指定监护人。父母离异不影响监护关系的存续。故选项B错误。《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该款规定取消了《民通意见》第16条关于指定监护争议诉讼“前置程序”的规定——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指定,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诉讼。选项C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的规定,除被监护人的亲属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亦可以称为监护人,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6题:

    下列有关监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护人分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两种
    • B、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 C、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当地法院在未成年人的近亲属中指定
    • D、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指定。

    • A、法院
    • B、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 C、民政部门
    • D、近亲属

    正确答案:B

  • 第8题: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是()。

    • A、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B、由人民法院裁决
    • C、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担任监护人
    • D、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判断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指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民法通则》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不可以。

  • 第12题:

    单选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指定。
    A

    法院

    B

    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C

    民政部门

    D

    近亲属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是( )。

    A.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B.由人民法院裁决

    C.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担任监护人

    D.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考答案:A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故本题选择A。

  • 第14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 )指定。

    A.法院

    B.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C.民政部门

    D.近亲属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自然人对担任法定监护人有争议的,“经有关组织指定”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行程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16题:

    指定监护是指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或者都要求当监护人,或者都不愿意当监护人,则由有关组织和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而形成的监护。这种指定只能在亲属中进行。( )


    正确答案:×
    指定监护只能在近亲属中进行,一般的亲属不具有这种资格。

  • 第17题: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买卖房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其关系密切的朋友未经指定也可担任监护人员代签合同
    B.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C.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均可担任监护人代签合同
    D.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其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名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答案:A
    解析:
    精神病人买卖房屋的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不能履行签署合同,需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合同。特别是遇到当事人精神状况不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经法院特别程序,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签署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第18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民法通则》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 第19题: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是()

    • A、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避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B、由人民法院裁决
    • C、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担任监护人
    • D、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裁决。

    • A、公证机构
    • B、当地威望较高者.
    • C、人民法院
    • D、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裁决。
    A

    公证机构

    B

    当地威望较高者.

    C

    人民法院

    D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曾为某大学知名教授,60周岁退休后患老年痴呆症,基本失去辨识能力。关于其监护人的确定,下列哪个说法不符合《民法总则》规定?(  )
    A

    若张某的配偶刘某、儿子张甲均主张担任张某的监护人,刘某有优先担任监护人的权利

    B

    若张某退休前曾与同事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当张某因年老或疾病失去辨识能力时,由王某担任其监护人。”王某有权基于此协议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C

    若张某的配偶刘某已于早年病逝,其儿子张甲与女儿张乙对监护人资格有争议的,张甲有权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

    D

    若张某配偶刘某在担任张某的监护人期间不幸罹患癌症,有权通过遗嘱指定其死后张某的监护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此可见,欠缺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中,配偶处于第一顺位,相较于子女有优先担任监护人的权利。
    B项,《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本条承认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本题中,王某基于有效的协议而担任监护人。
    C项,《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由此可见,张甲与张乙对监护人资格有争议的,张甲有权不经基层组织指定,而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D项,《民法总则》第29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由此可见,只有父母担任监护人时,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刘某作为张某的配偶,并无通过遗嘱为张某指定监护人的权利。

  • 第23题:

    判断题
    为精神病人担任指定监护人的亲属的范围小于为未成年人担任指定监护人的亲属的范围。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