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的长期居住地是法院判决赔付的依据之一,根据《民法通则》,以下关于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不除外B、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C、住所地按最近的有相关证明的地址确定,如租房合同等D、经常居住地按最近一年居住时间最长的地址确定,但要提供相关证明

题目

第三者的长期居住地是法院判决赔付的依据之一,根据《民法通则》,以下关于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不除外

B、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C、住所地按最近的有相关证明的地址确定,如租房合同等

D、经常居住地按最近一年居住时间最长的地址确定,但要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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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第三者的长期居住地是法院判决赔付的依据之一,根据《民法通则》,以下关于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说 ”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题: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正确答案:C

  • 第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4题:

    张某持有一张刚到期的汇票,该汇票未记载付款地。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该汇票的付款地为( )。

    A.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B.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C.直接的前手背书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D.张某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汇票的相关规定。付款地是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 第5题: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