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5月将从某国有农场购进自产的烟叶委托甲企业加工烟丝,收购凭证上列示的购进价格为96800元,支付运费1500元(取得符合抵扣规定的运费发票),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45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收回加工的已税烟丝,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702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已通过认证。该烟厂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 )元。A.56684.7B.62122.9C.107745D.59401.8

题目

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5月将从某国有农场购进自产的烟叶委托甲企业加工烟丝,收购凭证上列示的购进价格为96800元,支付运费1500元(取得符合抵扣规定的运费发票),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45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收回加工的已税烟丝,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702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已通过认证。该烟厂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 )元。

A.56684.7

B.62122.9

C.107745

D.59401.8


相似考题
更多“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5月将从某国有农场购进自产的烟叶委托甲企业加工烟丝,收购凭证上列示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000元(该烟厂自己承担了付给烟农的收购价10%的补贴),支付运费1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

    A.甲企业购进烟叶业务的进项税为5218元

    B.甲卷烟厂应纳增值税75077.5元

    C.甲卷烟厂应申报缴纳消费税221773.31元

    D.甲卷烟厂本月进项税额转出5310元

    E.乙企业在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应当按卷烟厂所在地适用税率7%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CD
    解析:购买烟叶可抵扣进项税合计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30000×(1+10%)=33000(元)
      购进烟叶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扣除率+运费×扣除率=(33000+6600)×13%+1000×7%=5218(元)
      加工费进项税=850(元)
      进项税转出额
      =30000×17%+2790÷(1-7%)×7%
      =5310(元)
      甲卷烟厂缴纳的增值税
      =(35000+416500)×17%-(5218+850-531

  • 第2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72)÷(1-30%)=13.25(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25×30%=3.98(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8×50%=25.61(万元)

  • 第3题:

    红松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10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36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剩余50%全部销售,售价10万元。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请计算红松卷烟厂委托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分别应纳的消费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从价税56%,从量税150元/箱)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 第4题:

    某烟厂(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货业务如下:

    (1)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价款20万元、运费3万元,缴纳烟叶税4.4万元,并取得收购凭证和运费发票。

    (2)从某生产企业购进烟丝,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5万元、税额2.55万元。

    (3)从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4万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为( )万元。

    A.22.45

    B.3.94

    C.6.35

    D.9.09


    正确答案:C
    烟叶进项税=(20×1.1+4.4)×13%+3×7%=3.64(万元)
    烟丝进项税=2.55+4×4%=2.71(万元)
    合计=3.64+2.71=6.35(万元)

  • 第5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3%=0.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