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 )万元。A.327.12B.327.96C.332.76D.352.5

题目

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 )万元。

A.327.12

B.327.96

C.332.76

D.352.5


相似考题
更多“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A.327.12B.327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

    A.327.12万元

    B.327.96万元

    C.332.76万元

    D.352.50万元


    正确答案:A
    测试考生对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和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在计税工资情况下,福利人员的工资、费用不能作为计税工资总额,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准许扣除的工资费用标准为(295-5)×0.08×12=278.4万元,实际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费用300万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11.6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准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278.4×(2%+14%+1.5%)=48.71万元,实际计入53.55万元,超标准4.83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至于福利人员的工资提取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金额本题未作考虑)。本题准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327.12万元。

  • 第2题:

    远洋运输企业2008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566.80

    B.568.8

    C.455.04

    D.442.58


    正确答案:A
    工资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480×14%=67.2(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准予扣除67.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80×2%=9.6(万元),实际发生9.6万元,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80×2.5%=12(万元),实际发生额10万元,准予扣除10万元。
    2008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480+67.2+9.6+10=566.80(万元)

  • 第3题:

    【多选题】某企业2013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80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0万元;2014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120万元

    B.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为20万元

    C.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16万元

    D.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


    固定资产

  • 第4题:

    2002年允许扣除的雇员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7.05

    B.7.76

    C.8.01

    D.8.18


    正确答案:A
    有关工资及"三费"的扣除规定。2002年允许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10×500×12×(1+17.5%)=70500(元) 
    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工资及"三费"的扣除标准,以及投资者的工资的税务处理。

  • 第5题: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问题:
    (1)计算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
    (2)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
    ①实际发生工会经费5(万元)>200×2%=4(万元),准予税前扣除4万元;
    ②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200×14%=28(万元),准予税前扣除28万元;
    ③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200×8%=16(万元),准予税前扣除7万元。
    (2)
    ①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限额,不作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