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县国税局稽查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A.该稽查局B.该县国税局C.该稽查局的主管国税局D.该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题目

对某县国税局稽查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

A.该稽查局

B.该县国税局

C.该稽查局的主管国税局

D.该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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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国税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国税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国税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C、针对本案,市国税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国税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朱某既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非《行政复议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只能以亚利厨具公司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C:税务机关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3)选项E:本案不适用听证程序,且市国税局稽查局已经依法送达了《税务行政事项告知书》履行了“告知和说明理由”的义务,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 第2题:

    石城市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区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稽查。稽查中发现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设内账,记录对外销售产品情况。其中:记录的销售额大于实际开票金额。依据其内部进销存账、送货单,确定有4900万元收入没有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少计销项税额840万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对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处以420万元罚款,补税罚款共计1200多元。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对罚款不服,向石城市田家区法院提起诉讼。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败诉。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不服,向石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败诉。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收集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一审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
    B.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不构成偷税
    C.若原告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罚款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不成立,则被告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对罚款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仍不能免除
    D.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E.一审中,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不能自行向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收集证据

    答案:C,D,E
    解析:
    (1)选项BD:原告应当提供的是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无须自证其行为不构成偷税。(2)选项C: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偷税,但若举证不成,被告仍应承担举证证明原告偷税成立、处罚合法的责任。(3)选项A: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4)选项E: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 第3题:

    12、某地税局稽查局对某服装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纳税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稽查局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了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审理后决定变更罚款为5万元,并制作送达了《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如果纳税人不能按规定缴清10万元罚款,则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能申请复议

    B.该纳税人不可以查阅稽查局提交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C.该纳税人可以在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之前随意撤回复议申请

    D.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议申请


    B

  • 第4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E、自由裁量行为的撤销

    答案:C,E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 (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 (3)罚款20万元损害金童服装公司的利益,选项C正确 (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选项E正确。

  • 第5题:

    石城市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区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稽查。稽查中发现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设内账,记录对外销售产品情况。其中:记录的销售额大于实际开票金额。依据其内部进销存账、送货单,确定有4900万元收人没有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少计销项税额840万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对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处以420万元罚款,补税罚款共计1200多元。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对罚款不服,向石城市田家区法院提起诉讼。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败诉。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不服,向石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败诉。下 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收集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一审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
    B.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不构成偷税
    C.若原告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罚款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不成立,则被告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对罚款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仍不能免除
    D.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E.--审中,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不能自行向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收集证据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选项BD:原告应当提供的是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无须自证其行为不构成偷税;
    选项C: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偷税,但若举证不成,被告仍应承担举证证明原告偷税成立、处罚合法的责任;
    选项E: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