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甲企业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万元。A.0B.3C.3.3D.4.8 ”相关问题
  • 第1题:

    境内居民A企业从甲国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100万元,已在甲国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虽有甲国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已经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因此,A企业的境外所得税抵免适用简易办法计算。假设,A企业为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发生的共同支出为10万元。A企业实际抵免所得税额为( )万元。

    A.10

    B.13.75

    C.20

    D.27.5


    正确答案:A

  • 第2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1年的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正确答案:B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7÷(1-7.5%)×(33%-15%)=7.2(万元)

  • 第3题:

    北京市某企业2009年主营监务收入1980万,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

    术取得收人700万元,成本1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转让技术所得=700-148=552(万元),500万元免所得税,52万元减半征收所得税,技术转让应纳所得税=52×25%×50%=6.5(万元)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980-880-50+25)×25%+6.5=275.25(万元)
    (2)境外分回投资收益补税额=(40+8)×25%-8=4(万元)。

  • 第4题:

    某企业2000年度从境外某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24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40%的所得税,该企业适用税率为33%。该企业本年度汇总纳税时可以抵扣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为( )。

    A.264万元

    B.79.2万元

    C.160万元

    D.132万元


    正确答案:D
    测试考生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扣是否清楚。本题取得的境外收益是税后收益,已在境外缴纳了40%的企业所得税,应将其还原后才是应纳税所得额。据此按规定计算应抵扣的已纳税额。

  • 第5题:

    2002年1月甲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2001年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甲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A.6.66万元

    B.7.20万元

    C.7.84万元

    D.10.20万元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