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B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一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去年偷逃税款50万元,于是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厂对此处理不服( )。A.该厂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B.该厂应当先依照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的纳税决定缴纳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C.该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该厂可以向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所提供的担保得到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题目

甲市B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一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去年偷逃税款50万元,于是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厂对此处理不服( )。

A.该厂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B.该厂应当先依照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的纳税决定缴纳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C.该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该厂可以向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所提供的担保得到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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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申请人在中请行政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提供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其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更多“甲市B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一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去年偷逃税款50万元,于是向该厂下达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答案:C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3)罚款20万元,剥夺服装公司财产权,选项C正确。

  • 第2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E、自由裁量行为的撤销

    答案:C,E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 (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 (3)罚款20万元损害金童服装公司的利益,选项C正确 (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选项E正确。

  • 第3题:

    案例3:市国税局税务行政处罚及执法妥当吗? 2018年8月8日,某市税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A厂2018年6月隐瞒应税收入,少计缴增值税22万元。8月10日,市税务局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处理决定和罚款1倍的处决定,责令于8月20日之前缴纳。该厂认为处罚过重,提出异议。市税务局重新做出罚款2倍的决定。到8月20日,该厂只缴纳税款,而拒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市税务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 请分析:市税务局的执法行为是否妥当。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 第4题:

    甲市乙县国税局责令丙企业缴纳税款30万元。丙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维持后,丙企业起诉。诉讼中,县国税局决定拍卖丙企业的产品以抵缴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复议机关是甲市国税局
    B.本案被告是乙县国税局
    C.对拍卖决定,丙企业可直接起诉
    D.如诉讼中,县国税局申请法院执行税款的,法院应当裁定准予执行

    答案:A,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本案被告是乙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甲市国税局。故B项错。《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拍卖决定是行政强制执行,属于复议选择案件,故C项对。《执行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本案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先予执行情形,故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D项错。

  • 第5题:

    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 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国税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国税局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作出维持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国税局
    B.市国税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答案:D,E
    解析:
    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为“共同被告”;
    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