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回答第 85~89 题。2001年7月10日A市甲区个体工商户刘某等三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乙区购买的韩国产办公用品40箱,途经丙区,被B市丁区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时许刘某及司机李某被带到丁区公安局至晚上8时许才被释放,共计羁押约4个小时,丁区公安局未出具任何法定手续。丁区公安局以刘某等无任何许可手续贩运走私办公用品为由,根据我国《海关法》对刘某等人罚款5万元,扣押的办公用品放行,但未作出处罚决定书。第 85 题 若刘某对丁区公安局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他可以向( )提出。A.丁区公安局B

题目

根据上文,回答第 85~89 题。

2001年7月10日A市甲区个体工商户刘某等三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乙区购买的韩国产办公用品40箱,途经丙区,被B市丁区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时许刘某及司机李某被带到丁区公安局至晚上8时许才被释放,共计羁押约4个小时,丁区公安局未出具任何法定手续。丁区公安局以刘某等无任何许可手续贩运走私办公用品为由,根据我国《海关法》对刘某等人罚款5万元,扣押的办公用品放行,但未作出处罚决定书。

第 85 题 若刘某对丁区公安局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他可以向( )提出。

A.丁区公安局

B.B市公安局

C.B市人民政府

D.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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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根据上文,回答第 85~89 题。 2001年7月10日A市甲区个体工商户刘某等三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乙区购买 ”相关问题
  • 第1题: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正确答案:B
    B。根据《民诉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B项为正确选项。

  • 第2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1~74 题:

    张某在甲县居住并在当地经营个体粮油店。一日,张某从乙市刘某处购得面粉500公斤。后张某发现所购面粉发霉变质,即与刘某交涉退换货并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刘某向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告发。丙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诈骗将其拘传,并将张某已购货物没收。两天后丙区公安分局释放了张某,但未返还已没收货物。

    第 71 题 如果对公安机关处罚不服.则张某( )。

    A.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B.可以申请复议

    C.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诉讼

    D.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本案中,丙区公安分局对张某的违法拘传和没收货物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张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正确答案为ABD。

  • 第3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100元。刘某依然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丙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BC【解析】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故选BC.

  • 第4题: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并一直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 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 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11年9月齐 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 起该诉讼?( )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8条的规定,双方当亊 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 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D 项为正确选项。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市甲县公安局以乙区居民段某殴打丙区居民韩某为由决定对段某行政拘留10日。段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住所地为丁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决定改为拘留5日、罚款500元。请回答下列1~5题:

    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有权管辖本案的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丁区人民法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案应由市公安局为被告。本案并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可由原机关甲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甲县法院、丁区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说认为,被诉行政行为是行政拘留处罚,也可参照适用本条规定。本题被诉行政行为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拘留、罚款决定。《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案也可由原告段某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韩某起诉的,原机关所在地甲县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丁区法院均有权管辖。通说认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被诉行政行为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2)起诉人是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本题,韩某未被拘留,故无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之情形。


    《行诉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均可提出管辖异议。韩某不服起诉,段某则为第三人,故段某有权提出管辖异议,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未作明确规定。故根据该法第101条,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答辩期为15日。故C项正确。注意:《行诉法解释》第10条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作废。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3条第2款,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项正确。在本题,段某、韩某起诉的对象只能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故只存在一个行政案件,不能由两个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根据本题题干信息,本案应由乙区法院管辖,甲县法院不应当自己管辖,故应当移送管辖,D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第1项规定,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项规定,B项正确。根据该条第3项,C、D项正确。

  • 第6题:

    某市甲区某派出所民警在对旅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客人刘某非法持有冰毒9克,随即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确认了刘某的违法事实。同时,经查证核实,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在该市乙区,经常居住地在该市丙区,工作单位在该市丁区。针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区公安分局
    B.乙区公安分局
    C.丙区公安分局
    D.丁区公安分局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题干中刘某在甲区被查,因此选择A项。

  • 第7题:

    甲(住A市C区)、乙(住A市C区)二人在A市D区某酒吧因琐事斗殴,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罚400元,对乙罚款200元,甲不服,向A市D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对甲、乙二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0元和l00元的决定。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法院对于乙()。

    • A、应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 B、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 C、可以将其列为第三人
    • D、应要求其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 第9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问答题
    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住A市C区)、乙(住A市C区)二人在A市D区某酒吧因琐事斗殴,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罚400元,对乙罚款200元,甲不服,向A市D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对甲、乙二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0元和l00元的决定。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法院对于乙()。
    A

    应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B

    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C

    可以将其列为第三人

    D

    应要求其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李某投资经营的茶社(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甲市乙区消防大队受案查处,拟对其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应告知李某向()提出听证的申请。
    A

    甲市公安局

    B

    乙区公安分局

    C

    甲市公安消防支队

    D

    乙区公安消防大队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1年7月10日A市甲区个体工商户刘某等三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乙区购买的韩国产办公用品40箱,途经丙区,被B市丁区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时许刘某及司机李某被带到丁区公安局至晚上8时许才被释放,共计羁押约4个小时,丁区公安局未出具任何法定手续。丁区公安局以刘某等无任何许可手续贩运走私办公用品为由,根据我国《海关法》对刘某等人罚款5万元,扣押的办公用品放行,但未作出处罚决定书。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设刘某对丁区公安局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他可以向( )提出。

    A.丁区公安局

    B.B市公安局

    C.B市人民政府

    D.丁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丁区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第14题:

    根据下列选项,回答第 125~126 题。

    第 125 题 耳甲10区的耳穴是


    正确答案:E

  • 第15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若刘某代理小东起诉要求T电器厂赔偿,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
    C.甲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D.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C【解析】侵权纠纷,原告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甲区是侵权行为地,起诉对象是T电器厂,丙区是被告所在地。因此,答案为C选项。

  • 第16题:

    位于甲市A区的黑马运输公司与位于甲市B区的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 为其公司的一辆东风大卡投保。某日,该东风大卡从甲市A区出发,运载一批货物去往乙市C区,途中遇大雨,山石滑坡,在丙市D区发生保险事故。其后黑马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因保险理赔事宜发生纠纷,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请问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D.丙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讲解: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乙市C区是运输目的地,丙市D区是保险事故发生地,因此以上三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甲市A区作为原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答案选A。

  • 第17题:

    共用题干
    某市甲县公安局以乙区居民段某殴打丙区居民韩某为由决定对段某行政拘留10日。段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住所地为丁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决定改为拘留5日、罚款500元。请回答下列1~5题:

    段某不服向乙区法院起诉,韩某不服向甲县法院起诉。6月3日,乙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并于次日立案。6月5日,甲县法院收到起诉状,并于次日立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B:应由两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
    C:两法院发生管辖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D: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案应由市公安局为被告。本案并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可由原机关甲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甲县法院、丁区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说认为,被诉行政行为是行政拘留处罚,也可参照适用本条规定。本题被诉行政行为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拘留、罚款决定。《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案也可由原告段某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韩某起诉的,原机关所在地甲县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丁区法院均有权管辖。通说认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被诉行政行为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2)起诉人是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本题,韩某未被拘留,故无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之情形。


    《行诉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均可提出管辖异议。韩某不服起诉,段某则为第三人,故段某有权提出管辖异议,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未作明确规定。故根据该法第101条,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答辩期为15日。故C项正确。注意:《行诉法解释》第10条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作废。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3条第2款,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项正确。在本题,段某、韩某起诉的对象只能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故只存在一个行政案件,不能由两个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根据本题题干信息,本案应由乙区法院管辖,甲县法院不应当自己管辖,故应当移送管辖,D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第1项规定,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项规定,B项正确。根据该条第3项,C、D项正确。

  • 第18题:

    李某投资经营的茶社(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甲市乙区公安消防大队处以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在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李某向()申请行政复议。

    • A、甲市公安局
    • B、乙区公安分局
    • C、甲市公安消防支队
    • D、乙区公安消防大队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第20题:

    王某户籍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经常居住地是甲市C区。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嫖娼被乙市D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王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 C、甲市C区人民法院
    • D、乙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B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该市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B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