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元(含税,税率为17%),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A.14.73万元B.12.74万元C.10.20万元D.17.86万元

题目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元(含税,税率为17%),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74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更多“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元(含税,税率为17%),销售免税药品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3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10.20
    B.8.47
    C.14.73
    D.17.86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抗生素药品的销售额=113÷1.13=100(万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50÷(100+50)]=2.27(万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100×13%-(6.8-2.27)=8.47(万元)。

  • 第2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A:10.20
    B:12.47
    C:14.73
    D:17.86

    答案:B
    解析: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应纳增值税=117/(1+17%)*17%-6.8*100/150≈12.47(万元)。

  • 第3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3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10.73
    B.8.47
    C.6.20
    D.13.86

    答案:B
    解析:
    应纳增值税=113/1.13×13%-[6.8-6.8×50/(113/1.13+50)]=8.47(万元)。

  • 第4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A:10.20
    B:12.47
    C:14.73
    D:17.86

    答案:B
    解析:
    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税率为17%,则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的不含税收入=117/(1+17%)=100(万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额=6.8*(100/150)=4.53(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17-4.53=12.47(万元)。

  • 第5题:

    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3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销售额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6.2
    B.8.47
    C.12.47
    D.14.97

    答案:B
    解析:
    (1)不含税销售额=113/(1+13%)=100(万元);(2)应纳税额=100×13%-6.8×100÷(100+50)=8.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