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第8题:
非居民企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第9题:
10%
15%
20%
25%
第10题: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取得的所得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当年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第11题: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12题:
10%
15%
20%
25%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19题: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海南、武汉等地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其中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它类型服务企业参照20%~25%的税率执行)。这一政策实施旨在() 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使初次分配更公平 ③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生态文明国家
第20题:
320
480
640
800
第21题: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第22题:
1500
2500
3500
4500
第23题: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从事规定范围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从事规定范围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