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根据我国编制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衔接工作,从收到规划草案之日到提供反馈意见,时间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第8题:
我国规定,各级、各类规划之间要保证衔接,有关政府部门应在收到规划草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反馈衔接意见。
第9题:
规划草案送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其负责与总体规划的衔接
规划草案送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由其负责与上级专项规划的衔接
规划草案印发下级政府,由其负责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涉及其他领域的,规划草案送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由其负责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衔接
相关规划间衔接不成的,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重大事项报同级政府决定
第10题:
征求意见的说明
履行编制程序的情况
规划草案的论证情况
衔接情况的说明
对采纳的重要意见理由的说明
第11题:
20
30
40
60
第12题:
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
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之间不得互相矛盾
专项规划服从区域规划
编制区域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城乡、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要求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根据《全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编制消防工作和(),并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第19题: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规划编制部门,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并自收到规划草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部门反馈意见。
第20题:
10
20
30
60
第21题: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与区域发展规划相衔接
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
第22题:
国务院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第23题:
专项规划草案送同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由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
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草案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涉及其他领域的专项规划,应当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有关部门自收到规划草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反馈衔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