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0年5月从A公司购买了B公司生产的某品牌电视机一台,2011年3月,该电视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至使正在看电视的甲的眼睛和右上肢严重受伤,并使其客厅其他电器等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1)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2)本案中的损害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3)责任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第1题:
甲公司生产的伪劣产品给李某等消费者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造成了重大损害。某行政机关拟对甲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若此时李某等受害人对甲公司提起了侵权诉讼,则以下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已经因生产伪劣产品承担了行政责任,无需再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行政责任
C.甲公司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D.甲公司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罚款和损害赔偿金的比列承担行政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2题:
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向丙公司购买了一台起重机,然后租赁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致使起重机砸伤了过路行人张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对张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
A.乙公司
B.甲公司和乙公司
C.乙公司和丙公司
D.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某顾客从某百货公司买得一台电视机,于2004年4月26日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时,该电视机发生爆炸,造成顾客右眼失明的严重后果。后经产品质量检测部门鉴定,该电视机本身存在缺陷。该生产厂家不同意为其安排工作,顾客甲与该生产厂家发生纠纷,该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顾客甲要想获得合理赔偿,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判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第7题:
甲公司职工王某在执行本公司任务的过程中,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王某2012年6月1日从甲公司辞职。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第8题:
第9题: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0题: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第11题:
第12题: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3题: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电视机购买委托合同,由张某代为购买50台电视机。张某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视机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从乙公司买进50台电视机,总价款25万元,同时张某向乙公司支付4万元定金;由乙公司负责送货,货到张某指定仓库验收后5天内张某结清全部款项。乙公司将50台电视机错发成了60台。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雷暴天气,致使10台电视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张某验收货物时,当即对遭到损坏的10台电视机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电视机交付给甲公司。由于电视机市场低迷,甲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使张某无法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在交货后第10天,张某向乙公司披露了自己与甲公司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关系。
【问题】
1.乙公司在知道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关系后,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张某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是否有效?
3.甲公司多收的10台电视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那么电视机毁损、灭失的风险何时发生转移?
5.10台受损电视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1.(1)乙公司能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2)《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入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2.(1)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有效。
(2)《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主合同的标的额为25万元,故其定金数额最多为5万元,其订立的4万元的定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有效。
3.(1)甲公司可以拒绝接收,但拒绝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也可以接收,但对多收部分的10台电视机应支付相应的价款。
(2)《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4.(1)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那么电视机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将电视机交付给张某时发生转移。
(2)一般来说,法律对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的观点。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和乙约定了交付地点,不属于对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适用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转移的规定。因此,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张某和乙约定的指定地点交付时风险发生转移。
5.(1)10台受损电视机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2)《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丙公司对该10台受损电视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乙公司尚未将电视机送到指定仓库,即尚未完成交付,所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尚未转移,10台受损电视机的损失仍由出卖方即乙公司承担。
第17题:
第18题:
某顾客从某百货公司买得一台电视机,于2004年4月26日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时,该电视机发生爆炸,造成顾客右眼失明的严重后果。后经产品质量检测部门鉴定,该电视机本身存在缺陷。顾客甲要求该生产厂家赔偿其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同时由于其右眼失明,不能再担任在其原来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而被其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该生产厂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顾客甲的要求是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的。判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第19题:
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第20题:
归甲所有
归乙所有
归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乙
归甲、乙二人共有
第21题:
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甲和乙电器商店
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甲和丙公司
丙公司员工安装不当造成空调的损坏,应当由丙公司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丙公司员工安装不当造成空调的损坏,应当由乙电器商店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第22题: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