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 、根据资料(3),下列说

题目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 、根据资料(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6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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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情形中,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为一致行为人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的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Ⅴ.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Ⅰ项,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Ⅱ项,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Ⅳ项,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Ⅴ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2题:

    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A.Ⅰ.Ⅱ.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

    答案:A
    解析: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第3题:

    甲公司于2014年取得A公司20%的股权,并在取得该股权后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A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除甲公司外,A公司另有两名其他投资者,并各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并分别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两名成员。
    A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参加董事会成员简单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除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常提议召开董事会,并且在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缺席情况下做出决策。
    为财务核算及管理需要,甲公司曾向A公司索要财务报表,但该要求未得到满足。
    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对于A公司生产经营的提议基本上未提交到董事会正式议案中,且在董事会讨论过程中,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均被否决。
    问题:
    甲公司向其投资单位A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是否对A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虽然甲公司拥有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0%,且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会成员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其提议未实际被讨论、其意见和建议被否决以及提出获取A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被拒绝等事实来看,甲公司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的成员无法对A公司生产决策施加影响,该项投资不构成联营企业投资。

  • 第4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1年3月成立,专门从事精密仪器生产。
    孙某为该公司发起人之一,系公司第5名大股东。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由赵某担任,副董事长由钱某担任,经理由孙某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6年9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8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7年6月,钱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7年11月,钱某将其中的10000股卖出,获利50余万元。(2)2017年12月,孙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100000股。
    2018年11月,甲公司股价下跌,赵某拟购入甲公司5万股股票,因资金不足,赵某向钱某请求借款100万元,但钱某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赵某请求甲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018年12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甲公司共有董事11人,出席会议的有7人(包括赵某和钱某),董事会讨论了为赵某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赵某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进行决议时,赵某和钱某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5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该项决议。
    郑某在2019年1月份买入甲公司股票5000股,成为甲公司的股东。郑某从甲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甲公司为赵某提供担保的事情后,于2019年2月份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郑某认为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理由是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赵某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5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此后,郑某连续买入甲公司股票,持有甲公司股份总达到5%。
    2019年3月1日,甲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齐某持有甲公司股份总额3%的股份。
    2019年3月25日,郑某向甲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赵某的董事职务。甲公司董事会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并说明理由。
    (2)钱某是否有权将50余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 并说明理由。
    (3)孙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
    (4)郑某有关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的观点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5)齐某是否符合甲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并说明理由。
    (6)2019年3月25日,郑某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甲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钱某无权将50余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孙某转让股票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孙某为发起人,甲公司于2016年9月上市,至2017年12月该股份转让时,已经超过1年。
    (4)郑某有关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的观点不成立。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赵某和钱某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二者回避表决后,无关联关系董事为9人,赞成票为5票,董事会作出决议符合规定。
    (5)齐某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6)郑某提出的临时提案不应列为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在本题中,郑某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距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足10日。

  • 第5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 、根据资料(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合并后,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公司承继
    B.如果股东大会通过本方案,则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
    C.如果股东大会通过本方案,则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60日内公告
    D.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答案:A,D
    解析: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对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6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 、根据资料(4),下列有关甲公司董事会对该交易进行的表决程序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

    A.赵某和刘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
    B.赵某和刘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
    C.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赵某和刘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
    D.赵某和刘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5人通过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无关联关系董事为8人,因此需要有5人以上出席会议才可召开,该项表决,需要经过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过半数(5人)以上通过。

  • 第7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 、下列选项中,属于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的是( )。

    A.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B.具有独立性
    C.具备3年以上的法律.经济或者其他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D.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答案:A,B,D
    解析: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选项C错误。

  • 第8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甲公司监事陆某
    • B、甲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
    • C、甲公司总会计师杨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 D、持有甲企业2%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A

    甲公司监事陆某

    B

    甲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

    C

    甲公司总会计师杨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D

    持有甲企业2%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6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不得担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公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属于该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有(  )。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甲公司Ⅱ.该公司监事钱某担任监事的乙公司Ⅲ.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的孙某担任董事的丙公司Ⅳ.直接持有该公司2.8%、间接持有3.6%股份的股东赵某间接控制的丁公司Ⅴ.曾在该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的李某担任董事的戊公司,李某于一年半前辞去该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A

    Ⅰ、Ⅱ、Ⅳ

    B

    Ⅰ、Ⅱ、Ⅴ

    C

    Ⅰ、Ⅲ、Ⅳ

    D

    Ⅱ、Ⅲ、Ⅳ

    E

    Ⅱ、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①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由上述第①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④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⑤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10.1.5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①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③第10.1.3条第①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④本条第①项和第②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⑤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 第13题:

    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A.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
    B.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C.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
    D.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E.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答案:A,B,C,D,E
    解析:
    A,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B,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D,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E,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第14题:

    以下情形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35%股权的自然人

    Ⅳ.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Ⅲ,Ⅳ
    B、Ⅰ,Ⅱ,Ⅴ
    C、Ⅰ,Ⅲ,Ⅳ,Ⅴ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D
    Ⅱ如果改成银行,则不认为是一致行动人。Ⅲ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即为一致行动人,30%的比例很特别。Ⅳ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第15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各方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的供应商乙公司
    B、甲公司的财务总监李某
    C、甲公司董事老王的侄子小王
    D、甲公司的大股东老赵的儿子小赵控制的丙公司

    答案:B,D
    解析:
    选项A,企业与其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供应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选项C,董事的侄子不属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 第16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公司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
    (3)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4)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5)2016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7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3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6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7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监事李某持有800股,将800股一次性卖出去。

    根据资料(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公司应当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该公司应当在2016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 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6年11月30日前。

  • 第17题: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董事会成员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董事会成员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组织机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故选项A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选项C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选项B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选项D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公司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
    (3)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4)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5)2016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7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3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6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7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监事李某持有800股,将800股一次性卖出去。

    根据资料(1),下列选项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 张某,甲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经理
    B. 李某,甲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19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2)2016年7月,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吸收合并乙公司。
    (3)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
    (4)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根据资料(1),下列选项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张某,甲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经理
    B.李某,甲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20题:

    甲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关联股东、董事回避制度。甲公司董事长赵某就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事宜召开董事会。因其中一名董事张某的妻子在乙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张某在该次董事会上未回避表决,有部分股东表示异议。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次董事会决议无效
    • B、赵某可代张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 C、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自该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 D、甲公司不能投资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下可以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有(  )。[2018年12月真题]Ⅰ.甲公司股东王某,持有甲公司2%股权Ⅱ.甲公司董事李某Ⅲ.甲公司独立董事张某Ⅳ.甲公司董事会Ⅴ.甲公司监事会
    A

    Ⅳ、Ⅴ

    B

    Ⅱ、Ⅴ

    C

    Ⅲ、Ⅳ

    D

    Ⅰ、Ⅲ

    E

    Ⅰ、Ⅱ、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第78条第4款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5%股权。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40%的股份,为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赵某与李某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赵某受让了李某所持甲公司全部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11月真题]
    A

    赵某及甲公司不配合该上市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信息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其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

    B

    该上市公司知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未能将有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报告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超过60万元的罚款并认定该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为不适当人选

    C

    赵某及甲公司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次日起立即作出报告和公告

    D

    赵某应当在协议成立之日起20日之内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

    E

    如赵某和甲公司指使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查处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0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第58条规定的配合义务,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B项,第59条第2款规定,上市公司知悉实际控制人发生较大变化而未能将有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报告和公告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认定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为不适当人选
    C项,第59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立即作出报告和公告。
    D项,第56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E项,第58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指使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查处。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

    现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张某

    B

    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刘某

    C

    赵某1年前曾是甲上市公司的前5名股东单位丙公司的董事长

    D

    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3%的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选项BC://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