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134、张某欲砸毁江某的汽车,砸碎玻璃后,发现车内有个小孩快要窒息。张某救了小孩。张某的行为属于偶然避险”相关问题
  • 第1题:

    24岁的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的4岁男孩。一日,张某带小孩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孩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孩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孩掉入河中,张某急忙抢救,小孩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

    A.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C

  • 第2题:

    赌博犯张某于某日在王某家赌博,王某将身边的8000元现金都输给了张某,王某十分气恼,欲向张某要回8000元现金,张不同意。于是,王某就动手去抢,张某为了不使8000元钱被抢回,将王某打伤。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事后防卫

    D.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D
     由上题所引条文可知,正当防卫须以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为前提,而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因此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故选D。

  • 第3题:

    张某、李某、江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张某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j。

    A.无需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B.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C.未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有效

    D.未经李菜、江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4题:

    张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城外拉货。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赵某要求搭他的车去城外。张某叫赵某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张某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张某平日驾驶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但张某生怕两辆车相撞,遂不顾一切地突然向右打舵轮。由于车速较快,打舵突然,赵某身体失衡将车门撞开摔到车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是紧急避险和对赵某的死亡应否负刑事责任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属于假想避险
    B:应负刑事责任
    C:属于避险过当
    D:属于紧急避险

    答案:A,B
    解析:
    紧急避险要求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本案并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或者说危险并不是正在发生,如果张某能够减速或制动,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不幸的事故的。在这种情况下,张某的行为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造成灾难的原因是张某驾驶技术欠佳,遇事慌乱,发现有撞车的危险,处理不当。所以,张某的行为不属紧急避险,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 第5题:

    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某、李某、张某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王某仅仅窃得人民币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元至2000元),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张某共同盗窃的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
    (2)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本案中王某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抢劫罪。抢劫罪是历年来法律硕士考试案例分析题必考的题目,它涉及转化犯以及加重构成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发多发的案件,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对抢劫罪予以充分的重视。

  • 第6题:

    张某赌博输了5万元钱,与李某商量能否去盗窃单位汽车卖点钱,李某告诉张某,城西加油站晚上就一个人值班,有大量现金,并提供了作案工具叫张某去抢劫,张某不同意,并到派出所告发了李某。张、李二人的行为属于()。

    • A、张某、李某均属于犯罪预备
    • B、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属于犯罪预备
    • C、张某属于犯罪中止,李某属于犯罪预备
    • D、张某属于犯罪预备,李某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B

  • 第7题:

    24岁的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的4岁男孩。一日,张某带小孩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孩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孩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孩掉入河中,张某急忙抢救,小孩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孩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 A、间接故意
    • B、疏忽大意过失
    • C、过于自信过失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张某持刀追杀李某,李某的朋友熊某恰好路过,用气枪打伤了张某,熊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24岁的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的4周岁男孩。一日,张某带小孩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孩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孩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孩掉入河中,张某急忙抢救,小孩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孩的死亡结果在主观方面是()。

    • A、间接故意
    • B、疏忽大意的过失
    • C、过于自信的过失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蒙某,女,34岁,某镇农民。1998年3月,蒙某因盖厨房和邻居张某发生口角,遭到张某的辱骂,后又和张某的老婆发生厮打,脸上、身上均被抓伤。蒙某一怒之下,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1998年5月2日,蒙某趁张某夫妇外出,只有4岁的小孩在家之机,将小孩骗至家中,趁其不备,用菜刀将其活活砍死。然后将小孩身上浇满煤油,又托人告诉张某,张某小孩被狗咬伤,让他赶紧回来,待张某的老婆进来后,蒙某从外面将房门锁死,将房子点燃致使张某的老婆被活活烧死,小孩尸体被烧焦。蒙某犯罪后服毒自杀未遂,经抢救脱险。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蒙某有一刚满月的婴儿,正在哺乳期,遂决定对蒙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来当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蒙某想到自己将被当作杀人犯执行枪决,十分恐惧,多次企图掐死婴儿而后自杀,幸好被邻居发现,将婴儿抱走,并派人日夜看住蒙某。而同时,张某发誓要为妻儿报仇,一定要亲手杀死蒙某,张某的亲属也只得派人日夜守护着。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逮捕蒙某,并连夜派两名法警将蒙某逮捕,送至看守所关押,同时妥善安排了婴儿的抚养问题,并做了张某的说服教育工作。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否恰当?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恰当的。《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本案中,蒙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需要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所以,对其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 第11题:

    多选题
    张某与王某素有嫌隙。一日张某见王某手持匕首向自己走来,遂顺手拿起木棒猛击王某头部,致重伤。后来张某才发现王某拿的是一把橡胶制的玩具匕首。张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

    B

    正当防卫

    C

    紧急避险

    D

    假想防卫

    E

    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张某持刀追杀李某,李某的朋友熊某恰好路过,用气枪打伤了张某,熊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二者发生的条件不同。题干中所述为正当防卫。故本题判断错误。

  • 第13题:

    张某丢失汽车,后在街上看见李某驾驶的车,以为是自己的,强行抢夺,后发现不是自己的车,后路某想要回该车,但张某拒不交还。张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

    D、构成盗窃罪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某日张某带着2岁的侄子出去玩,不料因照顾不慎小孩跌入沼气池,张某因为嫌脏不愿下池救援,致使其侄子死亡。张某的行为( )。


    正确答案:B
    先行行为是引起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根据之一。当行为人的先行行行为相对人陷入危急状态,作出唯一选择时,行为人的救助义务此时已经产生,相对人的生命危在旦夕,此时行为人如果不履行救助义务,即构成犯罪。案例中张某带着年幼的儿童出去玩就是一种先行行为,基于这一行为,张某有照顾侄子、保障其安全的义务。在其侄子面临危险、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张某不履行救助义务,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此本题答案为B。

  • 第15题:

    蒙某,女,34岁,某镇农民。1998年3月,蒙某因盖厨房和邻居张某发生口角,遭到张某的辱骂,后又和张某的老婆发生厮打,脸上、身上均被抓伤。蒙某一怒之下,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1998年5月2日,蒙某趁张某夫妇外出,只有4岁的小孩在家之际,将小孩骗至家中,趁其不备,用菜刀将其活活砍死。然后将小孩身上浇满煤油,又托人告诉张某,张某小孩被狗咬伤,让他赶紧回来,待张某的老婆进来后,蒙某从外面将房门锁死,将房子点燃致使张某的老婆被活活烧死,小孩尸体被烧焦。蒙某犯罪后服毒自杀未遂,经抢救脱险。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蒙某有一刚满月的婴儿,正在哺乳期,遂决定对蒙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来当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蒙某想到自己将被当作杀人犯执行枪决,十分恐惧,多次企图掐死婴儿后自杀,幸好被邻居发现,将婴儿抱走,并派人日夜看住蒙某。而同时,张某发誓要为妻儿报仇,一定要亲手杀死蒙某,张某的亲属也只得派人日夜守护着。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逮捕蒙某,并连夜派两名法警将蒙某逮捕,送至看守所关押,同时妥善安排了婴儿的抚养问题,并做了张某的说服教育工作:
    问题:(1)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否恰当?
    (2)人民法院在执行逮捕过程中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恰当的。《刑事诉讼法》第7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本案中,蒙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是需要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所以对其可以适用监视居住。(2)不符合。逮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只拥有决定逮捕权。所以人民法院直接派法警去执行逮捕是错误的。

  • 第16题:

    20岁的王某唆使8岁的邻居小孩砸碎了李某家的窗玻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


    A.邻居小孩

    B.王某

    C.小孩家长

    D.王某与小孩家长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法条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教唆行为人的责任。教唆行为,是指通过开导、说服、怂恿、利诱、刺激等方法使被教唆者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教唆人教唆未成年人进行侵权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教唆人为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教唆邻居家的未成年人,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B正确,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1)应全面熟记并理解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及其责任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2)特别应注意的是教唆、帮助行为的责任因被教唆者、被帮助者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不同而有分别。依《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由教唆者、帮助者承担侵权责任。被教唆、被帮助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根据监护情况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 第17题:

    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己经办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观点有()。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


    A,B,C,D

  • 第18题:

    李某持刀追杀张某,张弟路过,见状举棍打伤了李。张弟的行为属于()。

    • A、故意犯罪
    • B、紧急避险
    • C、避险过当
    • D、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24岁的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的4岁男孩。一日,张某带小孩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孩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孩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孩掉人河中,张某急忙抢救,小孩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孩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 A、间接故意
    • B、疏忽大意的过失
    • C、过于自信的过失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秦某、张某两夫妻,结婚多年未育,即托亲戚王某找小孩领养。王某到某市一火车站用糖果骗一个3岁小孩送与秦、张二人,秦、张给王某2500元相谢。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拐卖妇女、儿童罪
    • B、拐骗儿童罪
    • C、拐卖人口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张某在从A县副县长提拔到B县县长后,用公款购买了一辆丰田豪华越野车在工作中使用,价值人民币80万元。请问对张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购买越野车是工作需要,而且还是公用,不应该追究张某的纪律责任
    • B、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
    • C、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严禁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汽车的有关规定
    • D、张某的行为属于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蒙某,女,34岁,某镇农民。1998年3月,蒙某因盖厨房和邻居张某发生口角,遭到张某的辱骂,后又和张某的老婆发生厮打,脸上、身上均被抓伤。蒙某一怒之下,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1998年5月2日,蒙某趁张某夫妇外出,只有4岁的小孩在家之机,将小孩骗至家中,趁其不备,用菜刀将其活活砍死。然后将小孩身上浇满煤油,又托人告诉张某,张某小孩被狗咬伤,让他赶紧回来,待张某的老婆进来后,蒙某从外面将房门锁死,将房子点燃致使张某的老婆被活活烧死,小孩尸体被烧焦。蒙某犯罪后服毒自杀未遂,经抢救脱险。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蒙某有一刚满月的婴儿,正在哺乳期,遂决定对蒙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来当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蒙某想到自己将被当作杀人犯执行枪决,十分恐惧,多次企图掐死婴儿而后自杀,幸好被邻居发现,将婴儿抱走,并派人日夜看住蒙某。而同时,张某发誓要为妻儿报仇,一定要亲手杀死蒙某,张某的亲属也只得派人日夜守护着。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逮捕蒙某,并连夜派两名法警将蒙某逮捕,送至看守所关押,同时妥善安排了婴儿的抚养问题,并做了张某的说服教育工作。人民法院在执行逮捕过程中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逮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只拥有决定逮捕权。所以,人民法院直接派法警去执行逮捕是错误的。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将自己的花盆放在三楼办公室办公桌上,其冈公外出期间,刘某将花盆移放窗外未摆稳,花盆被风吹落,砸伤楼下小孩,花去医疗费800元。此医药费应当由 ( )
    A

    小孩的监护人承担

    B

    张某承担

    C

    刘某承担

    D

    张某、刘某、小孩的监护人三方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因避让来车不小心撞上一小孩。张某迅速将小孩送进医院,因治疗及时小孩没有生命危险。已知张某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该首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所有费用

    B

    应当首先由受伤小孩的监护人垫付所有费用

    C

    张某可与小孩父母就医疗费达成协议

    D

    由保险公司支付全部抢救费用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本题中,由于张某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且未逃逸,故无须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小孩父母垫付抢救费,故AB两项错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而非全额支付,故D项错误。C项正确,医疗费可以由民事主体协商确定,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