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二级医院高级、中级、初级员工的比例为
A、1∶3∶6
B、1∶3∶7
C、1∶3∶8
D、1∶2∶8~9
E、1∶3∶10
1.根据《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三级医院的高级、中级、初级员工的比例应为A、1:4:7B、1:2:8C、1:3:8D、1:3:6E、1:4:8
2.根据《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一级医院的高级、中级、初级员工比例是A、1:2:8B、1:3:6C、1:3:8D、2:4:8E、1:3:9
3.根据《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二级医院的高级、中级、初级员工的比例应为( )。A、1:3:6B、1:4:7C、1:3:8D、1:2:8E、1:4:8
4.根据《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三级医院高级、中级、初级员工的比例应为A、1:2:8B、1:3:4C、1:3:6D、1:3:8E、1:4:8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