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 3 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题目
(2010年)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 3 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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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有关观念交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李某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售给王某,但二人约定李某再继续占有该电脑5天,王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是李某向王某正式交付该电脑之日
    B.甲的手表丢失被乙拾得,甲得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享有手表所有权
    C.甲的耕牛借与乙使用,借用期问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风险责任由乙承担
    D.张某将自己的数控机床借给刘某使用,张某在此期间内又与何某签订了该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直接向何某交付该数控机床,何某在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取得了对该数控机床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观念交付的相关问题。本题A选项中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电脑的,根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王某取得该电脑的时间为达成该买卖约定的时间,故A项错误,不选。本题B选项因乙已依法占有该手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手表的所有权归乙享有。本题C选项因乙已经占有了该耕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乙,风险转移给乙。D选项涉及指示交付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指示交付的约定达成时,动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故D项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3题:

    甲将电脑租给乙使用,然后甲又出售给丙。由于电脑的租期未满,甲无法取回电脑,甲于是将请求返还电脑的权利转让给丙,则丙取得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称为(  )。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C
    解析: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该题表述的情形属于指示交付。

  • 第4题:

    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谎称该电脑属于自己,以6000元的市场价将电脑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交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该买卖合同无效
    B.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C.乙可以撤销该合同
    D.甲可以追认该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1)合同:乙谎称电脑属于自己,将电脑当作自己的所有物处分,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该买卖合同有效。(2)物权:如果甲追认或乙事后取得处分权,丙可以继受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如果甲拒绝追认且乙事后无法取得处分权,丙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 第5题:

    甲购买乙的一台二手电脑,乙已将该电脑借给丙使用,于是甲与乙约定,由丙负责交付。后来,丙未交付,则甲应向谁请求给付?()

    • A、乙
    • B、丙
    • 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 D、该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三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时,电脑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电脑的所有权归甲公司。因为,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了交付的地点(于天津交付承运人),须于约定的地点交付承运人B公司时,乙公司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在此之前,电脑的所有权仍归甲公司。

  • 第8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动产物权的设立或转让发生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交付给乙,物权转移
    • B、甲将借给乙使用的电脑卖与乙,乙实际占有电脑时物权转移
    • C、甲将卖给乙的电脑,甲可以通过指示占有人丙向乙交付电脑,代替交付
    • D、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与乙约定再继续使用3天,电脑物权的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甲出卖一台电脑给乙,同时约定甲作为借用人继续占有电脑1个月,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简易交付
    • B、占有改定
    • C、现实交付
    • D、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有电脑一台,4月1日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5月1日付款。4月15日甲又与丙达成买卖协议,丙当即付款,甲将电脑交付给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丙应返还电脑

    B

    丙承担侵权责任

    C

    甲承担违约责任

    D

    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较多,但围绕“交付”这个中心而展开,考生在做此类题目时,一定要找到题目中的中心点,然后围绕中心依次解决问题。
    此题中,明确了交付的效力,即能够做对题目。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甲、乙并未就电脑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作特别约定,故交付之前电脑的所有权仍归甲。
    甲将电脑卖给丙并履行交付以后,电脑的所有权转移给丙,甲无法再向乙履行交付,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故C项正确。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于3月1日将自己的电脑出售给乙,二人仅口头订立了买卖合同,甲并未将该电脑交付给乙。3月2日。甲将该电脑出质给丙用于借贷。甲丙仅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并未实际交付该电脑。3月3日,甲又与丁约定,由丁以分期买卖的方式购买该电脑,丁当日即支付了首期价款并取走了该电脑。假设乙、丙、丁三人都是善意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有权要求丁返还该电脑,因为甲和乙的合同订立在先

    B

    丙有权要求丁返还该电脑,因为丙的质权成立在先

    C

    乙、丙二人有权要求甲分别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D

    丁已成为该电脑的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在本题中,甲和乙、丁订立的是多重动产买卖合同,这两个合同均是有效成立的。
    D项,《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丁从甲处取走该电脑后,丁即成为该电脑的所有权人。
    BC两项,《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动产质权自动产交付时设立。丙可以要求甲向其交付电脑以设立质权,当丁取得对该电脑的所有权后,丙可以要求甲向其承担违约责任。乙可以凭借其与甲订立的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甲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出卖一台电脑给乙,同时约定甲作为借用人继续占有电脑1个月,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A

    简易交付

    B

    占有改定

    C

    现实交付

    D

    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占有改定。所谓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而受让人则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 第13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C
    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 第14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动产物权变动及其有关实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动产物权都以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B.借用人依据借用合同取得动产的占有后,借用人又与所有人在该动产上设定了质权,该设定行为自移转该动产时生效
    C.甲将自行车租给乙使用,租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卖给丙,此时丙享有对自行车的返还请求权
    D.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而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C,D
    解析:
    【精解】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动产物权一般以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为原则,但同时依据《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虽为动产,但因价值较大,不宜采用交付的公示方式。因此,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须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对于这些物权的转移,非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故A项表述过于绝对,应当排除。B项表述实际为指示交付,所谓指示交付,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是指出让人出让动产时,该项动产由第三人依法占有,而第三人的合法占有尚不能解除,因此出让人不需要进行现实交付,而是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由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对于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一经让与,便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B项所述应当自返还请求权一经让与时生效,而不是自移转该动产时生效,故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符合指示交付的法理,故选c项。D项表述实际为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形下,如果出现“一物二卖”的情形,自然有适用善意取得的余地,故选D项。

  • 第15题:

    (2010年)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答案:B
    解析:
    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设立。甲丙之间对交付电脑的问题未作出指示交付之类的约定,丙无法取得要求第三人交付电脑的权利,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
    选项 CD 不符合规定;而合同法根据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符合物权法和合同法的为 B 项。

  • 第16题:

    甲将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则该买卖合同效力为()

    • A、无效
    • B、有效
    • C、效力待定
    • D、得变更或撤销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与丙签订合同,购买了10台电脑。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应当向丙付款
    •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 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甲以5000元的价格将一台电脑转让给乙,在乙交付价金的同时,双方又约定,甲要借用该电脑继续使用一个月,待一个月之后再将电脑交给乙,电脑所有权自乙交付价金后转移给乙。此种交付的方式在学理上称之为()。

    • A、占有改定
    • B、指示交付
    • C、简易交付
    • D、拟制交付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 )

    • A、甲将钢琴销售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转移
    • 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
    • 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乙对其盼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
    • D、甲将一幅画售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正确答案:A,B

  • 第20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为此与丙签订了购买10台电脑的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向丙付款
    •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 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租用乙拥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不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且以与市场同类产品相当的价格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 B、丙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 C、乙无权追回该电脑
    • 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有关观念交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李某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售给王某,但二人约定李某再继续占有该电脑5天。王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是李某向王某正式交付该电脑之日

    B

    甲的手表丢失被乙拾得,甲得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享有手表所有权

    C

    甲的耕牛借与丙使用,借用期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风险责任由丙承担

    D

    张某将自己的数控机床借给刘某使用,张某在此期间内又与何某签订了该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直接向何某交付该数控机床,何某在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取得了对该数控机床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李某和王某之间为占有改定。《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本案中,李某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电脑,王某取得该电脑的时间为达成该买卖约定的时间。
    BC项,甲乙之间、甲丙之间为简易交付。《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因乙已事先占有该手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手表的所有权归乙享有。同理,丙已占有了该耕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丙,风险一并转移。
    D项,张某和刘某之间为指示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约定达成时,动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为此与丙签订了购买10台电脑的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应当向丙付款

    B

    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C

    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D

    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个同学各出资1000元合伙买了一台电脑。使用一段时间后,甲、乙、丙三人不满丁长期独占使用电脑的行为,于是三人在未征得丁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电脑卖给戊,并当即将电脑交付给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丙、丁对电脑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

    B

    在同等条件下丁对该电脑享有优先购买权

    C

    戊善意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D

    即使未征得丁的同意,甲、乙、丙也有权将电脑卖给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